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 星期日

政一B 周子筠


政一B
06114203
周子筠

【標題】
中共修憲案超高票過關 習近平可延任到2023年後


【內文】
大陸全國兩會重頭戲今天登場,中共中央建議的憲法修正案草案,全國人大會議今天下午表決贊成票2958票、反對票2票、棄權票3票,超過三分之二門檻,超高票過關;通過刪除國家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可延任到2023年之後。

今天(11日)下午3時,全國人大代表大會投票表決中共憲法修正案草案,會議人數應到人數有2980人,實到2963人,缺席17人,達到開會投票人數。投票時還放著喜氣洋洋的年節背景音樂,不到30分鐘就投票結束。據大會報告,投票的有效票數是2964票。

由於修憲事關重大,這次修憲案的表決方式,參照2004年上次修憲的表決方式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不用「電子按鈕」表決。1988年、1993年、1999年全國人大會議上表決憲法修正案草案,也是按此方式進行。

這次最受關注的是刪除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首度公開表態,表示「完全贊同憲法修正案草案」。習近平還說,憲法修正草案在形成過程中「充分發揚了民主,集中了各方面智慧,體現了黨和人民的共同意志」。習近平登高一呼之下,催出黨內同志高票贊成修憲案。

此次修憲理由是基於總書記、軍委主席、國家主席「三位一體」。中共憲法修正案指出,有關修訂有利維護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利加強和完善國家領導體制,目前黨章對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黨中央軍委主席,憲法對國家中央軍委主席,都沒有作出「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

大陸全國人大秘書長王晨日前表示,習近平2017929日主持政治局會議,決定啟動修憲工作,成了憲法修改小組,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出任組長,栗戰書、王滬寧出任副組長。他說,許多黨員幹部和群眾「一致呼籲」修改國家主席任期限制,中共十八屆七中全會,還有中共十九大會議召開期間,與會代表的呼聲「也很強烈」。

大陸修憲案僅2票反對 2958票的高票數通過
【聯合報記者杜宗熹╱即時報導】

大陸第13屆全國人大今天表決大陸憲法修正案,包含備受關注的大陸國家主席、副主席取消連任限制次數在內,本次「修憲」案以2958

贊成,2票反對、3票棄權的極高票數通過,另有17人缺席。投票過程也呈現「一團和氣」的局面,並無意外。

今天下午3點起,2900多名大陸全國人大代表將表決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草案,投票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並聽取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報告。

大陸第13屆全國人大第代表共有2980人,本日出席會議的共有2963人,缺席17人。

今年「兩會」期間,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已就公開表態,表明他自己完全贊同憲法修正案草案,在草案形成過程中充分發揚了民主。因此外界一直預料,修憲案將以極高票數通過,結果也一如預料。

【相關憲法條文】
47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170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174            
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 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
    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
二 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
   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
    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
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
定。
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12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心得評論】
我認為習近平修憲此舉很明顯是要鞏固自己的威權以及影響力,但不易流動的政治生態對於整個國家來說是相當不健康的。真正民主的政府體制應該是要經過定期改選領導者來達到,修憲也只是為了合理化鞏固政權的一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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