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 星期日

政一B王志筠

姓名:王志筠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2



【標題】反同志教育公投案將聽證 高中生聯盟籲尊重受教權


時間:發布 2018.03.11 | 13:54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3-11/116958


【內文】
中選會將於3/14 (星期三) 舉辦「不應實行同志教育」公投案聽證會,邀集學者專家與鑑定人發言。反同團體以公投法案侵害未成年學生的受教權,表示反對將同志教育伸入校園。對此部分包含建中及全國多所高中學生團體組成聯盟,今 (11) 日發表聲明,反對以此種手段阻礙同志教育的發展,希望反同團體別妨礙他們的受教權。
學生團體表示,他們應為本次公投案的直接利害關係人,然而此次有關同志教育公投案的相關討論,明顯忽略了他們 ─受教育的主體─ 的意見與聲音。因此將去函中選會,希望可以以直接關係利害人的身分進行意見表達。
學生團體表示,此次公投提案之內容使他們感到困惑與不解。以性傾向為歧視或分類標準的做法與想法明顯違反我國憲法第7條中平等權之基本主張;釋字748解釋文亦指出,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屬憲法第7條平等權規範之範圍。又反同團體「同志教育應予以刪除係屬重大公益」的主張明顯不符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之規定,其手段與目的不但沒有必要關係,更無實際效益。本次提案內容不但侵害人民受憲法第7條所保障之平等權,亦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意旨不符。另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有關國家基本政策之規定,指出國家應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上述皆為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條所揭示立法原則之緣由。此公投提案涉及之立法原則之創制或複決,亦與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之意旨有所不符。
學生團體認為,教育的意義在於支持體制中的每個個體,確保每一位學生有人性尊嚴的發展人格。然而,禁止同志教育的舉措相當於在教育現場中以性傾向為分類,將多元性別學生和其他學生做出區隔,顯然有排擠和歧視的意味存在,且阻隔所有學生認識多元性別的機會,妨礙多元文化社會的發展。而這將帶給中小學生什麼樣的印象和影響?學生是否會疑問,為什麼同志是不能被提及的議題?這將讓長久以來的汙名更加嚴重的加深。這不是我們想要的教育,我們需要平等、多元、包容、互相尊重的政策資源及環境,而這是憲法保障每個學生的權利。肯認《兒童權利公約》所保障之表意權,政府應充分保障兒少「被聽見」之固有權益,沒有人應該被體制遺漏或刻意消音。
學生團體主張,標榜性別平等為目標的政府和社會,更應該重視校園中的多元性別,以減少因性別認同、性傾向和性別氣質所導致的性霸凌和歧視。若通過此公投法案,阻礙學生對差異的尊重、多元性別的認識,無異於加重多元性別學生於校園中的壓力和不平等待遇。

學生團體認為,在此次討論中,未滿十八、沒有投票權的我們的聲音沒有被聽見。然而,直接受到影響的卻是所有教育現場中的學生。於我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中,第32點明確指出:「政府應採取有效的立法及行政措施,確保兒少於相關行政及法律程序中的表意權能被落實,包括確保兒少知道自己發聲的權利, 並得到支持以有效發聲。」學們團體希望政府意識到此事的嚴重性,並共同反對反同團體此次所提之公投提案。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四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增修第十條: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釋字748號: 民法第 4 編親屬第 2 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 22 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 7 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 2 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心得評論:
因著公投法門檻的下修,許多團體想要利用公投來討論重大政策。
公投法的門檻下修雖然理論上能讓更多人的聲音被聽見,但我認為公投的議題仍不能脫離憲法所保障的權利。
「不應實施同志教育」這個議題牽涉到人民的受教權以及性別平等的問題,釋字748號已判定同性兩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因此也應該將同性教育納入課程當中,保障同性戀者的人權,從教育中不讓他們受到歧視,以及和異性戀者一樣被寫入教程當中。

政一B 張淨雯

姓名:張淨雯

班級:政一B
學號: 06114259


【標題】:

打擊假新聞! 美公司替媒體可信度打分數

 

【出處】:

2018/03/06 13:43
https://news.tvbs.com.tw/world/879089

【內文】:

兩名美國著名記者今天宣布將成立合資公司新聞守門人(News Guard),向網路使用者提供媒體「可信度評比」。

法新社報導,新聞守門人創辦人表示,他們將聘請數十名經驗老道的記者,分析美國「最多人瀏覽與分享的」7500個新聞與資訊網站。

創辦人布瑞爾(Steven Brill)與柯維玆(GordonCrovitz)在聲明中說,新聞守門人將在美國11月期中選舉前推出。布瑞爾創辦了法庭頻道(Court TV)等企業,柯維玆是前「華爾街日報」發行人。

他們說,新聞守門人將替新聞來源提供綠色、黃色與紅色「可信度評比」,綠色代表可信來源、黃色指的是需要謹慎,紅色是「故意提供假新聞的來源」。

布瑞爾與柯維玆說,新聞守門人將替他們檢視的7500個新聞來源個別貼上「營養標籤」,替每個媒體提供更詳盡的分析,解釋出版者獲得綠色、黃色與紅色評比的原因。

柯維玆說:「除了提醒民眾提防假新聞外,我們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協助閱聽人,包括年輕人,讓他們知道何時該對特定網站的新聞持保留態度。」

新聞守門人表示,將允許社群媒體與搜尋引擎等新聞匯集網站使用可信度評比,讓他們加到動態消息中。(中央社)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廣播電視法》   :第二十三條  
對於電台之報導,利害關係人認為錯誤,於播送之日起,十五日內要求更
正時,電台應於接到要求後七日內,在原節目或原節目同一時間之節目中
,加以更正;或將其認為報導並無錯誤之理由,以書面答覆請求人。
前項錯誤報導,致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受有實際損害時,電台及其負責人與
有關人員應依法負民事或刑事責任。

【心得】:
     現在大多數人獲得消息,都是通過網路以及電視新聞媒體,如果相關的媒體沒有好好把關資料的來源以及真偽,除了使自身的公信力下降之外,還可能使社會恐慌或是分化,就像之前FB有說預測到世界末日,就有貨櫃屋興起並大賣,一個貨櫃物甚至比真正的房子還貴,但是最後發現虛驚一場,由於現在的社群發達,一個假消息可能以透過轉發來達到大眾皆知,也可能利用一些聳動的標題來獲取點閱率,我認為相關機構應該要制定因應的法律管理新聞。

     但是就像德國祭出嚴懲假新聞的法案,希望透過此法有效管控假新聞的問題,但是大眾極力反對,原因是因為此舉侵犯了民眾以及新聞記者的言論自由,因為法案內容就是提供巨額罰鍰促使網站主動的審查裡面用戶的貼文,被社會認為侵害了基本人權,台灣目前假新聞也有持續討論,但如何在公共利益以及民眾的基本人權中取得平衡是非常值得深思的。

政一B 蘇柏宇


班級:政一B
姓名:蘇柏宇
學號:06114250

【標題】廢核遊行下午登場 能源未來展打頭陣
2018/03/11 08:50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報導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3110014-1.aspx

【內文】

  311廢核大遊行今天下午將在凱道登場,上午將由翻轉能源未來展區打頭陣,預估會有20003000人參與遊行。

  福島核災至今將屆7週年,環保團體今年也舉行311廢核大遊行,遊行今天下午在凱道登場,主軸為「面對核電代價、翻轉能源未來」,除了督促政府儘速廢止核電外,也提醒社會必須開始面對核電除役及核廢料處置的高昂代價。

  今年遊行訴求為「核廢處置」、「能源轉型」及「核電廢止與除役」,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核廢三法的立法具體時程與蘭嶼核廢料遷出機制、提升能源效率與電力管理、核一及核二提前除役、儘速廢止核四等訴求。

  除了遊行外,現場也規劃「翻轉能源未來展」,上午11時在凱道展出,將介紹台灣各地積極實踐綠能行動的社區、新創潛力團隊等,以實際案例向民眾說明台灣也可做到能源轉型、廢核減煤。

  另外,將舉辦綠能音樂會,邀請金曲歌手林生祥、巴奈.庫穗上台表演,主舞台上電力也將首次採用太陽能。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社會不應再長期耗費時間在核電該不該用的爭議上,而是該翻轉舊思維,盡快爭取時間邁向能源轉型的實質發展,希望提出的三項訴求,政府能以優先政策的決心來進行,而非當作燙手山芋、拖延不處理。

廢核遊行登場 凱道東往西車道有交管

  日本福島核災發生迄今屆滿7週年,台灣環保團體今天也在凱道舉行311廢核大遊行,活動主軸為「面對核電代價、翻轉能源未來」,除督促政府儘速廢止核電外,也提醒社會要面對核電除役及核廢料處置的高昂代價。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也發布新聞稿表示,311廢核大遊行預計於下午1時開始,下午2時遊行出發,預定於下午530分結束。

  遊行路線為凱達格蘭大道(集合後出發)、左轉中山南路、左轉青島西路、左轉公園路、右轉襄陽路→右轉館前路、左轉忠孝西路1段、迴轉重慶南路、忠孝西路1段、右轉公園路、左轉青島西路、右轉中山南路、右轉凱達格蘭大道(集會結束後解散)。

  警方表示,為維護活動交通秩序及安全,活動周邊將進行交管,首先,集會地點的凱達格蘭大道(公園路至中山南路)東往西方向,全日全線車道管制車輛通行,並視交通狀況提前或延後管制。

  此外,彈性管制遊行沿線路段,並視現場交通狀況及人數擴大交通管制範圍。

  警方呼籲,請駕駛人行經時配合減速慢行或是提前改道行駛,避開管制路段及注意行車安全,勿任意違規停車,以免增加管制區域周邊道路車流延滯。

【相關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再生能源法展條例
1    為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增進能源多元化,改善環境品質,帶動相關產業及增進國家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1     為管制核子反應器設施,確保公眾安全,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心得評論】

  今天是日本311大地震的7周年,回顧當時由於地震引起的海嘯等天災,造成核電廠輻射外洩、多處淹水等災害,重創日本的民生環境與經濟。

  自此,台灣由民進黨等團體所提倡之「非核家園」的主張更加熱議,他們認為核能對於人民居住在這塊土地的生命威脅是不定期的炸彈,且若不幸發生意外,其造成之傷害極大,因此大眾開始思考核能發電廠的利與弊。

  我認為,以台灣目前對能源轉型的重視程度仍顯不足,若貿然廢核,將使台灣陷入一場「缺電荒」。現任總統蔡英文能發下豪語,2025年將台灣打造成非核家園,將全面停用核能發電廠,但我認為台灣對於非核家園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台灣先天環境上,某些再生能源發展上存在許多不易的因素,例如風力發電受季節影響、太陽能發電受氣候影響等,造成發電效率的損失,這些都是持續需要克服的問題。

  我認為,除政府需更加重視能源轉型的發展與研發,挹注更多資源與關注在此外,民眾也需要對此有意識,也需理解此項解決的不易,並非整天高喊非核家園,過度謾罵政府的無能等,共同在這塊土地居住的我們,都應存在著危機意識,試圖的去為能源轉型貢獻,無論以何種形式皆行。

  雖說現階段,我主張反對廢除核能發電廠,但是是由於不信任目前台灣所發展的再生能源而致,但仍期待台灣能朝著非核家園前進,期望2025年所謂無核家園真能實現。

政一B 黃斐成

班級:政一B
姓名:黃斐成
學號:06114238

【標題】中國軍費逾5兆是台灣16倍 台聯籲恢復徵兵、增國防預算
2018/3/11 12:40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https://www.taiwanhot.net/?p=553690
【內文】
中國日前公佈2018年軍事預算高達1兆1070億人民幣,約5兆1839億新台幣,比去年增加8.1%,是台灣國防預算新台幣3278億元的約16倍,兩國軍力失衡持續擴大,嚴重衝擊我國防安全。台灣團結聯盟1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大幅增加國防預算,至少應達國民生產總值(GDP)的3%,同時取消「全募兵制」,並恢復徵兵制,才能抵抗中國侵略。

前台聯立委賴振昌指出,中國軍費連年大幅成長,從2014年的8082億人民幣、2015年8869億人民幣、2016年的9546億人民幣、2017年破兆元大關,為1兆444億人民幣、到2018年達到1兆1070億人民幣,僅次於美國為全球第二大軍事預算國。

賴振昌說,習近平掌握的權力越來越大,中國軍事能力又提升,勢將造成鄰國的安全危機。中國在國防戰略上,採取「往外擴張、快速換代」,近年來不斷在東北亞挑釁日本,突破第一島鏈,壓迫台灣,更在南海大肆興建島礁,以成為亞洲霸權為現階段目標,未來更要與美國在全球爭霸。2018年美國軍費也創下2011年以來的新高,主因就是來自中國的威脅。身為中國軍事威脅頭號目標的台灣,豈可不嚴肅面對。
前台聯立委、現任組織部主任周倪安指出,中國軍費連年大幅成長,台灣國防預算卻連年下降。馬英九總統上任之初,2009年國防預算尚能占國民生產總值(GDP)之3%,此後一路下滑,2014年國防預算3111億新台幣(占GDP2.4%)、2015年3128億(GDP2.13%)、2016年3217億(GDP1.86%)、2017年3127億(GDP1.84%)、2018年3278億(GDP1.8%)。如再加上根本招不到兵的「全募兵制」,台灣的國防快速弱化,非常明顯。
周倪安說,雖然台灣不會,也沒有足夠的資源與中國進行軍備競賽,但這兩年來,中國大動作進行海空軍的長程遠訓,軍力已突穿第一島鏈,甚至進逼第二島鏈防線。面對中國龐大且針對性的軍事威脅,台灣三千億元的國防預算,加上質量堪慮的「全募兵制」,是否能達到「防衛固守,重層嚇阻」之效果,實在令國人憂心。
賴振昌強調,復國強兵才是台灣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硬道理。基於維護國家安全考量,呼籲政府必須積極增加國防預算,至少應達國民生產總值(GDP)之3%,同時取消「全募兵制」,恢復「徵募兵並行制」,落實全民國防,始能具備壓制中國的能力,在兩岸軍事實力上取得一定程度的平衡。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二十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憲法第一三七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憲法第一三八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

心得評論:
  我認為上文所提出的取消全募兵制(恢復徵募並行制)是個好的施政方向,台灣與中國目前處於緊張關係,我們無從得知他們接下來打的是什麼牌,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能做的只有做好目前身為一個國家所該做的事情-鞏固最基本的防禦手段,畢竟在中國如今軍事科技發展快速且進步的情況來說,倘若真打了起來,也可能是眨眼瞬間的事情,再加上軍中人力資源,可知實力差距甚遠。
  若不單看當今國力差距,恢復徵兵還有一個好處便是對於人民素養的操練,現在服兵役僅需四個月,如同夏令營一樣,很少能從中學習到服從與紀律,因此現今也常常會有一些行為偏差者的出現,雖然不能說有絕對的關係,但是可以確定的是這種心理上的建設是能夠影響人的。

政一B 李家荃

姓名 李家荃
學號 06114256
系級 政一B
【標題】
國際婦女節 這份法國報紙賣男人貴25%
【來源】
中央社 巴黎8日綜合外電報導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803080392-1.aspx
【內容】
立場左傾的法國解放報今天要求男性讀者買自家報紙時,多付25%,希望在國際婦女節,以這種方式凸顯性別薪資差距問題。

法新社報導,今天出刊的解放報(Liberation)有兩種不同的頭版,一種畫著女性圖樣,寫道「女性版,正常價,2歐元」;另一種畫著男性圖樣,寫道「男性版,2.5歐元」。

它在頭版寫道,雖然1972年以來,法律就規定男女同工同酬,性別不平等現象監督機構去年的報告顯示,法國女性平均薪資還是較男性少了25.7%

解放報寫道:「為凸顯這種不公平現象,解放報決定在一天的售價上實施同樣的差別定價。也就是說,男性多付50分歐元。」

它表示,多出來的利潤將捐給法國非政府組織「平等觀察站」(Equality Observatory)。

解放報指出,此舉是向加拿大月刊「麥克林氏雜誌」(Maclean's)取經。

3月號「麥克林氏雜誌」賣男性比較貴,也是以此抨擊性別薪資差距。
(譯者:陳妍君
/核稿:劉學源)1070308

【相關憲法條文】
7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1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
                這間報社在國際婦女節所使用的手法相當引人注目,成功地吸引了各界的目光,讓人們停下腳步思考這個經常被忽略卻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兩性平等議題並不單是女性議題,而是人權議題。打從每個人出生開始,或多或少都會受到性別刻板印象所影響,像是男孩不應該喜歡粉紅色那種娘娘腔顏色一樣;又或是在報紙上的工作招募,時常會看到 限男性” “限女性的徵才廣告,這對於兩性來說都是不合理的限制,我們應盡可能地消除如同這類的性別刻板印象,唯有如此才能讓所有人都可以適才發展,進而達成社會上最大的分工效益。

                台灣受到中國文化之影響,重男輕女之觀念根深蒂固,雖說近年女權意識、性別平等確實有所進步,但是性別間不平等之問題仍然存在。政府雖於兩性平權上有所立法保障, 法律中保障性別平等 在現實中落實性別平等,兩者之間仍然有著很大的差距。因此我認為這僅是治標而不治本,對此我們應向社會大眾宣導、教育,以此來瓦解、消滅長期以來對於兩性間的刻板印象。

政一B 林敬芳

政一B 林敬芳
姓名:林敬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2
【標題】中國網路審查 擴及全球
【出處】自由時報 2018-03-06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181475 
【內文】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審查網路、打壓異議、控制輿論等,是中國政府的「維穩」手段。紐約時報指出,隨著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權力鞏固,北京當局在網路佈建的眼線,已從境內擴及全球,針對有關中國的負面言論,直接向企業或個人施壓,促其自我審查。

社群媒體屢要求刪內容
中國政府設置的「網路防火長城」,使其得以管控中國網路上的內容,現在許多外國社群服務和應用程式上的言論,也都在中方監視之下。Google、臉書(Facebook)等在中國遭禁的社群媒體,屢次被中方要求刪除特定內容,便佐證這項說法。

以中國人權志士張廣紅為例,去年九月,他透過臉書旗下的即時通訊軟體、在中國幾乎無人使用的WhatsApp,與海內外的朋友圈分享一篇批評習近平的文章,不久後便遭當局拘押,並被控以「侮辱(黨和政府)罪」,而他所分享的文章和發言,也被列印出來做為事證。

中國科技專家分析,這些訊息可能被駭竊而得,或經由群組裡的間諜流出,WhatsApp官方並不知悉。重要的是,張案是中國當局利用國外通訊軟體上的談話,做為控罪證據的最早案例。中方藉此警告外國通訊平台的使用者,必須為個人談話內容即便經過加密負責。國際特赦組織分析師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批評:「中國愈來愈橫行霸道。」

隨著中國地緣政治大國確立,中國當局緊密控制網路也更加心安理得,甚至直接要求外國企業配合其審查作業。例如,臉書開發出一款未啟用的審查工具,並在中國推出一款沒有臉書字樣的應用程式;蘋果公司(Apple)去年將一款避開中國網路封鎖的程式下架,且目前正將儲存其中國用戶數據的業務移轉至中國,還計畫明年在中國設立新人工智慧實驗室。

擬逼推特改變服務條款
去年上半年,Google也被中方要求移除二二九項內容,超過二一六年下半年的數量三倍多,多半與恐怖主義有關。中國反恐專家梅建明還建議北京,應擴大施壓推特(Twitter)等社群改變服務條款,進而限制被北京視為顛覆份子的發文,如爭取新疆人民自決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紐時指出,外企對於中國施壓一籌莫展,即便向美國政府求助,也可能招致中方報復,只能靠自己應付。

不僅如此,在中國官方宣傳影響下,中國民眾有時也會要求中國境內的外企自我審查。德國賓士汽車(中國稱「奔馳」),上月即因官方Instagram貼文引述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的話語,而公開致歉、刪文。

【憲法條文】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12 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 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

言論自由度高一直是我們台灣引以為傲的權利之一,在憲法中也明文規定人民的言論自由是受保障的,只要在不妨礙他人權益下,我們就能自由享受這項權利,但是在中國,所有在社群網站、通訊軟體的言論都是被嚴格管控,他們還設立網路管制局來加以管控。
還記得前一段時間的李明哲事件的起因就是被指控在通訊軟體的言論是意圖顛覆國家與谷歌曾退出中國等事件,都足以說明中國是如何打壓言論自由這方面,藉以維持所謂的穩定。
在對岸所有在社群網站上發表的文章都是經過審核,如果違反規定除了會被「下架」以外甚至連有關連的關鍵字都會消失,此外不管是什麼企業,只要為了中國的市場,都必須向他們低頭、迎合,配合著他們的言論規定。也許中國的外表看起來光鮮亮麗,但他的內部卻是充滿著不公平與不自由。

政一B 西村優伽

姓名:西村優伽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71

【標題】
婦女節報紙兩種價 抗議男女不同酬
【出處 日期】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182387 2018-03-09
【內文】
立場中間偏左的法國《解放報》(Libération)8日頭版,發行兩種版本,其中一份正常價,「2歐元給女人」;另一份卻是「2.5歐元給男人」,反映法國男性和女性約達25%的薪水差距,在國際婦女節當天明確「反對薪資不平等」。加拿大新聞月刊《麥克林》(Maclean’s)本月率先針對男性讀者額外索價,《解放報》正是向它取經。後者強調,法國1972年就立法保障男女同工同酬,實務卻不然,因此8日為男性製作特別版;但此絕非「處罰」,而是捐款,多出來的收入將流向長年爭取性別平權的「平等實驗室」(Laboratoire de l’Egalité)。(編譯周虹汶)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評論】
藉由婦女節有這樣的抗議活動,我覺得很有效果。男女平等議題從很久以前受到爭議,但是實際上無法撒底的改善。因為各國有其他要急著解決的問題,男女平等這種基本的議題容易被輕視。我覺得沒有什麼比平等更重要,政府還是要聽他們的訴求,站在他們的角度來改善各種制度。
然後現代性別分類不只是男和女,有些人像看起來是男生還是心理上是女生、戀愛對象是同性,不能分男或女兩種。如果政府改制度的時候完全分男和女,他們就被放在制度外沒有任何保護。所以考量他們,我們不要忘記憲法規定的「無分男女」不是調整男和女的差異而是尊重個人的平等,我覺得這才是現代的政府最需要對應的問題。

政一B 蔡博宇

姓名:蔡博宇

班級:政一B
學號: 06114244


【標題】

前進WHA 聯合國協進會盼陳副總統率團

發稿時間:2018/03/10 18:47 最新更新:2018/03/10 18:47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報導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3100180-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10日電)世界衛生大會(WHA)將於5月21日到26日於日內瓦召開。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蔡明憲今天表示,今年將再度組團前往日內瓦為台灣發聲,並盼副總統陳建仁可以率領WHA宣達團。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TAIUNA)今天下午舉辦會員大會暨台灣國際發聲演講會。蔡明憲致詞時表示,過去10多年來,TAIUNA多次籌組宣達團,5月到WHA,9月到聯合國大會,為台灣發聲。

宣達團發言人曾琮愷表示,今年要號召青年一起參與前進2018 WHA的活動,預計籌組百人前往日內瓦,於5月17日到28日期間內,結合各社團,在日內瓦展現台灣軟實力。

曾琮愷說,宣達團特別成立一支青年團,除了規劃藝文表演,更於WHA會議期間同步舉行「台灣無國界醫院」展,展現台灣醫療成就與貢獻,促進國際對台灣醫衛實力的認識與了解。

同時,蔡明憲指出,美國、歐洲等有越來越多國家支持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疾病的傳染不分國際,WHO不應排拒任何國家。

蔡明憲也向出席TAIUNA會員大會的陳副總統表示,期盼陳副總統今年5月率領宣達團前進WHA,為台灣發聲。

WHA是WHO最高權力機構,每年開會一次,決定WHO政策方向。WHO是聯合國體系內負責衛生事務的國際組織。

此外,蔡明憲談到台灣入聯議題時表示,TAIUNA在暑假都會舉辦青年培訓營,幫助青年了解台灣需要加入聯合國的原因。他強調,台灣要加入聯合國,一定要用「台灣」的名稱加入。

蔡明憲指出,根據2007年的民調,77%台灣民眾同意用台灣的名字加入聯合國;2016年的民意調查,已有84.8%民眾贊成用台灣的名字加入聯合國。

出席會員大會的還有前副總統呂秀蓮、監察委員陳師孟、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姚文智、前行政院長游錫堃,以及籌組「喜樂島聯盟」的民視董事長郭倍宏等人。

呂秀蓮致詞時強調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必要性,公、私部門也要一起努力,呼籲外交部與TAIUNA合作。她也建議陳副總統於9月聯合國大會期間率團前往紐約,「領銜去敲聯合國大門」。

同時,呂秀蓮說,外交部也應聘請聯合國專家作為推動入聯的顧問,研擬相關策略。

游錫堃致詞時表示,台灣正名制憲是很要的目標,呼籲大家一起努力。

此外,監委陳師孟致詞時,主動提到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貪污提非常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的事情,並批評司法不公,司法界目前還是有很多恐龍。(編輯:林興盟)1070310

【相關憲法條文】

第1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2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3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141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評論:
長久的日子以來,台灣最大的困境在於,我們在國際上屢屢面臨邊緣化的危機。且不論中方的打壓,台灣的人民無法放眼世界,於經濟、文化層面上有所突破,並拓展至世界舞台,更是造成今日局面不可抹滅的因素。今日的局面,與其說是外來勢力造成,更不如說在我們的社會內部,早就存在了許多問題。


我認為,台灣自身最大的問題在於,人民的視野過於短淺。即便是那些道貌岸然的政治人物,終日也只是汲汲於政黨的惡鬥罷了。如果我們不能當即清楚意識到這點,那麼最終毀滅我們自身的,必然是來自國家內部的紛亂,絕非外來的敵人。這樣諷刺而可笑的結局,難道是任何台灣人民所願意看到的嗎?

故此,我們必須珍惜每一次將自己展現於國際舞台的機會,積極參與國際事務,讓台灣價值閃現於世界舞台之上。而國內政治環境也不該終日只做撕裂台灣人民團結的事,應以國家民族利益為奮鬥目標,奉獻一己之力。如果各政黨能拿出現在惡鬥的一半本事,用於團結合作,我想,台灣的政治仍是大有可為。

近些日子,台灣社會出現許多極端的行為,這都大大影響了台灣人民的團結與國際對台觀感,完全無益於社會發展與進步。就事態發展而論,這些撕裂台灣團結的行為未來只會愈演愈烈,台灣也即將走入烏雲密布的暴風雨中。台灣未來的命運,究竟是被暴雨吞沒?還是迎向燦爛晨曦?全取決於我們自身的努力了。

2018年3月10日 星期六

政一B 鍾念葳

姓名:鍾念葳班級:政一B學號:06114227
[標題]調查:印度企業女性任高階主管比例上升
[時間] 2018-03-09 13:58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811/3021686?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5-news
[內文]
一份最新調查報告顯示,雖然印度是接受調查的35個國家中,女性擔任企業高階主管比例最低的第5名,但排名已有改善,2017年女性擔任高階主管的比例上升到20% 。
根據松頓顧問公司(Grant Thornton Advisory Private Limited)公布女性在商業領域(Women inbusiness)調查報告,印度女性在企業擔任高階主管比例已從前年的17%,上升到去年的20%。2014年時,這個比例只有14%。
這份調查是於2017年7月到12月間,在35個國家針對所有行業的中型企業執行長、總經理、董事長和其他資深決策者進行4995次訪談,並分析整理成報告。
報告指出,儘管印度女性擔任企業高階主管的比例上升,但仍有30%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的公司內沒有任何女性主管。
印度新聞信託社(PTI)引述松頓顧問公司人員與文化領袖部門經理馬瑟(Kavita Mathur)談話說,儘管印度女性擔任企業高層主管的人數呈現上升趨勢,但此一過程確實相當緩慢。
印度仍處於男性主導的社會,女性在職場的地位普遍不如男性,且受到薪資和招聘等多方面的歧視。
但這份最新調查發現,已有64%的受訪印度企業讓男女員工同工同酬,也有55%的受訪印度企業採取沒有性別歧視的招聘政策。
調查顯示,有57%的印度受訪企業認為,政府應立法處理企業領導層性別不平等的問題,但只有31%的受訪企業認為,企業與政府需要在這方面合作。
[相關憲法條文]
5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7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156 條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性別工作平等法
7 條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8 條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9 條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10 條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11 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心得]
在印度男女不平等現象已經維持很久了,這包括來自宗教、家庭、經濟能力、教育程度與傳統價值觀等因素,導致這個社會長期的男女不平等。在印度女生被性搔擾、性侵案件也非常的多,每天可能都不斷的在發生,但是他們對這種事情的處理方法也很負面。在工作上更是如此,他們對於女性工作者一直保有不平等的待遇,很少看到女性能夠擔任公司的領導,他們男性會覺得女性就是比較弱勢、能力比較差、知識相對比較不足,來框架女性讓他們在職場空間上也不能夠存活,這已經形成多年的刻板印象,是非常不容易突破的,上面調查也指出近年來他們雖然女性擔任企業高階主管比例是最低的第5名,但排名已有改善,雖然只是非常緩慢的增加,但我希望未來透過政府與企業的合作,能夠讓女性在職場上也有一定的地位,去打破他們以往在職場上的男女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