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6
【標題】鄭文燦:促進NPO團體經驗交流 帶動社會進步
時間: 2017.10.15 | 01:29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10-15/100556
【內文】
桃園市長鄭文燦14日下午前往中壢區中正公園,出席「2017桃園NPO串連交流平台」活動,鄭文燦表示,每個NPO團體都有值得了解的地方,各有不錯的經驗,不同的NPO團體之間,也有交流的必要。NPO帶動社會進步,也傳遞價值,不論與當前的主流意見相同或不同,市府都會給予NPO更多支持,讓NPO能夠發展更好,帶動社會進步。
鄭文燦表示,「NPO」是非營利組織的縮寫,不以營利為目標,其中有一種類型的NPO是專注在訴求、倡議、追求某一種價值,讓議題從少數人支持,到被多數人廣泛關注,從非主流到主流,使議題得到充分討論,帶動社會進步。未來NPO團體的培力輔導項目,應該要著重在人才培育、如何連結社會資源、政府部門和媒體,以及如何穩定經營財務等,以獲社會更多的支持。
鄭文燦也表示,桃園市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目前位在青年事務局大樓內,市府會尋找更適合的地點,提供NPO更大空間,包括教室、會議室及交流的場所等。
今日包括市議員黃傅淑香、彭俊豪、劉曾玉春、市府社會局長古梓龍、青年局長陳家濬皆一同出席。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
第二十條: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任何人不得迫使隸屬於某一團體。
【心得】
目前台灣有許多NPO組織,大部分團體資源匱乏,也許有些組織成功地讓一些議題經由少數人的努力,拓展到多數人的支持,但有些組織仍在默默地耕耘,仍在想辦法讓社會大眾廣泛關注。
在高中時期,因為社團活動之故,我接觸到了台南的NPO組織,以琳之家關懷協會。以琳之家服務的範圍為兒童青少年之福利,以舉辦社會福利公益活動、慈善事業、教育事業及醫療服務為宗旨,積極地關注弱勢家庭的福利。在那裡我接觸到了許多弱勢家庭的孩子,他們確實需要社會的幫助,我們花了許多的時間陪伴他們,也因此得知他們對於資源的匱乏。弱勢家庭這一部份,有許多面向,並非如社會大眾所知全然能由政府所補助,但目前社會對於這方面仍並非廣泛地關注。我們的社團仍然與以琳之家保持聯繫,希望能經由學生也許微弱的宣傳,但長時間的曝光,能讓更多人支持他們,支持這個NPO組織的努力。因為自身接觸過NPO組織,閱讀完這篇報導後,更希望各政府能如桃園市政府一樣,為NPO組織開闢更多與社會大眾接觸的管道,使他們能繼續為了一些議題堅持下去,帶動社會的進步,尤其是我的家鄉,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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