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政一B 許巧頤


班級:政一B
姓名:許巧頤
學號:06114224

【標題】司法院排眾議 通過立委可遴選法官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1669/3173703
【時間】2018-06-01 02:44
【內文】

司法院不顧外界爭議及考試院反對,昨天於院會通過修正法院組織法、法官法,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改為特任官,並改由司法院長提2倍人選交給遴選委員會遴選,人選出爐後報請總統任命;遴選委員更增加立委代表,會銜相關單位後送立法院審議。
目前最高法院有78位法官,最高行政法院則有21位;未來修法後,兩終審法官數將減為14人、7人,等於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各1庭。
去年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曾決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由總統「政治任命」,決議一出引發總統擴權、政治介入司法疑慮,外界批評紛至沓來;蔡英文總統曾表示 「拒絕圈選權」。
此外,司改國是會議並未決議要將終審法院法官改為特任官,日前司法院召開公聽會時,考試院也對終審法院法官改為特任官不支持。
現行法官法規定法官遴選委員會中,司法院長為主席,2名考試院代表、6名法官代表、1名檢察官代表、3名律師代表,另外還有「學者和社會公正人士」6人;為顧及「民意」,新法增加2名立法委員席次
據了解,立委如何推派出2名代表,司法院不干涉,但應該是出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
由於遴委會中6名學者和社會公正人士,是由司法院長遴聘,代表司法院長對終審法院的法官選任將具相當影響性,且將終審法官改為特任官,實務界即有人質疑這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各國終審法官都有類似的特任官性質,優點在於選才不受年資、期別限制,只要審核當事人是否具有擔任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的能力,且透過這樣的遴選,終審法官更有崇隆性。
法官法另一重大變革是未來當事人與被害人可直接請求將法官送評鑑,無須再透過律師公會、司改會等團體,不過,法官評鑑委員會有專門的小組審查,嚴格把關,以免當事人只因對判決結果不滿而濫請求。
呂太郎表示,外界關心不適任法官的淘汰機制,這一波的修法會處理;他強調,絕大多數的法官都兢兢業業,唯有淘汰害群之馬,法官們才能安心工作。
此外,因司法院釋字752號闡釋「提供至少1次上訴救濟之機會」,公懲會和職務法庭都將朝二審化邁進,強化除錯與救濟機制。

【相關憲法及法律條文】
81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82 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司法院組織法
法院組織法
行政法院組織法
【心得】
此新聞所提事件,最受爭議的部分應該是法官遴選委員會增加立委席次,這部分會牽涉到政治問題,我個人也認為立委的工作重心因放在立法院本身,並且司法院不干涉這兩位立委從何而來,那立法院內部要怎麼選出這兩個名額,恐怕也是問題,並且司法應該是具中立性的,若引進立委參與遴選法官,恐怕大家會對此一職有野心,牽涉到政治干預問題。

政一B 陳芊蓉

班級:政一B
姓名:陳芊蓉
學號:06114240
【標題】川普宣布 川金會6月12如期舉行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603000449-260102
【時間】2018年06月03日
【內文】
萬眾矚目的「川金會」在歷經取消風波後重上正軌!美國總統川普1日在白宮接見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特使金英哲,並收下其遞交的金正恩親筆信,隨後宣布美朝峰會將如期於本月12日在新加坡舉行。川普稱北韓表明願意實現無核化,雙方可能在川金會上宣示結束朝鮮半島戰爭狀態。
金親筆信 願實現無核化 金正恩心腹、北韓勞動黨副委員長兼統戰部長金英哲於下午1時抵達,成為18年來訪問白宮的最高層級北韓官員,白宮幕僚長凱利出迎,一行人之後到橢圓形辦公室面見川普總統。約80分鐘後,川普、國務卿蓬佩奧和金英哲一同步入南草坪會見記者。
川普宣布川金會將如期舉行,表示「若不舉行,將會是重大錯誤」。他稱「金正恩希望實現無核化」,北韓有可能在金正恩任內實現政策轉變,「他們想像個正常國家一樣發展」。
川普表明 保障北韓體制
川普再次表明有意保障北韓現行體制,並指朝著正式結束韓戰的方向,川金會「可能有所進展」,將推進事前磋商。不過,川普也試圖降低外界預期,表示川金會並不會簽署文件,首次會晤即達成完全無核化共識的可能性很小。
談及與金英哲的會面情況,川普形容這是在彼此認識,是個開端,為6月12日峰會以及隨後可能與金正恩進一步會面鋪路。他說,「這將是個進程,但關係正在建立起來」,是好事。
川普還表示,川金會期間不會對朝追加制裁措施:「我們桌上有逾百種新制裁選項,但當我們談得好好的,又為何要這樣做(追加制裁)呢?」他又指,自己不會再對北韓使用「最大施壓」(maximum pressure)一詞,盼望有一天對朝制裁能撤銷。不過他認為,若對朝提供經濟援助,應由日本、南韓和大陸等周邊國家負擔,稱地理上距離遙遠的美國「沒必要支付」。
無新制裁 經援推給陸日韓
在白宮會上,金英哲將金正恩的親筆信交予川普。川普指信的「內容很有意思」,隨後又坦承還沒過目,並向記者打趣道:「各位,打開後可能會很驚訝。」據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美高層官員事先透過外交管道獲悉信中內容,形容其是邁向川金會的正確一步,但並不認為內中含有北韓對無核化具體承諾。
川普再次強調,他從未說過一次首腦會晤即可解決問題,美朝之間有敵對情緒、還有很多歷史遺留下的難題。此外,川普與金英哲會面時,並未討論北韓綁架日本人等人權問題,但川普指在川金會上「可能會提及」。
南韓青瓦台總統府官員2日表示,川金會如能促成朝鮮半島結束長逾70年的戰爭狀態,將是開啟新時代的象徵性舉措,值得歡迎。
【相關憲法條文】
35條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心得】
核武一直是金正恩與美國、韓國乃至中國坐上談判桌時最重要的武器,儘管一再宣稱願意去核化,但極不可能完全背棄核武計畫。在峰會上,他可能會同意凍結核武測試,換取減輕制裁的方案。而文在寅表示,對於金正恩而言,落實非核化的意志並非並不明確,而是北韓非核化後,美國是否會終止與北韓的敵對關係,保障北韓體制安全。而日前韓美峰會時,川普則強調當北韓落實非核化後,美國不僅會確實地終止敵對關係,甚至還會促使北韓經濟繁榮發展。因此本次的川金會被視為是一個非核化的開始,北韓可能因此放下一直利用牽制各國而和各國站上同一線上的核武大餅,也可能促成朝鮮半島幾十年戰爭狀態的結束,各國領導人和全球公民勢必也相當關注這次川金會之中及之後的發展,以及未來中美韓三方的互動關係會有怎樣的改變。

政一B 陳采淇

【標題】中美貿易談判 中方聲明:若有制裁則成果部會生效
出處:https://news.cnyes.com/news/id/4136556
時間:2018/6/3 17:50

【內容】
美國商務部長羅斯2-3日率領經貿官員,赴北京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劉鶴團隊,進行中美貿易第三輪談判。據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兩國農業、能源等多個領域進行了良好溝通,取得了積極的、具體的進展,但相關細節有待雙方最終確認。
新華社還在報導中強調,中美之間達成的效果,都應基於雙方相向而行、不打貿易戰這一前提。如果美方出台包括加徵關稅在內的貿易制裁措施,雙方談判達成的所有經貿成果將不會生效。
報導指出,中方態度始終一貫的。中國願意從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增加進口,這對兩國人民和全世界都有益處,改革開放和擴大內需是中國的國家戰略。
美方一直關切扶持高科技行業的「中國製造2025」計畫。多次批評這屬於不公平補貼,以及強制外商技術轉讓,新華社報導中未提及與此相關內容。
在雙方這次談判前,美國川普政府突然於近日宣布,將針對中國商品課徵500億美元的關稅,於6月15日公布最終名單,並在6月30日前,公布投資限制和出口管制措施。

【相關法條】
憲法
第37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需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 國稅與省稅、縣之劃分
八 國營經濟產業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心得】
美國和中國的一舉一動都會牽連整個國際經濟的走向,尤其現在美國掌握了頁岩油所以對於經濟上有更大的影響。如今中國和美國的貿易戰處在爆發邊緣,而依照中國的態度也可間接知道現在的大方向由美國做出選擇,總統和幕僚間如何處理對外的外交和貿易是現在中、美各方主要問題,也因為川金會的這個變數,讓這次的談判顯得更加重要,倘若美國失去中國這個友方,等於同時和兩個國家為敵(北韓/中國),這樣對亞州的安穩畫上了很大的問號。且若美中談判成功也可間接影響到台灣的出口或進口,可能導致美國的軍事販售或是其他產品的減少,而台灣在中國市場上也早已失去優勢,若美國又能和中國在貿易上達成良好的協調,容易對於台灣在中國的市場更加萎縮。

政一B 西村優伽

姓名:西村優伽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71

【標題】
立院初審過「都更條例」 專家:仍漏洞百出

【出處 日期】
【內文】
為保障人民居住安全,立法院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加速更新老舊房屋,然而新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是否真能成為治癒都更問題一帖靈藥?對此,專家認為都市更新推動仍有諸多問題難解。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孟翰表示,就都更條例修正草案的內容,還是可以看出整體修法依舊不夠具體落實,主要緣於主導官員既沒有實務經驗,又不肯虛心採納建言,以至於都更修法淪為一言堂,也讓都更條例即便再次修法仍漏洞百出,

他表示,條例初審通過,內政部僅表示將會減少釘子戶問題,而未觸及「杜絕」的敏感字眼,可見這次修法依舊沒有大破大立,而無法如同新加坡說一不二的作法,當然無法杜絕釘子戶的問題,例如文林苑及永春案都是在執行過程提出行政救濟,以至於整個都更案停擺。因此,司法及行政應該要同步,攜手尋求杜絕的因應對策,而不是任由釘子戶予取予求,並且同樣戲碼不斷上演。

而以往對於估價師的選任,都是從具備證照的合格估價師當中選聘,這次修法改成以公開、隨機方式抽籤遴選,而非由實施者自行選任。有關這一點,追本溯源,問題在於都更流程動輒七至八年,隨時都可能發生實施者易主情事,然估價報告書有效期間僅六個月,其間最大差別在於估價費用由誰支付。

過去因都更由建商出錢推動,也因此由建商選聘估價師,都更戶當然會擔心當中是否會出現利益勾結等不法情事,但就另一角度加以探討,在業必歸會情況下,既有估價師公會,又有實價登錄資訊可資參考,所謂不公正問題應可降至最低。如再就實務現況加以審視,估價差異大都是因景氣轉變所引起,因此,對於估價師選任方式的調整,只是降低都更戶的疑慮而已,實際上並沒有太大改變。

此外,主管機關認為進入都更程序後,若碰到相關問題,需要政府機關介入,政府也能積極介入協調。過去有些都更案因為釘子戶而無法進行,未來有需要就由政府機關積極介入協調,釘子戶將會減少。

莊孟翰表示,當初文林苑不也是有政府機關介入協調,卻始終沒有獲致圓滿結論,及至對簿公堂,法官還是會希望彼此進一步協調,並未達成共識而繼續纏訟。

另一方面,過去曾有都更處官員因執行公務而遭提起訴訟,即使該員已退休還得上法院,其因在於都更戶對於法令認知不同,動輒以「引用法令錯誤」提告,導致公務員依法辦事只會越來越保守,因此,雖然主管機關認為未來有需要就由政府機關積極介入協調,釘子戶將會減少,實際成效如何,仍有待考驗。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63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評論】
為了達到活化都市機能、老舊建築防災,都市更新是一定需要的,但同時需要面對不只是建商,還有權力更高的地方政府,政府要保護互相的權利,多少介入協調是一個問題。我也覺得政府機關積極介入協調,可以減少釘子戶。權利衝突的時候,擁有大權利的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不應該用權力來解決問題,要避免並未達成共識而繼續纏訟。先好好讓他們協調再可以介入。我希望順利推動這個法案。

政一B 徐崇祐

姓名:徐崇祐
學號:06114249
班級:政一B

標題:綠營推禁掛五星旗 羅智強:言論自由是台灣靈魂
時間:2018-06-02 17:27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45519

內容: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最近民進黨有意推動「禁掛五星旗」公投,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表示,他雖不認同五星旗,但當蔡英文立「禁五星旗法」時,他將拿起五星旗走向總統府,讓蔡英文把他關起來。

羅智強今在臉書發文,表示他這輩子從沒拿過五星旗,因為不認同五星旗,他認同的是中華民國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但當蔡英文如果推「禁掛五星旗公投」立「禁五星旗法」時,他將第一次拿起五星旗走向總統府,「我就讓妳蔡英文把我關起來。」

羅智強直言,他要捍衛台灣人拿五星旗的自由,「因為言論自由才是中華民國的國魂,是台灣民主的最重要靈魂!」他更表示,如果殺了言論自由就是殺了台灣、殺了中華民國。羅智強認為他捍衛的不是五星旗,而是人民拿五星旗的自由,「要扣紅帽?來吧!」

相關憲法條文:
第 6 條
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
近日民進黨將協助推動禁止懸掛五星旗立法公投,我認為此舉對我國影響並非正面。

我國街頭出現五星旗,其政治宣示意味濃厚,通常都是某些較激進的統促團體的行為,而這些團體往往也剖受爭議,不論是過去攻擊在101大樓前的法論功成員,或是在去年台大校園抗爭中國新歌聲活動中,毆打學生,許許多多的政治活動都看得到他們的身影,而五星旗的出現,似乎也伴隨著衝突的發生,而這或許也成為有人希望禁止懸掛五星旗的原因,或許他們希望能夠避免台灣社會的撕裂,但我認為,這就如同過去一直被討論,是否該禁止仇恨性言論的問題一樣,難道我們禁止了五星旗的出現,台灣社會的衝突、對立就會消失嗎?我想答案為否,美國在發生911事件後,國內興起了一種反阿拉伯主義,美國國內的保守人士的言論大多對阿拉伯人是充滿敵意,認為他們是恐怖份子的象徵,而阿拉伯裔人士在美國境內也遭受種種歧視,但911事件是美國政府過去過度干預中東國家事務,尤其對以巴衝突處理失當而引發的報復行為,反阿拉伯主義一昧的排斥阿拉伯裔人士,但卻沒有檢討恐怖攻擊的成因,此舉完全是治標不治本,況且阿拉伯裔人士並不等於恐怖份子,甚至在911事件後來的調查資料顯示,整起事件犯案人員只有一人來自阿拉伯國家,可見反阿拉伯主義不但無法解決恐怖威脅,更可能加深族群間的衝突,回過頭來看台灣,禁止五星旗究竟為何?難道是為了滿足部分立場人士的期望媽?莫非真的是「綠色恐怖」?如果是希望減少社會衝突,並非禁止五星旗就能夠達成,在言論自由的社會,充斥著多元的言論,不同言論間的衝突勢必會發生,如果今天因為某個不同的聲音而造成社會撕裂的話,代表我們民主社會還不夠成熟,我們的言論自由還無法禁得起考驗,政府要做的,應該是要努力維護言論自由的價值,遏止無理的暴力行為,讓不同的族群、團體的意見都能夠被平等表達,如此才是治本之道。

此外,在中國境內,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是不被允取公開展示的,若在中國境內展示我國國旗,嚴重可能會受到煽動組織叛亂罪論罪,有人會說:「既然我國國旗無法在對岸懸掛,況且對岸政為敵對政權,那麼我們應該也要禁止五星旗在我國懸掛。」,但我認為,我國相對於對岸政權,在國際上最引以為傲的就是自由民主的價值,今天如果我國採取和對岸對等的手段,禁止懸掛五星旗,等於縮減了我國言論自由的空間,我國已非過去保密防諜的時代,如今卻又以限制言論自由的手段,希望能夠制恆敵對政權,這起不是向綠營長期所唾棄,毫無言論自由的中共政權看齊嗎?難道民進黨政府希望以這種「台灣價值」在國際上立足嗎?況且北京政府禁止中國境內懸掛中華民國國旗是為了要堅持「一中原則」的認知,多為政治因素考量,而今天綠營若推動禁止懸掛五星旗立法公投,對於對岸政權的定位到底為何?究竟五星旗屬外國國旗?還是綠營政府也要承認一中原則?希望民進黨政府能夠三思,否則貿然行事引發的政治效應難以預料。

總結上述意見,我反對立法禁止全掛五星旗,除了恐會引發負面政治效應,最重要的是有損我國言論自由的價值,言論自由當然可以被限制,但是要在維護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否則輕則無法解決衝突,重則加深族群對立。


政二B 李佳芸

【出處】ETtoday新聞雲 政治版
【記者】記者陶本和
【時間】20180531 18:36
【內文】

在中國大陸持續打壓下,外籍航空飛台共41家,仍有19家航空公司的售票系統仍將台北(TPE)列為台灣。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國際上許多企業拒絕配合中國打壓,都由衷感謝,並強調「毫無疑問地,台灣就是一個國家。」

由於近日中國大陸在國際上持續施壓,但歐盟關切中國粗暴干預各國企業更改台灣名稱,並要求中國尊重外國企業應該享有的自由;另外,也包括國際許多企業,拒絕配合中國打壓。
對於國際許多企業的支持,總統府表達由衷感謝之意。黃重諺進一步表示,毫無疑問地,台灣就是一個國家,也因為對於民主自由的堅定信念,還有台灣人民的友善、熱情和國家的豐富多元,台灣始終是國際社會最足以信任、最受歡迎的好朋友。
黃重諺強調,這並非任何透過威脅、恐嚇手段,打算把台灣的名字從網路上消除的企圖所能改變的。

他重申總統蔡英文所言,中國的打壓,無論是軍機繞台,斷我邦交國,強迫國際企業更改我國名稱,杯葛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在內的國際組織,甚至連其他國家民間的兒童繪畫活動,都遭受到粗暴的政治干擾等事件。這些中國大陸越是蠻橫的行為,越是激發國際上的反感,也更強化了對台灣的支持。

【相關中華民國憲法條文】

1條(國體)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35條(總統地位)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107條(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外交。 

141條(外交宗旨)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相關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1條(兩岸關係)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心得評論

        對於某些外籍航空公司及國際許多企業拒絕配合中國打壓,堅持不更改台灣的名稱,我表示贊同。因為我國符合組成國家要件的四項原則,包括主權、政府、領土以及人民,所以台灣實實在在就是一個國家。國際上許多國家及組織,或者是民間的企業,對於中國持續不斷的打壓深感不認同,也撻伐中國這樣的行為,中國越是打壓我國在國際上的位置,國際就越對中國的行為反感,也更增加了國際對我國的支持。我相信我國只要積極參與國際上的事務,積極地展現我國的真誠,讓國際認同我們,那我們就不用擔心中國如此無情的打壓。有朝一日,我國一定可以如實的成為一個國家,不管是主觀的亦或是客觀的。

政一B 桂學彥

班級: 政一B
學號: 06114234
姓名: 桂學彥

標題:天堂不撤守:陳長文》年改上路最謙卑底線:大法官宣告合憲
出處: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80527002556-262104
時間: 2018/05/27

內文:
外交遇挫,蔡總統呼籲團結,但執政兩年自期「最會溝通的政府」,卻被批「撕裂社會」。軍公教年改傷痕,將是全民團結路上的一大隱憂。
今日看似不公的退撫制,如18%優惠存款,有跨越世代下的合理性。最早可溯及台海局勢高危的1950年代,為凝軍心,1958年首開先例,軍官領取「一次性退伍金」者得辦優惠存款,薪資甚低的公、教陸續跟進。後來政府建設復興基地,經濟漸興、三民主義「寓富於民」,在不短的時期,公職薪情遠落後民間,政府乃以「退撫制度」吸引優秀人才擔任公職。
何以政府早年對軍公教不提高薪資,卻「承諾」增加退休待遇呢?一則財政困窘,需延後人事支出,二盼職涯「從一而終身」穩定施政,把「引才誘因」許諾在退休後實現。當台灣錢淹腳目時,軍公教也自許先苦後甘「晚成後福」,放棄投身私企的機會。因此,退休撫卹,制度上是法定權益、是欠債,本質是「共體時艱」的變相薪資延遲給付。台灣經歷石油危機、退出聯合國,仍創經濟奇蹟、民主轉型,素質優良的公教體系、守護台海的國軍,功不可沒。
然隨銀行利率降低,經濟成長趨緩,政府陸續提出對18%等改革案,要軍公教「二度共體時艱」,但畢竟尊重「不溯既往」原則,馬政府明知理虧,因此未如蔡版本粗暴。蔡版廢除18%、所得替代率降幅更大,所憑恃的不是財政精算和溝通,而是民進黨完全執政、對釋字717號斷章取義;但政策正當性應訴諸民意檢驗,而合憲性質疑,也非「完全執政」可逾越。
先談政策正當性。其一、基金破產與「國家破產」不該混為一談。基金破產原因多重,包括政策規畫欠遠程考慮,政府操盤績效不當等,豈能讓軍公教承擔政府過錯的後果?又,政府精算50年內年金缺口約9兆元,蔡版年改約省1.9兆,仍不能解決未來破產問題。其二、當政府以「財政困難」要求退休軍公教諒解,全民卻看到政府核四決策反覆的鉅額損失、750億買30架實效有限的阿帕契直升機、慶富謬案、撒錢給獅子開口邦交國、濫編前瞻預算、長年蚊子公建、浮濫福利支票等。這怎算共體時艱?實讓軍公教心寒過河拆橋。其三、蔡版明定退休制5年檢討一次,雖說調上調下都可能,但預期心理恐憂又被剝皮,這必降低人才投身公職意願,以致軍公教漸次劣幣驅良幣、斷送國家競爭力。
再看合憲性疑義。2014年717號解釋,大法官認為「18%適用信賴利益」,但在財政壓力過大下,應與「代際正義」衡平考量(新生代揹債),才宣告「廢除18%」合憲。不過,717號並沒有為蔡版年改合憲性背書。湯德宗大法官在意見書提及,在「退休給與」不變動的前提下,調降「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使不超過「退休所得替代率」之規定為合憲。至於公教年改方案是否合憲,不在717號解釋範圍。
筆者是軍人之子,家父自幼投身軍旅,民國38年隨政府攜家人(筆者最年幼)來台後數月,即奉命兼程趕回大陸西南戰區「剿匪」,不幸陣亡疆場,享年36歲。因此,筆者深知軍人在穩定待遇外,是自由限制、家庭疏離等犧牲,乃至生命消逝。年改對軍公教的傷害,不僅僅在收入減,而是感到大半生報國志業被否定,情何以堪。
國家財政需「共體時艱」,若是朝野共識,至少改革態度該謙卑(即肯定信賴保護及不溯既往原則),方案也要透明讓人心服口服。讓人心服,先要證明正當性。一、釐清「基金破產」制度性原因、改革管理;二、提充分說理的精算報告,佐證調降比例;三、許諾當經濟改善時適度調回;四、要真正「共體時艱」,例如:1、軍公教年金計算與本俸連動,例如建議「全面調降本俸」,分散更多人承擔,而配套調高現職職務加給,就不致顯著影響現職人員薪資;2、政府認真撙節支出,並售出(減損市場效能的)公股。
既然,迄今行政、立法機關說不清正當性仍上路,至少先由司法權證明合憲性讓人民勉強「口服」。儘管大法官近期表現差強人意,畢竟是憲政民權的終極守護者,中央部會、朝野立委等都應聲請釋憲。唯有當大法官宣告年改合憲,方達相關條例上路前「最謙卑」的法律底線。若這都不顧,很難想像,一個與軍公教體系為敵的政府,如何有效執政?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憲法第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心得:
自蔡英文政府上任以來,軍公教年改爭議一直居高不下,雖然蔡英文政府一直推新政策,但其成效不彰是人民有目共睹的,持續的喪失人民的信任是目前政府最大的困境,與軍公教對立更造成整個社會不停的抗議,而在這樣的內憂下,外交屢屢挫敗也是一大問題,蔡政府要如何控管局面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歷史二 劉真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政治新聞
【記者】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時間】2018-06-03 22:54
【內文】

新監委1月底上任後,積極推動彈劾記名,原訂5日談話會就可過關,不過,新監委透露,因舊監委上月提年改釋憲案,遭新監委全力阻擋,激起他們危機意識,遂提案杯葛彈劾記名,且已獲14名舊監委連署,新監委連署僅12人,「在12比14下,若直接表決,勝負已定」,彈劾記名恐需藉助立法院立法了。

新監委說,一直到上週看到談話會議程,才知舊監委陳慶財等人提案,原則上彈劾仍採無記名,但部分情況下可採記名,如社會矚目且具影響性案件、被彈劾對象具政治敏感性、第一次審查會票數相同且具爭議性、對後續彈劾案件具影響性等,不過,均需先經審查會同意。
監院目前有29名監委,蔡政府提名的監委有11名,馬政府提名18名,除監院正副院長與監委林雅鋒未參與連署外,26名監委均已完成連署。不過,舊監委王美玉參與贊成彈劾記名的連署。
對於參與新監委連署是否尷尬?王美玉強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核心價值,會忠於自己的選擇,不會撤簽」,但她也強調,彈劾記名不該涉及藍綠。林雅鋒則指出,她是法官出身,過去曾推動法院放置法官名牌,且不管是重大案件、甚至死刑案件,法官都是簽名記名,「怎會在乎彈劾不能記名呢?」雖然表態支持,但她仍不會參與連署。
新監委指出,他們推動彈劾記名,與舊委員溝通本來還算順暢,但氣氛卻有所改變,尤其上月10日在教育文化委員會上,監委仉桂美、劉德勳和包宗和提案年改釋憲案,但11名新監委在會中提出多項質疑,認為公教年改7月才上路,且立法院尚未通過軍人年改法案,在年改還未上路就說違法,逾越「事後權」的監察原則,新舊監委間一番唇槍舌戰,激化雙方對立。
他表示,年金改革這樣重大的案子,如監院釋憲案真的過了,他們也難向民眾交代,不過,「全力阻擋下,後遺症就出來了」,連原本曾對外表示支持彈劾記名的監委仉桂美,都加入對方的連署。
另名新監委表示,他們進入監院都期待能多做一點事,但在舊監委佔多數情況下,其實隨便一個案子,若對方有意杯葛,很多事都無法進行,也因此很多案子一直膠著在那裡,沒有進展,也顯示雙方價值觀有很大落差。
【相關中華民國憲法條文】

第78條(司法院之法律解釋權)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第90條(監察院之地位及職權)※增修§4增修§7~不適用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第91條(監委之選舉)※增修§7~停止適用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 
  一、每省五人。 
  二、每直轄市二人。 
  三、蒙古各盟旗共八人。 
  四、西藏八人。 
  五、僑居國外之國民八人。

第97條(糾正權、糾舉權、及彈劾權之行使)


  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第98條(彈劾案之提出)※增修§7~不受限制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一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第106條(監察院組織法之制定)


  監察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相關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7條(監察院)


  (1)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2)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3)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
  (4)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
  (5)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6)憲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心得評論

針對是否要彈劾記名的部分,我認為需要記名,因為這是非常重要的決策,需要知道那些大法官表態支持或是反對。有提到重大刑案都是法官要記名,如果其他的案件都需要記名,我認為彈劾記名也沒有不好,以示負責,具有政治責任。至於新舊監察委員的問題,雖然是不同政府所提名的,但是我認為同樣都是為了國家而努力,為了國家未來的發展而努力,可以不必計較黨派之分。另外監察委員王美玉有提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核心價值,會忠於自己的選擇。我們應該要相信監委們是站在最恰當的立場來決定每一件彈劾案件或是其他職權內的事件。

政一B 蔡孟軒

姓名:蔡孟軒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7

〔標題台布斷交 援布軍備中旬將全數運回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46085

時間:20180603
〔內文〕〔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國防部上午表示,國人關切的援贈布吉納法索軍品,已確認承運商將於6月中旬辦理物資回運作業,絕不會運交布吉納法索,後續依據外交部統一規劃運用。今早有媒體報導「友邦斷交前向台需索軍備全獲准,國防部光火決定這樣做」,國防部今上午也澄清表示,國防部恪遵國家整體外交政策,依據外交部所提援贈需求,檢討辦理援贈可行性評估,所需經費與作業期程,經外交部確認後,依法定預算由外交部匡列與核撥,整體作業由外交、國防兩部秉持既定政策,通力合作達成任務。媒體報導「國防部光火決定這樣做」,為媒體自行臆測,與事實不符。
國防部說,國人關切之援贈布吉納法索軍品,已確認承運商將於6月中旬辦理物資回運作業,絕不會運交布吉納法索,後續依據外交部統一規將劃運用。
國防部強調,時值外交嚴峻之際,國防部在不影響戰備前提下,全力支援鞏固外交工作,懇請國人與媒體持續支持與鼓勵,俾達成整體外交目標,深化邦誼,符合國人期望。
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141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評論:

    中國近年來以「反分裂」之名封殺、不斷地打壓台灣,並以金錢作為非洲的外交手段。對於台布斷交,蔡英文總統表示中國越是蠻橫的行為,越會激發國際的反感,
不會繼續忍讓,亦一再強調不會與中國進行金錢外交競爭。海地總統日前地抵台拜會蔡總統,希望能台灣能「借」45億元幫助其發展供電,不得不說這個時機點真的
很「剛好」。這件事情也引起眾人的議論。我們應該思考的是:邦交國數量的意義是什麼﹖邦交國在國際上是否能對台灣有幫助﹖若選擇給這筆錢,政府應該要在執
行層面上多下功夫,而不是任由邦交國予取予求。

2018年6月3日 星期日

政一B 鍾念葳

姓名:鍾念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7


[標題]美防長重申對我安全承諾 外交部表達感謝

[時間] 2018-06-02 22:01

[出處]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45843


[內文]〔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國國防部長馬提斯(James Mattis)於今日(6月2日)在新加坡參加「香格里拉對話」時發表演說時,重申美國仍堅定的在「臺灣關係法」下持續與我國展開軍事合作,對此外交部表達誠摯的感謝與歡迎。綜合媒體報導,美國國防部長馬提斯在「香格里拉對話」發表演說時提到,美國國防部將持續堅定致力與台灣合作,並提供必要的防衛武器與服務,以確保台灣有足夠的自我防衛能力,期與美國在《臺灣關係法》下的義務一致;美國也反對任何變面改變現狀的行為,堅持任何解決兩岸分歧的方式必須符合兩岸人民的意願;外交部對此表達誠摯感謝與歡迎。外交部指出,近期中國軍機與軍艦頻頻繞台挑釁,並在南海耀武揚威,已經升高區域緊張情勢;我國呼籲國際社會正視中國近期在國際上打壓我國的蠻橫行經,包括利誘奪取我邦交國、阻擾我國參與國際組織與威逼國際企業與航空公司矮化我國稱謂。外交部強調,台灣作為印太區域中負責任的利害關係者,在區域繁榮與穩定上扮演重要角色,並對美國在南海議題表達的立場表達歡迎,並維持我國一貫的立場,依據國際法航行及飛越自由原則,並主張我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的權利;而對於我國所面臨的軍事威脅不斷提升,政府也會增加軍事投資,確保我國的國防產業發展,以負責任的態度
面對這些軍事威脅,我國也會持續與友邦強化安全合作,以共同面對區域情勢的發展。

[相關憲法條文]第 141 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蔡政府上任後,我國在五月時和多明尼加斷交,又再次發生了外交的危機和布吉納法索斷交了,接下來會是哪個國家我們也無法知道,對此美國重申他們仍堅定的在「臺灣關係法」下持續與我國展開軍事合作,並不會因為中國的打壓而退縮,也會持續給予我們武力的幫助,以確保我們有足夠的自我防衛能力,面對於中國的打壓政府又該如何的去處理面對,解決我過的外交困境還有和中國的關係,也是臺灣未來路上所要面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