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林毅
班級 : 政一B
學號 : 06114225
【標題】探訪羅辛亞難民營:我能做的只有記錄他們的苦難 2017/9/19 紐約時報 HANNAH BEECH 報導
https://cn.nytimes.com/asia-pacific/20170919/covering-rohingya-refugees-myanmar/zh-hant/
https://cn.nytimes.com/asia-pacific/20170919/covering-rohingya-refugees-myanmar/zh-hant/
【內文】
「看來我要死在這裡了。」努爾近乎無動於衷地說。幾分鐘前,在孟加拉的Balukhali難民營,努爾拍拍我的肩膀。在這個男女避免接觸的穆斯林群體中,這是一個不同尋常,會引發轟動的舉動。
我轉過身,他給我看他的槍傷。他身上的傷呈斑駁狀。努爾的故事和我從逃離緬甸的難民口中聽來的很多故事一致。這場大規模逃亡始於8月底,至少涉及40萬羅辛亞人。聯合國週一稱其是「教科書式的種族清洗」。
緬甸軍隊到來時,這個25歲的農民正在孟都鎮(Maungdaw Township)的田地裡。村裡的男人,甚至包括男孩,遭到毒打,然後軍隊讓他們向前跑。一些人成功了,一些人沒有。努爾很幸運。一顆子彈只擦傷了右肩膀。挨過打後,他還能走。但在去孟加拉的路上,要在熱帶叢林裡長途跋涉數天。這拖垮了他的身體。
難民營裡擠滿了需要幫助的羅辛亞人,他們伸手索要食物、水或救命的藥物。你無法幫到每個人,於是只能繼續走,希望記錄他們的苦難也是一種援助形式。
我站在孟緬邊界的一條小溪裡,一支源源不絕的光腳隊伍沉重地涉水而過。很多人除了嬰孩外,什麼都沒帶。因為受到太多驚嚇,這些孩子沒有發出任何聲音。還有羅辛亞人肩上挑著竹竿,上面掛著床席、水壺和太陽能電池板,分量沉重。
在緬甸軍隊燒毀他們的房屋之前,他們只有片刻的準備時間。緬甸政府也沒有給大部分羅辛亞人國籍。政府似乎利用當中的激進分子三週前對多個警察據點和一個陸軍基地發起的武裝攻擊,來為一場意在把這個長期遭受迫害的少數群體從緬甸趕走的運動辯解。
對官方來說,他們的許可證、文憑和其他文件都毫無意義。此外,文件又不能拿來吃。一袋袋的糧食更能提供營養。
身體發抖、呼吸短促的努爾確信自己要死了。我不是醫生,但我報導過衝突,知道他的情況嚴重。我們可以送他去看醫生。也許記者不該改變故事,但我不想用又一個羅辛亞人的死亡作為故事的結局。
努爾拒絕去診所。他是一個人逃出來的,沒跟妻子一起。他最後聽到的聲音之一,是被士兵和聯防隊員拖走的女人發出的尖叫聲。努爾不知道妻子是否被強姦或殺害了。
我們見面的那天早上,他終於聽說她在孟加拉的另個集中營。她可能會在第二天早上過來。
於是,努爾買了柏油帆布和竹子,並把它們捆在一起。這用盡了他僅剩的力氣,但他想給妻子營造一個家。
人群逐漸聚集起來,難民營裡一貫如此。數十人一致認為:努爾不應該躺在泥水坑裡死在這兒。一名頭目出來行使了他的權力。我們讓努爾坐進車裡,奔向診所…
「媽…媽…」他重複著,痛苦地翻著白眼。「媽…媽…幫幫我!」
半小時後,他消失在診所裡。我再沒見過他。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5 條 :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22 條 :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
第二條 : 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
第三條 :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九條 :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補、拘禁或放逐。
第十四條 :
一、人人有權在其他國家尋求和享受庇護以避免迫害。
二、在真正由於非政治性的罪行或違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的行為而被起訴
的情況下,不得援用此種權利。
第十五條 :
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
二、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
【心得評論】
在歷史上發生過許多種族迫害事件,且大部分事件的成因絕非短期造成,而是在長久時間中,許多歷史事件(如戰爭與殖民)的後續影響及各種複雜矛盾的因素(如種族、信仰與風俗習慣差異)累積而成。
或許羅興雅人(或說殖民時期孟加拉來的少數族群)與緬甸人有著根本的差異,再加上早期也曾迫害、屠殺過佛教徒。但我想這些歷史已然是過去式,這份仇恨不應繼續施加、報復他們無辜的子孫,不然冤冤相報何時了,最後沒有任何人能獲利,只會帶來社會的對立、政治的退步與國家的衰落。同時,進入強調普世人權的二十一世紀,政府所要做的並非姑息報復主義,支持民眾迫害羅興雅人,而應堅定站出來,積極捍衛少數民族的人權,這點不也是翁山蘇姬的初衷嗎?
然而換個角度看,在難民議題上,社會與輿論幾乎站在難民的立場看待整件事,緬甸政府也遭到一致地譴責。但我們不是當事者,亦缺乏客觀的新聞報導,大眾並未釐清事情的前因後果,也未把根本的差異考慮進去。若以緬甸人的立場看待此議題,我想結果會出乎意料。面對國際的龐大壓力,我想最後緬甸是絕無抵抗力的,假若最後政府退讓妥協,那遭受迫害的羅興雅人也不會再低聲下氣,更絕不會信任、接受政府的和平方案。反而將積極爭取獨立。而看著40萬羅興雅人遭軍方與佛教激進組織驅趕與屠殺,不難想像世上其他穆斯林將如何的憤怒,日後緬甸極可能成為恐怖主義的溫床,進而引發下一起嚴重的區域危機。
最後,我認為翁山蘇姬仍是緬甸改革的最大希望。一個新成立仍充滿不穩定的政府,在此議題上跟大眾站同一陣線,以換取支持,是必須且合乎常理的。先不論翁山蘇姬在本週國會演說是如何失言與不負責任,但背負「緬甸人權鬥士」與「亞洲曼德拉」的英名,大眾對她的期望或許過高了,畢竟她只是一個曾領過和平獎的人,她缺乏實質的執政經驗。雖然翁山蘇姬無法妥善處理羅興雅難民議題,但危機的起點仍在於人民無法釋懷往日的仇恨與不同的文化差異,要解決問題應從此根本點出發,而非表面上不斷指責政府,卻無法提出有效辦法,甚至袖手旁觀,自掃門前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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