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政一B
姓名:許巧頤
學號:06114224
【標題】籲生理用品免稅 綠委促專款專用回饋女性
【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014/1222637/
【時間】2017年10月14日21:02
【內文】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持續關心女性生理用品免稅議題,今天下午舉行政策沙龍,吳思瑤指出,政府應將每年1.7億元的生理用品貨物稅,專款專用回饋於女性。吳思瑤與黨籍立委李麗芬今召開政策沙龍指出,國際上對於月經貧窮(Period Poverty)及陰道健康階級化議題討論甚豐,進而促成免除生理用品稅賦的運動;她指出,肯亞2004年成為第一個生理用品免稅的國家,奈及利亞、坦薩尼亞、模里西斯也跟進。美國有13州通過免稅法案,加拿大、牙買加、尼加拉瓜也陸續通過,呼籲台灣跟上國際浪潮,成為亞洲第一。吳思瑤說,去年九月施政總質詢時,要求林全院長免除女性生理用品營業稅,林全當時責成財政部研議。吳思瑤說,過去與相關行政單位召開數次協調會,財政部願將試算後約1.7億的稅款,回饋到婦女身上。吳思瑤、李麗芬要求相關單位應整合意見,研析最適方案,並盡速讓生理用品稅得以回饋女性,減緩性別差異,讓台灣與國際接軌,成為亞洲第一的女權國家。國庫署署長阮清華表示,「稅」是統收統支的,除非有長照等特殊政策目的,才會設立基金專款專用化,目前女性生理用品經費課稅並沒有特殊政策目的,也還沒形成政策,不能只鎖定女性福利支出。財政部表示,未來若不同族群都可找不同理由要求稅金專用權,「課稅精神可能會分裂」。阮清華強調,我們對女性工作已有專門科目,包括育嬰假、產假等,地方政府社福支出對兒童、婦女、身心障礙者都有考慮,雖然台灣女性的地位很高且都受到尊重,但對女性不宜以「專用」的精神核課特定稅目,也不宜把稅金變成專款基金,多一個難以監督的小金庫出來。(政治中心、陳瑩欣/台北報導)
【相關憲法及法律條文】
憲法第19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憲法第107條 六、中央財政與國稅。
憲法第 156條 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隻基礎,應保護母姓,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心得】
本周選這篇新聞為題材,是認為這新聞的內容有趣且有討論的空間,我所說的有趣是因為不同的性別對此事有不一的看法,且有許多生理男性提出異議,並有人舉保險套為例來與衛生棉等生理用品做比較,我覺得這一兩年,女性生理用品造成很多的議題包括將衛生棉條從第二級醫療器材中移除、月亮杯的推行…等等,我覺得能在性別議題上討論到這個層面,是值得開心的事情,無論最後有無成果,這樣的討論及推廣本身就對大眾產生一定的效果。
首先,看到新聞中提出月經貧窮這個字眼覺得很好奇,所以上網搜尋了一下,發現在蘇格蘭也有針對這個現象實行計畫,是發放衛生用品給低收入戶的婦女及女童,其實和臺灣討論到的生理用品免稅就有異曲同工之妙,每個月生理女性比起生理男性要額外支出的就是生理期時使用的衛生用品,甚至有些人經痛還需要服用止痛藥,雖然一個月可能就是幾百塊,但是累積幾個月、幾年甚至幾十年,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何況對收入狀況並不理想的家庭或個人來說,這比支出可能是艱困的,所以若政府真的可以給予協助,對他們來說是有一定的好處。
但是,就得討論到這些受眾是誰?並且其他特定對象使用的用品…等等,是否也應該得到回饋?還有在衛生用品免稅後,衛生用品價格真的會降低嗎?這是我的疑問,也是政府在規劃這個計畫時,需要討論跟考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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