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5日 星期日

政一B 鍾孟玲

政一B 鍾孟玲 06114204 

標題: 衛福部:安樂死重點是「尊嚴善終」,不必觸及合法化問題

時間:2017.10.14

出處: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1025

內文:

前資深體育主播傅達仁盼安樂死合法,引發社會討論。醫事司長石崇良說,關鍵是「尊嚴善終」,現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就可處理,但可能宣導不足,民眾不了解。
84歲的傅達仁因飽受病痛折磨,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甚至曾上書總統蔡英文;作家瓊瑤也因希望讓失智的丈夫平鑫濤善終,為了插鼻胃管等問題,家人間發生衝突,安樂死議題又引發各界討論。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近日社會對安樂死的討論談的都是「尊嚴善終」,現行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4條就可處理,不需要去觸及安樂死合法化的問題。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在2000年公告施行,賦予末期病人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作維生醫療抉擇的權利,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的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的醫療照護,增進生活品質。
石崇良說,《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簡單講就是「自然死法案」(Natural Death Act),精神就是讓末期病人不以人工加工方式刻意延長生命。安寧緩和也不僅是不急救,還有不接受維生設備和相關治療的選擇。
石崇良表示,現行社會對尊嚴善終的討論就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精神所在,「現在看不出來法令有什麼不足之處。」可能是政府的宣導不夠,民眾不是很了解安寧緩和醫療的意義和做法,才會誤認還需要再立安樂死法。

台灣缺乏生死教育,避諱談死,甚至在決定要不要急救、要不要插管、維生醫療等,都會因家人間有不同意見,讓問題更加複雜。
石崇良說,作家瓊瑤遭遇的狀況,也並非安樂死與否的問題,而是配偶和子女間彼此意見不一致,並不在於現行法律不夠周延。這也是政府一再宣導預先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的重要性,「自己先決定好,不要讓家人因為不捨,沒辦法做決定」。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4條:
末期病人得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作維生醫療抉擇。前項意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事項,並由意願人簽署:
一、意願人之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所或居所。
二、意願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抉擇之意願及其內容
三、立意願書之日期。
意願書之簽署,應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但實施安寧緩和醫療及執行意願人維生醫療抉擇之醫療機構所屬人員不得為見證人。

安樂死不是醫療問題,是宗教與哲學議題
安寧緩和醫療專家、國健署長王英偉也說,安樂死是一個宗教、哲學的議題,不是醫療的問題。過去曾接觸很多病人,常常會嚷嚷著「死了算了」,但當安寧緩和醫療介入、減輕病人的疼痛和心理負擔,病人反而會說「為什麼要離開?」當病人得到身心靈的安頓,安樂死未必是一個選項。
高雄榮民總醫院安寧病房主治醫師薛光傑則說,安寧緩和醫療仍有極限,不能百分百的緩解所有病人的痛苦。但安樂死有極高的道德、倫理爭議,尤其「加工」死亡疑慮,若無社會多數共識與法律配套,可能讓醫療團隊被冠上「謀殺」「劊子手」等惡名,醫界無法承受。
英國是安寧緩和醫療的發源國家,薛光傑說,但就連英國,也未開放安樂死,目前世界也僅少數國家,如荷蘭、比利時等開放,但也屢傳爭議,擔心安樂死被濫用。民眾追求善終,除安寧緩和醫療,未來還有《病人自主權利法》可利用,可預立醫療處置決定,這也是目前台灣社會比較能接受,爭議較少的方式。

不願當「活死人」,傅達仁推法案「求死」
傅達仁因膽管阻塞開刀多次,更曾在4個月內暴瘦12公斤,飽受病痛折磨。為了不願成為家人負擔,更不想成為全身插管的「活死人」,選擇在臨終前喚醒政府及大眾對「安樂死」善終的重要性,並極力推動這個法案。
傅達仁說,台灣是洗腎王國,病患甚至比美國多5至8倍,他看見不少高齡病患身上插管好幾年,感覺很痛苦,雖然現在他已進行安寧治療,但也希望台灣盡快推動安樂死法。
傅達仁的妻子鄭貽受訪表示,當時一度為了安樂死的理念與傅達仁起爭執,認為怎麼可以「這麼極端」,但她和家人從不接受到接受的過程中慢慢磨合,如今家人都願意給予支持。
鄭貽說,人生必經生老病死,現在雖然願意接受丈夫想安樂死的理念,仍會感到不捨。但若一個人在有生之年能做好一件對大眾有幫助的事情,不管外界對傅達仁有何「沽名釣譽」、「標新立異」的批評,她都願意支持他。
新聞來源:
關於安樂死議題,我會偏向支持這個「選擇死亡的權利」;而我也無法認同「尊嚴善終」便是安樂死討論的重點所在。在現今社會,思考死亡議題的除了面對病痛的病人外,有更多是內心生病的人們,況且《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利法》基本上只框架於末期病患的範圍,並無法代表安樂死議題的全貌。
在許多人們選擇自殺的現況下,我想安樂死是一個更好的選擇,給身邊的人們心理準備,也給當事人一個可以跟醫師聊聊或跟大家討論的選擇時間。我覺得死亡的議題不能一直被噤聲,在病危或已逝世時,才開始面對這個問題;而安樂死被倡議,或許能讓更多人有機會思考這個問題。
不過,如果一日安樂死真能立法,真的有非常多面向要思考,像如何避免安樂死被濫用、醫療團隊是否會擔上罵名......,也有許多爭議。但我認為,選擇死亡也是一種人權,而死亡這個議題該被大家所重視。

政一B王志筠

姓名:王志筠
班級:政一B學號:06114232


【標題】攬才法恐放任外國白領「實習」領低薪 立委提警訊時間:2017.10.15 | 13:16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10-15/100594

【內文】
新北市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今 (15) 日稍早在臉書上呼籲內閣,針對預定下周四審查的「外國專業人才及延攬故法草案」(攬才法),須注意外國新鮮人以實習生名義來台,用極低薪與國內年輕人競爭的問題,如此恐造成台灣白領人才外流問題嚴重惡化,對此林淑芬希望刪除草案中第二十條開放外國畢業兩年內人才來台實習的規定。
林淑芬表示,目前經濟部和金管會已經證實,台灣現在絕大多數的外國籍實習生所領到的「實習津貼」僅接近基本工資,而且中央主管機關僅就形式上書審,勞動條件皆由實習單位與外籍學生自行約定金額與時數,未設有實習訪視或受理申訴機制,若有假實習真工作的情形,主管機關無法及時掌握。遑論開放大量外國實習生後,主管機關亦無力管理。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對此曾多次表示攬才法是參考美國鼓勵外籍實習生至企業實習的政策,但陳淑芬認為,即使美國廣納人才仍設計有防弊的機制,防止企業濫用實習,因此台灣政策不能只抄半套,實習的認定必須要回歸主關機關勞動部認定的指導原則,為爭議的案件做最後定奪,利實習生不能取代正式員工、企業提供培訓、實習生利益為主等。
陳淑芬表示國內仍有每月領不要3萬的受雇者191萬人,青年學子畢業後遭到外國低價實習生競爭,在沒有防弊機制和國內就業衝擊評估的配套方案下,不該貿然開放外國畢業兩年內新鮮人來台實習。呼籲政府如過真的有服務產業的壓力,應設定總額管制,並說明如何盤點國內產業需要和需求是真是假,通過立法院審查後才可以實施。

【相關憲法條文】
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一百五十一條:國家對於僑居國外之國民,應扶助並保護其經濟事業之發展。
增修第十條: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

     心得評論:
台灣勞動環境對社會新鮮人的不友善已是老話題,對於資方而言,能用最低的成本造就最高的公司利潤是最好不過,但政府應該要適度的限制資方,提供勞方更好的就業環境,以提高國家競爭力的前提下達成勞資雙方皆能接受的規範。
但就目前而言,政府在規範上仍然是以資方為優先考量,整體的勞動環境對勞方而言並不公平,以至於許多社會新鮮人寧可放棄工作繼續深造,甚至出國尋求更優渥的工作環境,高知識技術性人才甚至可能直接被國外攏絡、移民。
立法者不應短視近利,或許開放國外的專業人才進駐本國會對台灣經濟有一定程度的幫助,但相對台灣人民的工作機會也因此減少、被取代,而變相需要至國外做「台勞」。也許政府會被資方造成的壓力影響,如何確保台灣國民的工作權以及生存權才是首要目標,若為了追求經濟發展放棄台灣國民的基本人權,只是本末倒置的行為。對於未來的影響不單只是國民失業率上升、少子化問題越劇嚴重,無法保障國民的基本人權對於國家整體而言更是在退步回未開發國家。

中三A 朱凱莉

【標題】馬德里限期加泰隆尼亞 8天內放棄獨立
【時間】20171012 07:41 
【出處】http://newtalk.tw/news/view/2017-10-12/100217

【內文】
西班牙加泰隆尼亞自治區尋求獨立,在自治區政府拋出「暫緩獨立」訊息後,馬德里政府正式回應。首相拉霍伊(Mariano Rajoy11日主持緊急內閣會議後,發表聲明,限期8天讓自治區政府放棄獨立,自治區領導人必須當地時間下星期一(16日)上午10時前,澄清是否已經獨立,最慢在國際標準時間198時前宣布放棄獨立,否則就將接管。

拉霍伊態度強硬,聲明指出,如果自治區政府主席普伊格蒙特(Carles Puigdemont)確定加泰隆尼亞獨立,中央政府將依《憲法》第155條,終止加泰隆尼亞區自治權,由中央政府接管。要是普伊格蒙特無法在16日上午10時前回應,可以再多給3天時間讓他考慮清楚。

不僅如此,拉霍伊還在國會正式表明拒絕與自治區5位領導人對話,同時批評對方蓄意製造混亂,為公投製造虛假的合法性,只是滿足少數人訴求的手段。

西班牙《憲法》155條,准許馬德里政府可以取消加泰隆尼亞的自治權,並提前舉行地區選舉。一旦動用該法,普伊格蒙特將陷入兩面不是人的窘境,一是片面宣布獨立,如此將給拉霍伊更好的理由收回自治權;二是放棄獨立,獨派在自治區議會的努力將付諸流水。

目前加泰隆尼亞區自治區政府尚未對拉霍伊的聲明,做出回應。

【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相關法律】
西班牙憲法 155 在憲政體制、或國家主權與重大利益受到威脅,暫時、但無限期地收回地方自治權「直到恢復穩定為止」。

西班牙憲法 116 針對重大天災所反應的「警報狀態」(estado de alarma)、針對公民權力與民主制度受到威脅的「特殊狀態」(estado de excepción),與針對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受到分裂挑戰的「圍困狀態」(estado de sitio )。政府得以派出警隊或以軍事手段暫管該地區。

中國反分裂國家法  第八條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照前款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和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心得】
在加泰隆尼亞地區透過自發舉行公投宣布獨立後,西班牙馬德里中央政府愈加緊繃,武警、軍隊都派出來了,眼見是一個不惜武力鎮壓的僵持場面。即使有著尊重地方獨立名義的國際輿論存在,西班牙馬德里政府運用該國憲法中的條款,直接闡述其有鎮壓接管加泰隆尼亞的合法性。根據西班牙憲法第155116條,威脅國家主權與重大利益者,國家有權撤銷其自治權並視情形派出警隊或以軍事手段暫管該地區。中央政府明顯表達出不惜直接鎮壓的強硬態度,獨立的自治區又該如何面對?

回頭面對我們自身情景,中華民國憲法中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憲法中的國民大會決議」在歷史背景下,早就是不可能的任務了。而對岸更是早早修訂反分裂國家法,其條文明確表示出武力鎮壓的可能性。在諸般不利於獨立的情形下,台灣又會有怎樣的發展呢?

政三A 許家豪

姓名:許家豪
班級:政三A
學號:04114159

【標題】兩岸民間對立,不能再升高

【時間】2017-10-15 01:35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331/275769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內文】
    淡江大學大陸所副教授張五岳指出,從現在到二○一九年是兩岸的關鍵磨合期,雙方若不能磨合出一個可接受的格局,以維持兩岸現狀,形勢將會非常「微妙」。他擔心,兩岸目前缺乏互信和良好溝通,一旦出現意外狀況,如何管控危機和避免誤判,將是一大問題。
    專精兩岸事務的張五岳表示,兩岸關係可從短、中、長期來看,短期是從現在到二○一九年。其中,二○一九年是中共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四十年,北京將有重要宣示或動作。二○一八年是台灣九合一選舉,北京將以此研析和判斷台灣政治版塊變化和趨勢。
    二○二○年至二○二二年是中期,二○二○年台灣大選,二○二一年是中共的第一個「一百年」,二○二二年是中共廿大。習近平在對內對外都作出重大改變的同時,很難相信他在「兩岸關係」會以不變應萬變。
    張五岳認為,二○一九年是兩岸關係的關鍵時間點,兩岸若能磨合出雙方可接受的格局,兩岸現狀或可維持,反之,則形勢不容樂觀。二○二○年台灣大選前,北京將會出手積極干預台灣大選,力度之大,不可想像。 
    他指出,從習近平歷次談話,可觀察到,他對台灣或西方所強調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沒有好感或正面包容;而對台灣民眾較不喜的民族主義,愛國主義,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則有無比堅持。台灣應要務實面對。
    談及中共十九大政治報告,張五岳認為,中共對台方針不會改變,具體政策仍是軟硬兩手並用。在堅持一中、反獨等底線思維的同時,也會強調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兩岸一家親,民眾心靈契合等。他認為,「不能只看北京一中反獨的強硬,而沒看到社會經濟融合發展的一面。」
    張五岳認為,當前民共之間欠缺互信和良好的溝通管道,使兩岸關係陷入惡性循環。一年多來,雙方互信不足和疑慮加深,沒有基本互信和溝通,不僅無法形成新的共識,一旦意外出現時,如何管控危機和避免誤判,也是一大問題。
    他強調,兩岸有政治分歧是很正常的,但他最關心的是兩岸民眾之間的仇恨和對立,增加或是減少?他表示,兩岸高層可以有政治分歧,但兩岸民間的仇恨和對立不能再升高了。

【相關憲法條文】
1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2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4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141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
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憲法增修條文
11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心得】
記得蔡英文總統在國慶時發表的演說,對於兩岸關係,蔡總統重申「我們的善意不變、承諾不變,不會走回對抗的老路,但也不會在壓力下屈服」。她並向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喊話,兩岸領導人應該共同努力,共同尋求兩岸互動新模式。
兩岸關係一直都是我們所聚焦的,可以肯定的是中國方面從來不曾放棄兩岸統一甚至是以武力犯台,也因為台灣藍綠兩黨所主張對中國的態度有極大差距,導致在總統就任期間皆會引起兩岸關係緊張,蔡總統上任後未出訪過中國,無疑是為了保持彼此關係的平衡。
然而,我個人認為,當部分台灣人民主張台灣獨立的時候,其實有很多問題都沒有去做深入的了解,人民支持台灣正名獨立制憲然後卻擔心破壞中華民國的保護傘而擔心解放軍攻台,最後導致人民減少支持台灣正名獨立制憲,我們可以用上述的觀點將國外勢力也納入考量,倘若台灣要法理獨立且能夠不會很快就亡國而廢止,可推論出以下三點
1.我國的國力必須強大到讓中立的第三方認為有贏的可能性在。
2.必須出現某個同盟的第三方主導。
3.當下必須是對第三方來說非獨立比不獨立的損失來的小。
接下來兩岸關係的走向,勢必會有重大轉變,從2019年開始,連續三年中國以及台灣都有重大政治事件會發生,很難想像中共不會有任何作為,甚至將來假若中共犯台會以何種方式我們至今都無從得知,不論是何種方式,蔡政府勢必得有所明顯作為,且兩岸人民的仇視之情必須減少,切勿再製造無謂的對立。




德文三 呂學楷

姓名:呂學楷
班級:德文三
學號:04123054

【標題】照片對比黑人與猩猩 中國攝影展引爆種族歧視爭議
【時間】2017年10月13日 20:45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21945

【內文】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中國攝影家喻惠平上月底起在湖北武漢的湖北省博物館舉行「這就是非洲」攝影展,展場上有多幅照片以並列對比方式呈現非洲珍禽異獸與非洲人,但其中一幅作品竟是將一隻張嘴的黑猩猩與一名同樣張口的黑人男孩並列,遭非洲人與非洲留學生抗議種族歧視,展方稍後將該照撤下。

        美國紐約時報報導,該攝影展負責人王躍軍(Wang Yuejun,譯音)表示,將非洲人與非洲動物的照片並列展出是他個人的意思,與喻惠平無關;該攝影展主要對象是當地中國民眾,將人與動物並列在中國很常見,而且往往有恭維之意,動物在中國生肖與中文諺語也是褒多於貶;但既然引發關注與傷害非洲人感情,展方基於尊重決定撤照。

        獲獎攝影師喻惠平是湖北省攝影家協會副主席,近10年來親赴非洲20多次以鏡頭捕捉當地美景與人文。這場引發種族歧視爭議的攝影展將於17日落幕。

【相關憲法條文
        
第 5 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相關法律條文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
第 2 條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對於任何人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所為歧視,致權利受不                            法侵害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心得
        種族歧視的議題經常是在螢光幕前吵得沸沸揚揚的議題之一,雖說如此,但各個國家或地方對這個議題的敏感程度卻不盡相同。就我看來,就單獨這個案子來討論,我覺得不管是攝影展負責方或是非洲人及非洲留學生都沒有錯。同一件事換個角度本來就會有不同的解釋,但是基於尊重通常都會有其中一方選擇讓步道歉。
        從世界大多數法治國家的憲法根本大綱來看,是支持各種族一律平等的。但從真正實踐層面來看,卻不是如此。中國本身對種族歧視的敏感度相對較低,過去曾有洗衣劑晶球廣告以將黑人男子塞入洗衣機內用晶球洗過後會變成皮膚較白的東方男子的方式來強調其洗淨力。美國最近才有退休NBA名將Kenyon Martin對林書豪的髮型公開批評且涉其種族歧視的言語出現。
        我認為,只要透過確實教育以及國家領導人的正確心態加上更完善的法條,種族問題就能日益減少。以自己國家台灣為例,我認為台灣人對自己國家內的各個民族包容性和正確心態雖說及格,但仍未達到完全尊重。一個國家的法條大方向決定整個國家對一件事的看到方式,如今美國的領導人換成一位具有強烈種族歧視的人,希望台灣能以川普的反例作為學習。這些事情並不是與我們無關,因為政治是眾人之事!

政一B 郭安柔

姓名:郭安柔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1
      CNN中央通訊社
時間:2017/10/15 11:58
【標題】歐盟16日訪查漁業 台可望年底解除黃牌
【內文】
歐盟201510月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捕撈漁業不合作黃牌警告國家,歐盟官員16日將來台確認台灣是否改正,漁業署官員表示,台灣做得比歐盟要求的更多,有信心年底解除黃牌。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指出,歐盟官員預計16日來台10天,停留期間除了與農委會的雙邊閉門會議之外,歐盟官員也會到蘇澳、前鎮或東港等遠洋漁業漁港做實況確認,了解相關規範每一步驟都確實履行。
兩年前,國際組織綠色和平揭發「順得慶888號」非法捕撈鯊魚割鰭棄身,後續效應促使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即涉及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行為,若未改善則轉入紅牌警告,對台貿易制裁。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估計,如果紅牌警告,台灣光是輸往歐洲的漁獲貿易損失粗估新台幣70億元,萬一美、日各國跟進制裁,將重創年產值500億、600億元規模的台灣遠洋漁業。
為確保遠洋漁業產值,農委會近兩年與歐盟官員往返開會、視訊會議等作業不下10次。
漁業署長陳添壽近日告訴中央社記者,台灣已完成歐盟要求的改善作業,計有4個構面、共11項重要工作任務。
4個構面包含:一、20167月下旬完成漁業三法修法,之後並訂定15子法。二、控制及監視系統(MCS)今年2月已成立,24小時監控管理遠洋漁船。三、國際漁業合作。四、漁獲追蹤系統上線。
農委會主委林聰賢則強調,今年2月成立24小時運作的漁業監控中心,可預防漁船觸犯IUU行為,漁業署持續跟漁民溝通,輔導漁民遵守回報漁獲等國際規範,漁民習慣慢慢導正,「相當有信心黃牌年底可解除」。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組長林頂榮舉例,漁獲回報系統電子化,不僅要求1200艘遠洋漁船每天回報實況,並在全球32個卸貨漁港派駐130位觀察員,還與美、日、法、澳洲、紐西蘭、庫克群島簽署同意對方登船檢查協議,加上區域漁業組織觀察員也會登船檢查,多重把關管理下,管理強化甚多。
他也說,修法後也確實執法,累計開罰35件,金額共計高達3000多萬元,當中最高有2件都是未在原本申報的漁港卸貨,單件被開罰600萬元之多。
黃鴻燕強調,監控作業是全程的,包含漁船起始捕撈地點、時間、捕什麼魚與量、之後轉給誰、在哪卸貨,以及運到哪個市場,全都追蹤,就像是一個人的所得從哪來,都清清楚楚一樣,非常嚴謹。
他說,台灣不只自我改善,今年7月間還配合歐盟執行打擊國際IUU漁業行為,獲其好評;相信16日起歐盟官員抵台期間,可一一檢視,確認台灣做得比歐盟要求的更多。

【相關憲法條文】
108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省縣自治通則。
  行政區劃 。
  森林、工礦及商業。
  教育制度。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航業及海洋漁業。
  公用事業。
  合作事業。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十二  土地法。
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十四  公用徵收。
十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十六  移民及墾殖。
十七  警察制度。
十八  公共衛生。
十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二十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心得評論】

台灣為一海島國家四面環海人民的生活與海洋息息相關許多人以從事航海漁業為生然而,截至21世紀人類的活動對環境不斷造成衝擊。環境保育、永續與人類經濟社會的發展如何並行成為大家值得探討的一大課題。而2015年歐盟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捕撈漁業不合作黃牌警告國家,可謂台灣於國際間的一大陋事與打擊,深受打擊的不僅僅是國際名聲,甚至是隨之而來的經濟制裁等等。於是政府於2016年制定《遠洋漁業條例》期能遏止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的漁撈作業。我認為遏制非法捕撈的相關法律早該上路了,而且近海漁業也應注意。台灣的近海資源早已幾近枯竭,而其實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大多數消費者的無知。當然,政府也責無旁貸。多年前,我曾聽聞一個名為「慢魚」的運動,這項運動開始於2003年義大利熱那亞(Genova),由義大利生物多樣性慢食基金會 與漁民組織發起,許多國家例如北非、美國、加拿大等皆開始仿效。此項運動的宗旨為:「慢魚不是要人禁止捕魚,而是要縮短消費者與漁民之間的距離,讓更多人知道魚是從哪裡來的、怎麼被捕撈上來的、漁夫是怎樣的人、海洋的環境如何,又該如何去食用海鮮。」我認為此觀點對於每個從事海洋漁業的國家人民皆應有基本認知,唯有貼近與意識,才能全民共同攜手落實海洋資源的保育。而政府在其間必然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而我認為台灣的政府在海洋資源保育這方面已有些許的進步。當然,法規還是有其不完善之處,而這就有賴全民共同來去關注與討論,達到永續發展與經濟發展並進的境界。

政一B桂學彥

姓名:桂學彥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4

標題: 同婚登記遭駁回 北市民政局:目前仍只能註記

出處: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1555/275272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時間: 2017/10/12

內文:
女同志方敏、林于立(糖糖)為了戶政機關不讓其登記結婚提告,請求司法發揮彌補立法瑕疵及行政怠惰,撤銷原處分並直接命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宣判,法官判決撤銷中正區戶政事務所不准同婚登記的處分,但也駁回兩人要求法院命戶所接受同婚登記的訴求,等於全案回到原點。
對此,北市戶籍科長洪進達指出,法院駁回同婚登記的訴求,因現在沒有相關法令依據,同性來戶所辦理同婚仍是用「註記」,無法辦登記,必須等待修法,且現在的戶役政系統也無法用同性的身分證登記,必須要有全國一制性的做法。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心得:雖然台灣的民主政體已相當成熟,思想也漸趨自由,但同性問題仍充滿爭議,等到同婚登記正式開始實施,反同與支持同性婚姻的勢必又會產生思想上的種種衝突,而就法律的觀點上來看,仍找不出一個相當明確的判定,就憲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本條明文揭示之5種禁止歧視事由,僅是例示,而非窮盡列舉。是如以其他事,例0如身心障礙、性傾向等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亦屬本條平等權規範之範圍,且民法的現行婚姻章僅規定一男一女之永久結合關係,而未使相同性別二人亦得成立相同之永久結合關係,若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而使同性性傾向者之婚姻自由受有相對不利之差別待遇。按憲法第22條保障之婚姻自由與人格自由、人性尊嚴密切相關,屬重要之基本權,應予以維護。

政一B 莊華瑀

文章標題:總統出訪過境哪?本周宣布
出處:
記者周佑政╱台北報導
 
 

政一B 林敬芳

政一B 林敬芳

姓名:林敬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2

【標題】分享總統邀談憲改 政黨領袖願參與
【出處】自由時報 10/11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42518
【內文】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灣朝野政黨因政治意識形態不同,長期對立,蔡英文總統昨在國慶大會發表演說時,表明要與各政黨領袖就憲改等各種改革,以及我國在國際的新定位等問題交換意見,她並正式邀請各政黨領袖坐下來談,「只要我們團結,一定可以將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與繁榮,再一次推向全世界」。
蔡籲朝野團結 再次把台灣推向世界
對於蔡總統的呼籲,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表示,如果主題、對象、形式都適當的話,他不會拒絕;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表達願意參與朝野各政黨領袖對話的立場;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表示「樂觀其成」。
總統府表示,蔡總統已指派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展開聯繫工作,先進行幕僚層級的聯絡作業。國慶大會昨在總統府前廣場舉行,吳敦義、宋楚瑜、黃國昌等主要在野黨主席及前總統馬英九等人都與會。
蔡總統與副總統陳建仁先在總統府接受來台參加國慶活動的各國慶賀團、代表們及駐台使節致賀雙十國慶;大會一開始,在甘惠忠神父領唱國歌、僑胞代表致詞後,蔡總統接著發表演說。總統表示,現場有來自各政黨的代表,在中華民國生日的這一天,不分黨派、放下不同立場,一起在這裡團聚,這就是國慶日的意義。她也要藉這個機會,向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等三位前總統表示謝意,因為三位代表了台灣追求民主自由的不同階段,三位所領導的政府,也都各自為台灣發展留下了政績。
總統指出,當所有人都團結在一起的時候,台灣會無比堅強;我們剛剛才經歷過一個團結的夏天,在世大運的運動場上與所有的選手一起為奪牌而振奮、一起為挫敗而流淚,一起感受台灣被世界看到的喜悅。「這些共同的感動,是因為我們一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體驗共同的生活經驗,也感受共同的喜怒哀樂,更要一起承擔共同的未來」。
總統說,在場有國內各政黨代表,她期許未來在憲政改革的推動過程中,能與各位交換意見,不只是國內的各種改革,捍衛民主自由,積極在國際社會找新定位,全部都需要一個團結的台灣來共同面對。


總統強調,她正式邀請各政黨領袖坐下來談,只要團結,一定可以將台灣的民主、自由與繁榮,再次推向全世界。台灣一定會更好,「我們會因為民主而偉大,我們會因為自由而偉大,我們會因為團結而更偉大」。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 17 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憲法第 129 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
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憲法第 174 條: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
二、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心得】
        蔡總統最近一直提到憲改,像是18歳公民權、總統制…等都是主要項目,但是我認為再提憲改前,應該先調整修憲、公投的通過門檻,依據目前的法律其實要通過一項公投並不簡單,如果沒有調整,那麼在公投時無法達到門檻,是否反而會浪費社會資源,無法達到真正改革的目的,我想這是需要考慮的。
        另一個則是我們在國際的定位。我們與對岸的聯結是日與劇增,我們也無法再逃避這個議題。文章裡也提到,我們的政治是處於長期對立,這並不利於我們發展,我們應該利用我們現有的優勢,走出另一條路,重新定位,而不是自我侷限,如果連自己都不認同,那麼還會有誰會認同我們,想要走出國際,我們就要團結,一起得到肯定。







政一B 杜孟瑀

姓名:杜孟瑀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6

【標題】鄭文燦:促進NPO團體經驗交流 帶動社會進步

時間: 2017.10.15 | 01:29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10-15/100556

【內文】

桃園市長鄭文燦14日下午前往中壢區中正公園,出席「2017桃園NPO串連交流平台」活動,鄭文燦表示,每個NPO團體都有值得了解的地方,各有不錯的經驗,不同的NPO團體之間,也有交流的必要。NPO帶動社會進步,也傳遞價值,不論與當前的主流意見相同或不同,市府都會給予NPO更多支持,讓NPO能夠發展更好,帶動社會進步。

鄭文燦表示,「NPO」是非營利組織的縮寫,不以營利為目標,其中有一種類型的NPO是專注在訴求、倡議、追求某一種價值,讓議題從少數人支持,到被多數人廣泛關注,從非主流到主流,使議題得到充分討論,帶動社會進步。未來NPO團體的培力輔導項目,應該要著重在人才培育、如何連結社會資源、政府部門和媒體,以及如何穩定經營財務等,以獲社會更多的支持。

鄭文燦也表示,桃園市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目前位在青年事務局大樓內,市府會尋找更適合的地點,提供NPO更大空間,包括教室、會議室及交流的場所等。

今日包括市議員黃傅淑香、彭俊豪、劉曾玉春、市府社會局長古梓龍、青年局長陳家濬皆一同出席。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

第二十條: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任何人不得迫使隸屬於某一團體。


【心得】

目前台灣有許多NPO組織,大部分團體資源匱乏,也許有些組織成功地讓一些議題經由少數人的努力,拓展到多數人的支持,但有些組織仍在默默地耕耘,仍在想辦法讓社會大眾廣泛關注。
  在高中時期,因為社團活動之故,我接觸到了台南的NPO組織,以琳之家關懷協會。以琳之家服務的範圍為兒童青少年之福利,以舉辦社會福利公益活動、慈善事業、教育事業及醫療服務為宗旨,積極地關注弱勢家庭的福利。在那裡我接觸到了許多弱勢家庭的孩子,他們確實需要社會的幫助,我們花了許多的時間陪伴他們,也因此得知他們對於資源的匱乏。弱勢家庭這一部份,有許多面向,並非如社會大眾所知全然能由政府所補助,但目前社會對於這方面仍並非廣泛地關注。我們的社團仍然與以琳之家保持聯繫,希望能經由學生也許微弱的宣傳,但長時間的曝光,能讓更多人支持他們,支持這個NPO組織的努力。因為自身接觸過NPO組織,閱讀完這篇報導後,更希望各政府能如桃園市政府一樣,為NPO組織開闢更多與社會大眾接觸的管道,使他們能繼續為了一些議題堅持下去,帶動社會的進步,尤其是我的家鄉,台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