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0日 星期一

政一B 邱榆婷


姓名:邱榆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5

【標題】
兩韓峰會落幕 和平進程仍得看美中

【時間和出處】
l   2018/04/28 18:55

【內文】 (中央社首爾28日綜合外電報導)
北韓領導人金正恩與南韓總統文在寅昨天舉行歷史性峰會,是東亞情勢最新也最戲劇性的發展。但西方觀察家認為,朝鮮半島和平進程仍有賴美國和中國大陸。

澳洲學術網站「對話」(The Conversation)刊登「進行中的朝鮮半島和平進程仍有賴美國和中國」文章指出,跨越國界握手與植樹的象徵意義之外,兩韓昨天共同發表的板門店宣言,提出要達成和平協議、雙方共同促成朝鮮半島非核化,彰顯兩韓關係自1953年韓戰停戰協定簽署以來,最重要的進展。

從數月前還在接連試射飛彈、核試,到如今兩韓舉行元首峰會,北韓展現的外交老練程度超過許多觀察家所料。

金正恩早先訪問北京,是他擔任領導人後首度出訪,後來證明此舉至關重要。在取得最重要盟邦中國大陸支持,安心離開北京的同時,金正恩也降低陸方在兩韓友好進程中遭邊緣化的顧慮。

儘管兩韓宣布「半島完全非核化」的目標,但仍無法確定雙方的認知是否一致。縱使北韓在非核化協議中做出最大限度的承諾,其武器計畫歸根結柢已不可逆,因為北韓已經掌握製造這些武器的技術,就算遭到銷毀,仍知道怎麼重新生產。

文章指出,宣言另一值得注意的是,兩韓領導人承諾「積極尋求」與美國,或是與美、中會談,這也凸顯一個赤裸裸的真相:兩韓關係的任何討論,都不可能只是純粹雙邊的。

中國大陸不會容忍被美國邊緣化,將竭盡所能確保下一步是四方對話。同樣地,北韓若想重建經濟,絕對需要大陸的支持。兩韓和平共存而非統一,才最符合中方利益,否則大陸就會失去緩衝,直接跟美國的軍事盟邦接壤。

同樣地,南韓方面想與北韓有具體進展,背後也少不了美國,因為南韓需要華府的安全保證,北韓的各種優先要務也是圍繞在捍衛自身免於假設性的美國軍事行動。

彭博刊出媒體評論人雷克(Eli Lake)的文章,指前美國國務院亞太副助卿李維亞(Evans Revere)近日表示,北韓代表曾向美方官員和專家提出過一個概念,即消除美韓同盟的威脅。北韓認為這項威脅包括駐韓美軍,以及美國防衛南韓與日本的核保護傘。

李維亞還說,北韓也曾提出削弱美韓同盟相關作法的交換條件,那就是「覺得有把握的話,會考慮在1020年內非核化」。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l   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l   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l   35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l   38條: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l   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外交。
  國防與國防軍事。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司法制度。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中央財政與國稅。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國營經濟事業。
  幣制及國家銀行。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心得評論】
  萬眾矚目的文金會於本周順利畫下句點,同時也為南北韓交流寫下新的一頁;除了結束1953年停戰的韓戰、停止現今於陸海空的敵對行動等重要事項外,核武問題亦為大眾所關心的討論重點。然而較為可惜的是,這次會談並無確切的整體協議,僅就非核化本身簡單帶過,卻無詳盡的意義、方式與時間表等具體內容。
北韓發展核武向來是多國心中的疙瘩,不只是過去敵對態勢的南韓,甚至於另一強權美國,皆為其發展核武的「動力」,如今談及棄核武雖然應聲承諾,但確實仍留有餘地。過去,核武向來都是北韓對外「談判」相當惹眼的籌碼,時不時的試射與成果預估帶給射程內國家不小的壓力,也讓美國等國祭出經濟制裁、石油禁運等方式來應對。既然核武是如此有利的籌碼,又為何放棄之?是因為沒有不需要實際證據,空口說白話甚為輕鬆;抑或是想藉此突破被孤立的處境;還是有意在此局面下,換得更多的條件交換?畢竟看似是兩韓的事務,但絕對有賴他國的參與及談判,以文中提到的美國來說,川金會幾乎可說有不能失敗的壓力,美國如何提出有效的談判,而非再一次的模糊會談甚至躲避球,為所面臨的難題;另外,單就會談來說,已有不同的聲音出現在各國,在此情形下是否真能繼續維持國際間的平衡,有待觀察。

政三A許家豪



姓名:許家豪

班級:政三A

學號:04114159

【標題】不再沉默! 大學發起全民連署 籲教育部退出政治干預

【時間】2018-04-29 23:57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14869?list=thumb

【內文】
教育部強硬拔管,干涉大學自主,引發各界不滿。繼台大、清大、國立與私立大學院校協會等發聲明,台北商業大學等技職大學發起全民連署,呼籲教育部退出政治干預,尊重大學自主,表明「我們不再沉默了」。
這封連署書指出,大學自治和學術自由對於大學運作良好至關重要,並且是國家社會未來可持續進步的重要關鍵。更重要的是,大學自治是確保科學進步有正確研究條件的關鍵,有利於整個人類社會。
連署書說明,限制或破壞大學自治的嘗試有很多種形式,有些比其他更明顯,有些更受社會關注,有些則無法識別。不管怎樣,如果堤防的小洞不去關心彌補,大學自治潰堤是早晚的事。
連署書表示,在當今國際高教競爭嚴峻而國內朝野對峙環境下,堅守大學自治作為核心原則不僅具有高度的相關性,而且在社會發生問題時大學可以作為公正的仲裁者,一旦大學自治失守,社會將失去依賴,國家將紛擾不斷,因此呼籲教育部應該尊重大學自主,放手讓大學自治。
連署書發起人為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中國科技大學校長俞明德、德明科技大學校長徐守德、聖約翰科技大學校長艾和昌、東南科技大學校長李清吟等。

【相關憲法條文】
  158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162     
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心得】
大學為台灣高等教育一環,同為大學生,對此次教育部拔管案非常有感,我不太清楚這當中牽扯了什麼政治因素,但台大遴選過關後,秉持著自由、自治的學風,倘若該人選對於校園運作有所助益,則應當撇除政治上的利害關係,教育和政治應該是分開的,教育部卻用了極其荒謬的理由一再阻擋管中閔舊任校長,致使台大許多方面運作延宕甚至停滯,最大的受害者莫過於學生本身,不論是什麼樣的理由,該注重的應是他自身的作為,這當中並無不當,也因此引起學界各大學不再悶聲,站出來呼籲教育部,別將政治上的操作帶進教育當中。

政一B 陳紫渝

姓名:陳紫渝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7


【標題】民進黨團表決 支持政院版軍改
【時間】2018/04/28 發布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196134
【內文】
立法院民進黨團昨在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親自坐鎮下,歷經熱烈討論,終以投票決議力挺行政院版軍人年改草案。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大家要共同面對黨團的決議。陳菊則如釋重負地說聲「好加在」。

陳菊昨兩度列席民進黨團會議,盼黨團能支持政院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不過多位立委發言,對於軍官的俸率上限由原先討論的八十五%,加碼到九十%表達不同意見,有立委質疑,給予中將、上將如此優渥的待遇,民進黨政府要如何面對公教人員?也有人指出,就是軍官上調至九十%,以致六十四位上將的縮減額度在一萬至二萬元間,還少於上校、少將,這是很弔詭的現象。

來自南部的區域立委質疑,若通過九十%,光憑八百壯士這幾天表現,要如何向選民交代?恐不只二○一八年選舉,連二○二○年也受影響,大家會被質疑是在維護上將。

不過也有多位立委發言力挺政院版。立委管碧玲指出,應趁此建立尊重軍人的價值,不能把上將與街頭的那些人混為一談;立委郭正亮表示,這是公平正義與國家安全間的抉擇,總統是三軍統帥,立法院不應推翻政院版草案。

立委段宜康建議,就只針對八十五%與九十%進行投票。最終結果,支持政院版草案佔多數。柯建銘表示,大家要共同面對這樣的決議。

據了解,支持政院版的票數雖居多數,但非壓倒性勝出。黨團幹部則對結果成竹在胸,不怕翻盤。段宜康事後也表態遵守黨團的集體決定。

陳菊表示,非常感謝有這樣的結果。她坦言,確實盡量和意見不同的立委進行溝通,最後大家能支持政院版,實在是「好加在」;她強調,軍人、軍隊是攸關國家安全的重要角色,當然有其特殊性。

行政院高層表示,軍人年改草案五月份才能逐條審查,估計藍營會拉下要求朝野協商,勢必要在六月加開臨時會,完成三讀,才能在七月一日與公教年改同步施行。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第 44        
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憲法第 53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憲法第 57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憲法第 62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憲法第 63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評論】
讓軍人年改草案於立法院會順利付委,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派出多位男性立委於議場前守夜,確保優先排案權。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軍人年改案民進黨團將會召開公聽會,以及委員會審查、朝野黨團協商等程序,也表示希望國民黨團若持反對意見,必須提出合理理由與具體改革草案的版本,避免影響立法院之正常運作。然而這次的投票決議展現出立法院拋開政黨派系鬥爭等因素,共同為國家與人民商討爭取最大的利益值,扮演專業為民發聲與著想的重要角色。

政一B莊易霖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5
姓名:莊易霖


出處時間
https://tw.news.yahoo.com/%E6%A0%A1%E5%9C%92%E6%B0%91%E4%B8%BB%E9%BB%91%E6%9A%97%E6%99%82%E5%88%BB-%E6%B8%85%E8%8F%AF%E5%A4%A7%E5%AD%B8%E7%99%BC%E5%B8%83429%E5%AE%A3%E8%A8%80-093644345.html
2018-04-29
標題:

校園民主黑暗時刻 清華大學發布429宣言

內文:
今天下午3點清華大學師生於清華校園針對「民主與學術自由」發布聲明,前文化部長、作家龍應台也於臉書發表這項「清華大學429宣言」,宣示台灣的重要價值在民主,大學不僅要傳承以及創造知識,更應該捍衛台灣這塊土地的價值。要求蔡英文總統立即做出「教育部收回此次台大遴選事件的成命」、「 立即修改大學法,由遴選委員會自主決定各大學校長的人選」、「 落實黨政軍退出校園,還給校園乾淨自主的空間」等3點。
今天下午3點清華大學師生在清華園,針對「民主與學術自由」發布聲明,包括4位劉兆玄、劉炯朗、陳力俊,及現任校長賀陳弘等前後任校長出席。
龍應台寫到,清華大學有百年歷史。我們目睹清華大學在昏暗的一刻,交出一份直面今天的宣言、傳世未來的文獻。
「清華大學429宣言」全文如下:
1991年在這個校園裡發生了驚動台灣社會的「獨台案」,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等五人,因閱讀史明的著作《台灣人四百年史》而遭逮捕,並擬以內亂罪判處唯一死刑。當時清華師生即使對此事的政治理念極為分歧,但仍群起抗議,全台灣各大學與知識分子也第一時間站出來聲援,結果促成了知識界大團結,不僅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因此辭職,更廢除了刑法第一百條以及《懲治叛亂條例》。自此,大家都以為台灣領先所有華人社會,為後代子孫確認了思想自由、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等天賦人權。
但當台灣政壇首度出現總統、副總統與教育部長皆出身高教體系的組合時,最近卻發生如此荒腔走板的台大校長遴選案件,我們擔心這會是台灣墮落的開始,謹發佈以下宣言:
人類的主要價值在文明,
台灣的重要價值在民主。
大學不僅是要傳承以及創造知識,
更應該要捍衛台灣這塊土地的價值。
我們應該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我們繫上黃絲帶,
我們誓言與所有曾經努力過的人民們,
不論立場是否相同,
一起捍衛台灣民主與學術自由。
我們懇切呼籲執政黨裡的「台大人」,不要忘記當年在台大訴求「自由之愛」的初衷;我們也呼籲在野黨明確表明你們以後面對類似事件的態度;我們呼籲所有厭煩藍綠惡鬥的台灣民眾,大聲說出我們對這些政治人物的要求。
我們要求蔡總統:
1. 教育部收回此次台大遴選事件的成命。
2. 立即修改大學法,由遴選委員會自主決定各大學校長的人選。
3. 落實黨政軍退出校園,還給校園乾淨自主的空間。
相關憲法條文
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力與義務。
心得:
針對這一次教育部與台大校長遴選的事件,惹出了許多的爭議事件,在大學的方面,也掀起了諸多的波瀾,以我個人的意見,我認為此事件的爭議點實在太過的敏感,有著學術自由,校園自主的關聯。在此我也覺得政府對於此事件的處理態度太過的偏激,一昧的只想到要如何把管中閔給拔除,而沒有兩相權衡,好像有著先入為主的概念,就是要拔除他的職位,現在爭議事件也尚未結束,但大學自治的理念訴求,我想也正悄悄的開展,這篇報導清華大學開了第一槍,接下來的效映,值得我們去好好觀察。

政一B 陳采淇

【標題】改善血汗醫療 醫療法修法列優先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113952?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時間:2018/4/29 13:59

【內容】
數個醫護工會今天表達訴求,盼政府改善醫護血汗勞動環境。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醫療法修法納入勞工董事,也有加薪條款,並列此會期優先法案,持續努力推動。
5月1日將有勞工大遊行,包含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台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等團體組成的「血汗醫護工會大隊」也將參與遊行,並於今天舉行行前說明會表達訴求。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黃致翰表示,希望政府更重視醫療勞動人權與病人安全問題,醫療法修法要設勞工董事,但應排除主管階級擔任,否則效果有限;修法應規定醫院要設「薪酬委員會」,開放勞工參與,確保醫院善用每年盈餘。

此外,工會團體也呼籲勞檢應設陪鑑制度,勞動局應主動邀請醫療相關產業、職業、企業工會陪同勞檢;在護理人力方面,應將護病比立法規範,且計算方式應為三班各自的護病比,沒有實際照顧病人的護理長不能算入人力,不希望是魚目混珠的「平均護病比」。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受訪表示,醫療法修法已納入勞工董事,讓員工可以到董事會表達意見,且明文規定,此勞工董事不能具有主管職務。另修法條文也有加薪條款,包含擴大收入結餘要投入公益和偏鄉醫療。修法條文不只是完備董事會治理,對員工也有保障。
石崇良表示,勞工董事絕對不會「虛有其表」,且也有其他監督機制,如資訊透明、政府指派公益監察人等,政府也關注醫護勞動權益,努力推動醫療法修法,已列入本會期優先法案。
【相關法條】
憲法
第14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62條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第63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
一直以來台灣的勞工權利保護在國際上是常常被譴責和被要求改善的,而這次政府主動提出了優先法案的選項可說是一大突破,立法院雖為制定法院的地方,但每年推延的法案數量總是數以千計,導致立法效率不彰,法條、法令上的修改也不盡理想和迅速,而這些未完整的法律卻很難保護到人民的權利。雖然憲法上也有明文寫出立法院的作用和功能,但我認為選出好的、負責的立法委員才是最重要的,且全民都該做好監督的工作,以利立法改善更加強而有力的進行。台灣的法院對於勞工一詞應該做個標準的定義,而非過於廣泛地述說容易造成誤會和難以評判的模糊地帶,像是到底哪些職業可算是勞工?那些又不該算等等,都是應該去研究的主題。

歷史二 許悅琪

姓名:許悅琪
系級:歷史二
學號:05112017
標題: 深澳電廠成藍綠新北攻防 民進黨盼政院提出「能源論述」止血
周思宇 2018-04-29 09:00
http://www.storm.mg/article/430943

內文:
深澳電廠已成藍綠新北市長選戰攻防焦點!國民黨陣營連日緊咬前行政院長蘇貞昌閃躲、迴避,此爭議是否衝擊綠營選情,黨內有不同看法,一派認為藍營因無法交代除燃煤外的替代方案,將「不攻自破」;另一派則憂心,恐被簡化操作成「支持蘇貞昌就是支持興建深澳電廠」,引發後續效應。
國民黨年底大選主打空污、能源議題,日前發起「停止新建、擴建燃煤電廠」公投案,除了逼蘇貞昌表態,更聯合周邊恐遭受空污的縣市,諸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大舉炒作話題,反撲民進黨政府。對此,黨內一致認為,台電有義務提供正確數據,而行政院、民進黨應儘速提出一套綜觀全台的供電及能源論述,並定調,才能止血。
英系立委羅致政認為,深澳電廠的問題不是「一刀兩切」、問題沒有這麼簡單,不應簡化成「支持或反對」,畢竟與核能、核廢料相比,燃煤算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即便是改採燃油,亦須設置大型儲油槽,除了不保證安全,以國安角度,亦恐成為攻擊目標。

羅致政:民進黨核心價值是「反核」,從未說「不要燃煤發電」

羅致政強調,民進黨核心價值是「反核」,致力發展乾淨、替代能源,但從未提及「不要燃煤發電」,深澳電廠只是在再生能源尚未補足之際,過渡性、階段性的作為,屬於必要的權宜之計,但台電、政府必須清楚說明、釋疑。

正國會核心、立委高志鵬則憂心,如果國民黨公投「搞起來了」,又聯合周邊縣市,只要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指著蘇貞昌追問是否同意興建,公投一旦綁選舉,選戰恐怕很難打。他也具體建議,替代方案可選擇將核四廠區轉型成「綠能發電園區」,如此將是「槓上開花(指無燃煤污染,又發展綠能)。」
被問及國民黨操作深澳議題,是否衝擊選情一事,蘇系立委吳秉叡受訪則表示「不會!」,蘇院長講得很清楚,有關深澳電廠議題,必須有充足發電,且如沒有安全、有污染、對市民健康不好,就不會同意。

深澳電廠公投 蔡適應:國民黨不同縣市立場恐有扞格之處

一名不具名立委受訪表示,深澳電廠爭議恐怕只會淪為「區域性」議題,新北市其他地區如中永和、板橋市民感受不大,對於選情的影響有限,「只要政府論述完整、充足,其實不難解釋。」
基隆市立委蔡適應則指出,是否興建深澳電廠的公投,國民黨不同縣市立場恐有扞格之處,如果問台中人「興建深澳電廠,減少中火發電量」,中部人一定會支持;另一方面,如果深澳電廠不興建,將影響北部供電穩定、恐有限電風險,進而衝擊經濟發展,北部人可能會有人反對。
蔡適應進一步表示,如果新北市政府主張深澳由「燃煤」改成「天然氣」發電,就須考量以管線運送,將行經基隆市,「(國民黨基隆市長參選人)謝立功就不敢推公投了」;倘若如前總統馬英九建議重啟核四,相信侯友宜也不敢推,畢竟雙北是反核聲量大,目前國民黨「反深澳」的邏輯只有二分之一,且不負責任。
相關憲法條文: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第 108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一  省縣自治通則。
二  行政區劃 。
三  森林、工礦及商業。
四  教育制度。
五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六  航業及海洋漁業。
七  公用事業。
八  合作事業。
九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十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十二  土地法。
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十四  公用徵收。
十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十六  移民及墾殖。
十七  警察制度。
十八  公共衛生。
十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二十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心得評論:
    接近選舉了,深澳議題是會被提到其實不意外啦!不過文中提到的問題大概可以看出以下問題:政黨團體似乎把這當成政治問題操作、台電問題。關於政治操作的部分,從民進黨上任後非核家園一直被提及,加上能源計畫等本身就比較容易被放大檢視。國民黨其實執政期間對於這塊也沒有民進黨還行,現在又因適逢選舉這樣做目的蠻明顯的。我認為不如還是先讓台電出來解釋比較重要,不然這樣操作下去這議題又會隨著新聞洪流被遺忘。

政一B 黃子維


政一B 黃子維
姓名:黃子維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9
【標題】一張照看出金正恩霸氣 文在寅宛如「貼身幕僚」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409233
【時間】2018-04-28 09:46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一零七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外交。
二、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司法制度。
五、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郵。
六、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國營經濟事業。
九、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度量衡。
十一、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憲法第一三七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內文】
27日南北韓舉行世界矚目的「文金會」,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和南韓總統文在寅共同簽署「板門店宣言」,宣布兩韓將致力終結韓戰,並以完全無核化為目標。金正恩在「和平之家」的留言簿上簽字時,文在寅在旁站立的模樣,像是金正恩「貼身幕僚」。

綜合媒體報導,27日「文金會」在兩韓邊境板門店「和平之家」登場,金正恩牽著文在寅共同跨越北緯38度線,穿梭南北韓領土,成為「文金會」另類插曲,文在寅也成為2007年以來首位跨越邊界的南韓總統。

兩人進入位在軍事分界線南側的會談地點「和平之家」1樓後,金正恩拿德國名筆「萬寶龍」在訪客留言簿上題字,身為主人的文在寅在一旁「立正」默默觀看,儼然成為金正恩的「貼身幕僚」。金正恩則在留言簿上寫下,「新歷史從現在開始,和平時代站在新的起點」。
心得感想:
27日南北韓舉行世界矚目的「文金會」成功落幕,這是65年來北韓領導人首度跨越38度線,進入南韓領土,金正恩更牽著文在寅共同跨越北緯38度線,穿梭南北韓領土,兩韓後續的實際制度、合作、貿易的拓展值得我們期待,就如同金正恩在留言簿上所寫,「新歷史從現在開始,和平時代站在新的起點」。不論是兩韓衝突,還是世界各地的戰爭,都可以慢慢化解,使世界更加和平。

2018年4月29日 星期日

政一B 張維淩

姓名:張維淩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6

【標題】檢察總長同意權 84高票過關
【出處 日期】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428000463-2601182018.04.28
【內文】
立法院會昨天上午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江惠民的人事同意權案進行投票,扣除停權中立委,現有112位立委中,江惠民獲得84張同意票、1張不同意票及2張無效票,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同意為檢察總長。江惠民得知結果後表示:「這是榮譽、也是承擔」。
江惠民昨獲84張同意票,比上屆顏大和獲得的62張同意票還多,顏當時得票率超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所創的紀錄,如今這項紀錄再被江惠民打破。
現任檢察總長顏大和任期5月初屆滿,蔡英文總統提名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並送交咨文到立法院祕書處,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依規定,檢察總長任期4年,不得連任。
由於立院因軍人年金改革方案引發衝突,讓昨原訂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增添變數,不過,朝野黨團溝通後,國民黨團同意先處理人事案,國民黨內部討論認為被提名人還算是中立人選,決定採開放投票,院會處理完報告事項後,即順利進行同意權案投票。
過關消息傳回台中,江惠民表示,未來將朝向實踐司改決議;落實誠信正義、人權意識及辦案的獨立及中立性等3項重點目標,他並強調,要成就一件事,單靠一個人的力量有限,未來希望透過團隊辦案展現力量。
江惠民指出,檢察官要成為人權守護者,不管是保護被告或被害人的人權都是檢察官的擔當。檢察官角色困難在於追查案件過程,要小心拿捏程序是否違背人權,他反對為達到目的而犧牲誠信、正義。
對於台中高分檢的表現,江惠民說,要成就一件事,一個人力量有限,他很幸運,這群夥伴很強、各有功夫,透過團隊辦案發揮一致力量;在王忠義案、鄭性澤案等都是典型的團隊辦案成果。
【相關條文】
憲法增修條文 2條第2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法院組織法 66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四年,不得連任。
【心得】
江惠民以壓倒性票數獲得立法院同意,將成為新任檢察總長,受期盼貼近基層,積極解決實務問題,也希望新總長能發揮實質領導功能,正視一審案件過度負荷、嚴重影響辦案能量之現況,再來積極對一二審人力合理分配、一審基層人力充實、二審再議實務運作狀況等議題,具體推展革新,讓檢察機關整體提升辦案效能,有效回應人民對於正義的

政一B 杜孟瑀

【標題】勞陣批蔡英文六大勞工政見跳票 籲政府交待落實期程

時間: 2018.04.29 | 15:56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4-29/122635

【內文】

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台灣勞工陣線明(30)日將召開記者會,要求蔡英文政府兌現政治承諾,改善勞工環境,以實際政策向選民交待。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落實競選承諾是民主社會政治人物的道德義務,也是檢視政治人物工作的重要依據。2016年,總統蔡英文的六大勞工政見包括,縮短勞工的年總工時、扭轉勞工低薪趨勢、支持青年及中高齡就業、立法保障非典型就業、保障過勞及職災勞工,以及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等。

但台灣勞工陣線認為,除了「吵得沸沸揚揚,卻又進退失據」的工時修法之外,其他的政見基本上都處於完全停滯的狀態,有嚴重跳票之虞。

為檢視政府的勞工政見和落實情形,台灣勞工陣線於明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針對六大政見落實,明確向社會交待具體期程。

【中華民國憲法】

第 53 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
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第 3 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
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心得】

隨著五一勞動節即將到來,前陣子也發生國道員警被過勞的駕駛撞擊死亡,這些皆使勞工過勞問題再次浮上檯面。但我想就這則新聞延伸到關於政府體制的問題。台灣勞工陣線表示,要求蔡英文總統落實競選承諾,在此能看出,總統權力的正當性因為選民而增加,在選舉時看到的是總統候選對選民的各種承諾,似乎總統是無所不能。選民對於高度動員之後選出來的總統,寄予過高之期望。但這種期望卻與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有巨大的落差。總統是選民選出來的,但他發現自己無法直接指揮行政部門。而行政院一方面要向立法院負責,一方面又由總統單獨任命。這兩邊的拉扯,使每次如此的情況發生都是再次將雙首長制的弊端浮現出來。這也使人再次思考未來政府體制的走向該往何處。另一方面也希望政府能盡快對於勞工問題進行相關的配套措施,賦予勞工一個好的勞動環境。

政一B 周子筠


政一B

06114203

周子筠

【標題】遭爆將不聘管中閔重新投票 教部:無法評論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08206

【內文】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風波不斷,有媒體報導,教育部打算以遴選過程出現重大瑕疵未補正為由,不發文聘任當選人管中閔。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說,明天還要開會,對媒體說法「沒辦法評論」。

「上報」引述政府高層透露,教育部昨天召開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會議,相關部門就台大校長遴選過程的諸多爭議釐清後,認為當選人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而遴選委員蔡明興是台灣大董事,已涉及「行政程序法」的迴避事項,台大遴選委員會依法必須釐清,確認蔡明興是否迴避後,再重新進行投票。

對此,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上午受訪表示,昨天的諮詢小組會議並未做成結論,教育部還在等最後的一些資料,明天(27日)晚間再召開會議,綜合參考各項資訊後,才會有決定,對「上報」的報導「沒辦法評論」。

昨天諮詢小組會議進行約5小時,教育部長吳茂昆離場時被媒體問及是否會於這週有結果?他回答:「應該會,在等最後的資料。」但未透露其他細節。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1日上任,卻遭質疑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等爭議。教育部至今未發出聘書。

【相關憲法條文】
      
53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158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
學及生活智能

165            
國家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
提高其待遇。
【心得評論】
我認為校園自治和教育部插手這件事要怎麼平衡是很重要的,管中閔在先前的經歷歷中,的確存有不少爭議事件,但他又是基於校園自治遴選出來的校長,在兩者間,到底是尊重學校的決選還是教育,我覺得很難去衡量,就算要退回,也不該讓一間學校的校長空窗期那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