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9
【標題】:
中壢事件還未平反 學者:政府應向被打死青年道歉
【時間】:
2017/11/19 12:33
【出處】: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0adac55-1cf6-457f-9753-85fedcf881d3
劉明堂/桃園報導
【內文】:
中壢事件40年了,但是中壢的真相卻還沒有釐清,當時被現場擊斃的兩個台灣青年江文國、張治平,以及8名被捕入獄的代罪羔羊,到現在並沒有獲得平反。台大教授邱榮舉今天(19日)指出,相關資料檔案應進一步公開,政府也應給予江、張二人道歉與賠償。
台灣大學客家研究中心教授邱榮舉今天在「中壢事件四十週年學術研討會」中發表論文指出,1977年11月19日的「中壢事件」,是台灣選舉「作票」爭議有關而爆發群眾運動的政治事件,它是與選務人員涉嫌「作票」的政治事件,不是屬於一般所謂的「匪諜案」或「叛亂案」,的政治事件。所以,在目前有關白色恐怖時期的平反、賠償,也成為漏網之魚。
中壢事件是1977年台灣舉辦五項公職選舉時,在桃園中壢的中壢國小投開票所,因為有「作票」的爭議,引發上萬人的群眾運動,執政當局沒有「公平、公正、公開」處理,反而派兵鎮壓,一再放催淚瓦斯,且有人被槍打死,導致憤怒的群眾,翻覆警車、火燒鎮暴車、中壢警分局。
邱榮舉表示,中壢事件震驚國內外,受到國際間的矚目,中壢成為「台灣民主聖地」,而且在一群客家人包括許信良、魏廷朝、邱奕彬、張富忠、張德銘、魏廷昱、許國泰、黃玉嬌、張貴木等人主導下,桃竹苗地區的地方政治逐步發生重大變化,且對整國台灣的政治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邱榮舉指出,中壢事件到目前為止,還有若干疑點有待釐清,在群眾包中壢分局時,當時執政當局出動鎮暴部隊,鎮暴部隊到達現場向群眾發射了許多淚彈,而且當場打死兩名台灣青年,包括中央大學大學生江文國及青年張治平,警車、街暴車則被翻覆,中警分局被火燒等,但中壢事件是「先鎮後暴」或「先暴後鎮」?邱榮舉認為是「先鎮後暴」。
邱榮舉認為,中壢事件結果有2人被打死,8人被捕入獄,他們是不是代罪羔羊?執政當局對「中壢事件」是不有專案報告?現今包括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國安會等有關單位是否有相關檔案?被無辜打死的江文國、張治平他們有獲得道歉、賠償嗎?
中壢事件後,對台灣其後的的選舉與民主發展,產生重大關聯與深遠影響,邱榮舉表示,「美麗島事件」是台灣政治民主化重要分水嶺,而最廣義的「美麗島事件」,則包括中壢事件(1977年)黨外中央民意助選團(1978年)橋頭示威抗議(1978年)、美麗島雜誌(1979年)、鼓山事件(1979年)美麗島事件(1979年)美麗島大審(1980年)等。中壢事件的相關檔案應進一步公開,讓世人了解「真相」。
他表示,中壢事件的爆發,不是只有「213投票所」有爭議,「278投開票所」(楊梅高山頂營區)更是明確的作票,大家已等待40年了,這些皆有待政府相關檔案的開放,始能真正落實所謂的「轉型正義」,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相關憲法條文】: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心得】
中壢事件眾所周知是發生在1977年台灣選舉時,因為有作票的爭議所以引發了上萬人的抗爭活動,當時的政府沒有處理這種抗爭運動的能力,所以只能當成鎮暴這樣處置,前前後後發生了許多事情,死了兩個人,八個人被捕入獄,但這十個人難道就是代罪羔羊嗎?政府在這之後也沒有甚麼處理措施,沒有專門研究作票的問題,沒有好好的補償受害者家屬,更沒有還死者一個公道,時至今日,我們也還沒看到有關中壢事件政府的處理方式,在這個轉型正義理念蓬勃發展的時代,政府是應該該為了當年的事件出面表面態度,而不是悶不做聲,意圖使時間沖淡一切,也應該還受難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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