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蘇柏宇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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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貧窮人的台北」雨中遊行 陳建仁:貧窮是結構性壓迫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75802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7-10-15
11:48聯合報 記者魏莨伊
【內文】
「我們今天聚集在這裡,表達堅持捍衛貧窮者人權和尊嚴的決心。」27個非政府組織本月6日至22日發起「貧窮人的台北」,透過講座、展覽、音樂會系列活動,要讓人們看見北市最無助的一面,希望正視貧窮,進而討論、理解貧窮;今上午發起貧窮人的台北大遊行,至大安森林公園植樹,種下代表貧窮者、民眾志工和政府單位的3棵希望之樹,見證團結。
昨夜主辦單位還將號召民眾身著灰色衣服,不少天主教學校師生都來響應,約200名參加者在愛國東路百人夜宿並遊行,一連17個小時為貧窮者發聲,體驗貧窮生活。
今上午進行遊行活動,從愛國東路開始,途經中山南路、信義路,沿街指認曾有貧窮者生活的都市狹縫,最後來到曾是台北最大的貧困眷村所在地—大安森林公園,舉行植樹儀式。連日因雨勢不小,工作團隊不僅多租了20頂雨棚提供給夜宿者,今日遊行全員身穿輕便雨衣。
共同發起這活動的,包括長期耕耘無家者、都市原住民、近貧家庭、勞工權益、第四世界運動、教會組織等27個團體,他們認為,現代貧窮成因多與個人努力無關,「貧窮人或許是一群到台北逐夢、夢碎的人,任何人都可能成為貧窮者」。
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召集人孫大川,說明植樹與立碑儀式,引用30年前第一次世界拒絕赤貧日,若瑟‧赫忍斯基神父在巴黎自由人權廣場所做的宣告,「哪裡有人被迫生活在赤貧中,哪裡的人權就被忽視、剝奪,團結起來使人權受到尊重,是我們神聖的義務。」表示現今已有50個城市在立碑儀式上響應宣言,拒絕貧窮是普世人權志業。
孫大川表示,今天聚集在這裡,表達堅持捍衛貧窮者人權和尊嚴的決心,並向貧窮者學習,借助他們的經驗和知識改造社會,創造更符合人權價值的社會。
活水成員陳香菱說,她國中畢業前曾住在萬華違章小木屋,20多年前種下希望之樹,許願每人都應享有受教育、食物等基本人權,不再遭漠視。
副總統陳建仁致詞表示,過去認為貧窮是個人問題,是道德失敗、不努力所致,現在知道貧窮問題是結構性壓迫,如不了解赤貧百姓的生活體驗,如何跟他並肩奮鬥,這是今日活動很重要的部分,一起聆聽了解並拒絕赤貧。
植樹儀式後,由10位代表種下3棵樹,分別象徵貧窮者、民眾志工和政府單位,宣示不排斥任何人,見證不同出身背景的朋友團結關懷。
向貧窮者學習行動聯盟表示,貧窮者無法掌握自己在城市裡的命運,主張台北不該只為經濟而排除多元的存在,任何人都應享有基本的生活尊嚴和發展機會,而當前國家對應貧窮的政策不足,從醫療、居住到就業,投注資源、致力消除歧視,期待政府以實際行動協助有志回歸正規經濟的貧困者。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第 5 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0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21 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152 條 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
第 159 條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世界人權宣言
第3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第23條
一、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享受公平優裕之工作條件及失業之保障。
二、人人不容任何區別,有同工同酬之權利。
三、人人工作時,有權享受公平優裕之報酬,務使其本人及其家屬之生活足以維持人類尊嚴必要時且應有他種社會保護辦法,以資補益。
四、人人為維護其權益,有組織及參加工會之權。
【心得】
其實在這個社會上,存在一群弱勢族群,常常在車站或一些公共地區出現,而經過的人常常厭惡他們,認為是破壞市容的一份子。看完這篇報導以及相關活動簡介,對於這些NGO組織所辦的活動有些初步了解,發現所舉辦的活動是相當有意義的。透過這個活動,可能是演講、展覽等媒介,了解無家者的困境以及弱勢。
以常人觀念總會認為他們會如此一定是他們好逸惡勞、咎由自取,但果真如此嗎?共同發起此項活動的27個團體認為,現代貧窮成因多與個人努力無關,貧窮人或許是一群到台北逐夢、夢碎的人,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貧窮者。相較過去,現在導致貧窮的原因是結構性壓迫,了解後才發現其實貧窮離我們不遠,才發現貧窮其實與我們沒什麼不同,貧窮其實和我們想像中是不一樣的。
其實在社會中的這群人,有的時候他們甚至完全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與選擇。任何人都應該享有基本的生活尊嚴和發展機會,他們也不應被排除在外。常常看到政府普遍對無家者的政策不外乎是規畫社會住宅供居住,進行職業訓練輔導就業,但多年過去無家者並未真的減少,也並未受到完善的保障,政府應反過來探討如何才是更為有效的解決策略,以實際的政策與行動幫助有意願的他們能開始賺錢養活自己,並脫離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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