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陳芊蓉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0
【標題】反南鐵東移自救會今提行政訴訟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17377
【時間】106年09月22日
【內文】
「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體正義」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陳致曉說,自救會竭盡心力調公文,追查文獻探索東移源由,在龐雜資訊釐清南鐵真相,但從2012年到2016年9月強行通過南鐵東移案都市計劃案,過程中發生不公不義,自救會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今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委請律師提出行政訴訟。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今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自救會成員們高喊「退回南鐵東移案,給我司法公正!」陳致曉說,自救會早向台南市府、鐵工局、內政部檢附公文卷、頁、圖、表證明「南鐵地下化不需東移、東移無增公益性、土徵毫無必要性」,南鐵東移案是個不折不扣「政府不用公有地,濫徵私有地」的違法、違憲土徵案。
陳致曉現場細數從2012年到2016年9月,過程遭受的不公不義,他說,2012年遮遮掩掩都計說明會、2013年有如刑場都計小組會議、2015年動用警力強抬學者專家離場的台南都計審議會、2016年以政治語言壓倒居民提證的內政部都委會?「我們要一一追究其中實質與程序不正義」。
陳致曉說,遭受此案不公平,跟政府要公文要的很辛苦「政府告訴我們遺失、銷毀、找不到了,但很幸運的我們都找到了,累積的公文好幾箱,足以讓我們去釐清南鐵東移案真相」。
律師蔡易廷說,提起訴訟目的,不是反對南鐵地下化,而是為反對台南鐵路地下化所形成不當浮濫的徵收,把大法官解釋與人民財產權保障視為無物的徵收方法。
陳致曉說,此案在說明會與審議程序中,未能通知居民、敷衍提問、隱匿資訊、限制發言、剝奪居民參與會議,甚至動用警力排除異議,拒絕舉辦行政聽證,也有違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與739號意旨。
律師簡凱倫說,大法官解釋分別宣告都市更新條例、獎勵重劃辦法,沒有辦理聽證是違憲。都市更新、市地重劃,大法官解釋已明確宣示「行政主管機關必須要辦理聽證,來促進公眾參與滿足憲法要求正當法律程序」。
【憲法條文】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
我認為政府和人民不該處於資訊落差的情況,為什麼徵收、未來會創造怎麼樣的效益、土徵後的成本(包括當地居民的權益等)侵害如何降低到最小,以及有什麼樣子的解決機制,都應該公開透明化讓民眾有管道可以清楚了解,而不是選擇在民眾發聲前就設立了隱形拒馬,選擇閉上眼睛假裝什麼事都理所當然,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甚至不斷阻擋民眾爭取權益的機會。
政府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若因公共利益徵收土地,也應在辦理聽證,完整聽取民眾意見,真正構築一個討論的環境後才得以進行,土徵案成立自救會的不在少數,政府應衡量居民財產權與公共利益間的取捨,並非說為了避免糾紛就不要徵收土地,而是確實聆聽民眾意見、確實給予回應、確實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以及確實預想問題並預防,和建立問題解決方案和措施,在上述這樣的情況下適當為了公共利益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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