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8日 星期日

政一B 陳品璇

姓名:陳品璇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9

【標題】台灣旅行法順利推動生效 天時地利人和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3180011-1.aspx

【內文】

美國總統川普以簽署「台灣旅行法」方式,讓美國再度有以台灣為名的法律,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郭正光形容,「天時、地利、人和」是台旅法順利推動生效的助力。

郭正光接受中央社電話訪問時難掩欣喜,他說,FAPA以「草根外交」推動台美關係有更多正面發展多年,而早在2015年,台灣旅行法就在美國國會得到眾議員的支持,但當時僅在眾院外交委員會通過。台灣旅行法這次捲土重來、立法效率及白宮的明確態度,讓他感受大不同。

他認為,美國國會瀰漫著對中國的疑慮與不滿,是現在的主流氛圍,這除中國自身在南海及東北亞的作為之外,中國外交在美工作,尤其是對國會部門的做法,反而助推台灣旅行法一把。

旅居德州的郭正光回憶,總統蔡英文去年過境休士頓,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和其他德州選出的聯邦眾議員都收到中國大使館來信,要求他們不要見蔡總統,他指出,克魯茲後來不但高調見蔡總統,還明白告訴中國,美國人自己有權決定在合適的地方見什麼人。

中國在美國國會運作的「反效果」,對台灣旅行法的操作方式,更讓美國媒體咋舌。
華盛頓郵報曾報導,去年8月,提案支持台灣旅行法的兩黨參、眾議員都收到中國駐美大使館來信,警告國會若通過法案,會給美中關係帶來「嚴重後果」。

若以中國的口頭禪「不要對中國內政說三道四」來反思,北京對美國國會立法程序,不但說三道四,甚至到了出言恐嚇程度,北京若懂得同理心思考美國民意代表的感受,就不會成為「台灣旅行法」的最佳助攻者。

原本外界多預期,川普會選擇讓法案「自動生效」,然而,白宮最後決定以「總統簽名」的方式,讓台灣旅行法成為法律,這一動作,也表達川普政府的清楚態度。

不過,三權分立的美國,不管白宮主人怎麼換,國務院仍是美國外交事務的行政部門關鍵機構,國務院在法案送交白宮前就表明清楚立場,盛讚台灣的民主成功故事,是世界正能量,也贏得美國的尊重與支持,也不忘提醒,美國行政部門和國會各自獨立,制定外交政策各具重要作用,但互不控制,也不能代表對方發言。

外交語言的弦外之音說給台灣聽,也說給中國聽,而行政部門的謹慎行事,是不分台灣、美國政府部門的共同特色,儘管在眾院提案的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批評,美國行政部門的自我設限「荒謬」、「侮辱人」,但要說行政部門都沒推動改變,並不公平。

回顧過去,前總統柯林頓政府1994年提出「對台政策檢討報告」前,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的名稱叫「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CCNAA)駐美國代表處」。後來檢討報告在國會壓力下提出,儘管美國內部政策指引放寬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長、副處長能赴外交部洽公,但台灣的駐美代表,仍無法進入國務院。

到了歐巴馬政府時代,儘管時任國務卿凱瑞未在2014年按國會要求再次提交對台政策檢討報告,台美關係2015年又因「雙橡園升旗」事件出現小波折,然而,歐巴馬政府仍務實地給予台灣駐美外交人員和各國派駐華府外交使節團同等待遇,駐美代表處所有同仁經歷多年的差別對待,開始全面使用由國務院「外交使節團辦公室」核發的外交車牌。

另外,沈呂巡也曾於2015年低調進入國務院參與抗伊斯蘭(IS)同盟會議,去年3月,美方更讓駐美代表高碩泰公開在國務院內亮相,與當時的國務卿提勒森同台,美方這一動作,已突破自身政策指引,更不要說台灣的國防部駐美官員,早就能進入五角大廈與美方官員洽公,這除了是美國給予台灣應有的尊重,當然也出於美國自身利益考量,對於中國的抗議,美國自有堅定立場。

AIT前台北辦事處副處長葛天豪2016年就曾語重心長地說,他對美台之間往來得「低調、靜悄悄」,台灣有被「視而不見」的沮喪,完全感同身受,他也分享個人經歷提到,作為美國外交官,都是想盡辦法和負責的國家深化關係,但負責台灣事務,卻得清楚了解美台之間「哪些事情不能做」,過去派到台灣工作甚至得先退休,不具官方身分。

他認為,美台關係在不同時期的發展方式,大環境的時空背景仍是最重要考量,他當時也表示,什麼樣的特定訪問可或不可行,台灣哪一個層級的官員可以訪美,最重要的還是要問,這一訪問對台灣及美國是否有利?同時還要考慮到如何減少來自北京的負面反應,美國最終還是會依當時情況,視個案處理。

當前大環境,美、中一觸即發的緊張關係,外界多認為貿易會是第一張骨牌,而夾在兩強之間的台灣,要如何應對「兩大之間難為小」?在樂見「台灣旅行法」生效後,台灣所面臨的艱難挑戰,必須要廣交美國各界所有朋友一起應對,才能事半功倍。

【相關憲法條文】

第141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評論】

《台灣旅行法》是一個具有約束力的法案,它規定美國在政策上必須:允許美國政府所有級別官員到台灣訪問與他們的對口官員會面、允許台灣高層官員在受尊重的情況下入境美國,並得與美國官員會面,包括國務院與國防部官員在內。川普雖然主動簽了法案,但日後行政部門的態度才是關鍵,這個法案在美國之所以會被通過,就代表這是美國兩院經過縝密思慮、研討協商後對外交政策上的決定,而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主權,在外交關係上可以決定是否跟某國有所往來,雖然必須考量到政治因素,但我認爲應該對別的國家的決定予以尊重。就像這篇新聞中所說的,中國不喜歡別人對中國內政說三道四,那相對也不應該不尊重美國國會立法程序,甚至還到了出言恐嚇程度,這樣的舉動不僅會讓美國國會覺得不被尊重,也會製造美、台、中,三方之間緊張的政治關係。另外,我覺得政策是因時制宜的,一個中國、中美斷交,是民國68年時期的政策,但如今已經過了三十年,雖然兩岸之間仍處於特殊關係,但在外交政策上應該要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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