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19大前緊縮 中禁南韓《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民運電影
[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31/2746317?from=udn-catelistnews_ch2[時間]2017-10-08 19:51
[內文]
微博上一篇很出色的評論文章《一部電影,誕生一個世界超級大國—南韓》8日突然遭到封鎖。文章主題是討論南韓電影《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電影原本就未能獲准在中國上映,只是沒想到連在網路、社群媒體討論也遭到全面封殺,而且隨著共產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接近,管控已愈來愈嚴。
德國記者深入光州
早在兩個多月前,《紐約時報》率先在西方世界討論《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英文譯名《A Taxi Driver》,中國大陸譯名《出租車司機》),1980年5月,南韓光州人民追求民主,遭到當時掌握軍權的陸軍中將全斗煥的武力鎮壓,至少200人死難。
當時德國記者辛茲佩特繞過軍事封鎖線,進入光州,拍下這起血腥事件,將拍攝完成的影片藏在餅乾桶裡,送到日本東京播出。其間如果沒有計程車駕駛金世福(音譯)的冒險相助,世人不會看到真相。
如今南韓已經民主化,辛茲佩特多次應邀到南韓接受表揚,他總說想再見到金世福,但直到去年過世之前,他的心願都沒有實現。
司機成無名英雄
事實上,那位駕駛是不是叫金世福,辛茲佩特不敢確定,畢竟在險惡環境中,有的人未必透露自己的真實姓名。電影製片公司說聯繫了每位名叫金世福的人,但沒有一位是那位司機。
不過英國廣播公司《BBC》最新的訊息指出,電影上映後,一位男子稱自己是金世福之子,他拿出父親與辛茲佩特的合影,並說其父已在1984年因肝癌過世。
製片公司說,電影中的金世福事蹟,大部分是虛構的。但這不要緊,重要的是當時確有這麼一位司機,他原本只是為了多掙幾個錢,後來卻成了南韓走向民主化的無名英雄。
中共禁電影維穩
在南韓,短短一個月,這部電影的票房突破1200萬,相當於南韓總人口1/5,不僅是年度票房冠軍,也將代表南韓角逐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獎。此外,它也在香港、台灣等地獲得廣大迴響,唯獨在中國大陸,不但電影禁映,相關討論也下架,顯然當局害怕人民因為這部電影而想起「六四」。
BBC評析說,在封網之前,有網民問「中國何時能拍出一部講天安門事件的電影?」看來唯有等到政治氣氛不同,「甚至政黨輪替,有了民主選舉,政權受到民眾及媒體監督,才有機會拍這種政治禁忌題材的電影」,如台灣在1989年由侯孝賢執導的《悲情城市》;1995年由萬仁執導的《超級大國民》等電影。
在微信群中,明西撰寫的《一部電影,誕生一個世界超級大國—南韓》獲得很高評價,稱讚南韓推出這部片子說明這個國家與人民能夠誠實面對歷史,因此獲得各國尊重,可惜這篇文章現已遭到屏蔽。支持這篇文章的聲音謂,南韓有「計程車司機」,中國的六四有「坦克車駕駛」;中國人看南韓的「計程車司機」,會不會聯想起無情輾壓人民的「坦克車駕駛」,這是中共當局最在意的。
[相關憲法條文]
第8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心得評論]
最近很熱門的韓國電影-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是在講述一名漢城的計程車司機為了豐厚的車資而冒險載上德國記者來到光州的故事,期間展現了不少人與人之間的溫情。
中共掌權至今,人民的權利都受到極大的約束與監控,而如今此電影在中國遭到全面禁止上映,不外乎目的是因為六四天安門事件,共通點在於人民起義抵制政府的專制不公,同樣遭受鎮壓,爆發流血衝突。
時至今日,六四天安門事件仍是中共絕口不談的問題,當時究竟有多少人遭受迫害也無從得知,這值得令在台灣享受民主政治制度的我們好好反思,即便是資訊爆炸的時代,專制國家的人民獲得的資訊也僅是國家過濾後所傳達的消息,現今的人權鬥士,札西文色、張海濤等人也仍在獄中等待重見光明的一天。
在這人人皆受過高等教育的年代,不難想像,倘若今後的中共依舊保持著一言堂般的態度,極有可能會有下一個六四發生,而到時官方的處理方式,又會是全球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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