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一B 06114230 蔡佩璇
標題:2理由打臉跨年文化 林佳龍宣布台中不再放煙火
時間:2017年12月15日 13:22
出處: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15/1073255.htm (Et- today新聞雲)
內容:面對中部空氣汙染問題,台中市長林佳龍15日進一步宣告,今年起台中官方辦理的跨年活動,不再施放煙火;原因在於,要減少製造空汙,替台灣的環境再多盡點力,同時也要避免浪費資源。
空氣汙染問題籠罩,中南部地區更是連日紅爆,諸多民間團體準備在12月17日大串連,在中部、南部掀起抗議大遊行表達訴求。
各界怪罪給台中火力發電廠,這讓台中市長林佳龍上任以來,力推各項空汙防制政策,有效幫助台中市PM2.5年均濃度,自103年27μg/m3逐年下降至105年22.8μg/m3,今年截至11月更已降為20.1μg/m3;紫爆天數也從103年87天、104年69天、105年50天,逐年下降到11月底的20天。
林佳龍表示,已經指示今年市府各局處主辦跨年晚會倒數之後,不再施放煙火,要為台灣的環境多盡綿薄之力,避免浪費資源。
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包括台中在內的多數縣市政府,往年舉行跨年晚會多會在倒數迎接新年時施放煙火慶祝;但是,近年來有非常多民眾向市府反應,希望不要再施放,而林佳龍市長也拍板,未來由市府主辦的跨年活動不再施放,「這對台中多年來的跨年文化,也是一次突破性的改變。」
相關憲法條文: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第二節 縣
第一二一條:縣實行縣自治。
第一二五條:縣單行規章,與國家法律或省法規牴觸者無效。
第一二七條:縣長辦理縣自治,並執行中央及省委辦事項。
心得:各縣市首長有權決定該縣的活動是否舉行,台中市長決定不辦煙火施放,是屬於職權範圍內,應當行使。台灣空污的確很嚴重,而市長的這個決定果然是為全民著想的決定,不僅可以少一筆錢用來施放煙火上,更能成為領頭羊是個夠縣市模仿效仿的城市,用行動證明為減低空污的決心跟執行。台中屬於工業重鎮,本來空氣污染就很嚴重,身為台中人的自己很有感覺,看見市長做此決定,也深感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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