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3日 星期六

政一B 莊華瑀


姓名:莊華瑀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6

標題:張花冠怒告陳明文性騷擾 20170921 04:09 中國時報

廖素慧曾薏蘋/綜合報導


內文:

立委陳明文對嘉義縣長張花冠摟肩風波愈演愈烈,張花冠20日到嘉義縣警局控告陳明文涉嫌性騷擾。她表示,13日在民雄大士爺文化祭宗教活動中,她整個人被陳明文摟住,一路非常不舒服,「一直跟他講不要這樣子啦,但下面到台上都這樣子」,她感到「很不舒服」。她強調,台灣已是女性治國的民主法治國家,對男性霸權主義的姑息是不對的。


張花冠指出,13日參加大士爺文化祭的盛大祭典,陳明文一路用手摟住、碰觸她,她一再跟他說「你不要這樣做」,一直叫他手拿開,感覺很不被尊重,「非常、非常不舒服,一直講你不要這樣做,但一直都沒有停」。她說,當天是盛大嚴肅的宗教祭典活動,她又不好大吼,做大動作來反應,遂針對這部分到警局對陳明文提告。






張花冠表示,她是以嘉義縣民張花冠身分,控告陳明文涉嫌對她性騷擾,台灣已是民主法治國家,一個女性的身體受到這樣的騷擾,不被尊重、不舒服,這是很不好的現象,台灣已是女性總統治國的社會,她站出來是要告訴婦女同胞,遇到這樣的事情,可就近到附近派出所報案,刑事案件做完筆錄後,警方即會移送地檢署調查,她希望警察局秉公辦理。





相關憲法條文:憲法第16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8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心得評論:
我認為當每個人覺得身體自由受到侵犯時,不論是難以啟齒的性侵或別人認為微不足道的性騷擾,都應當行使國家賦予我們的權力,透過國家公權力,替自己討回公道。
關於性侵害的事件,例如林奕含案和秦偉案,還有小學老師性侵小學生等社會案件,許多被害人沒有在第一時間就出來控告,藉由公權力介入,使自己獲得保障,反而很多人懼怕社會的眼光和二度傷害,而沈默不語,而事件的曝光大多是有朋友的鼓勵的情況下才有勇氣出面指控,更別說有人從未跟別人訴說過,使事件石沈大海,把自己的權益給放棄,儘管近來有關於性侵的相關名詞已有轉變與改成非告訴乃論,也有對被害人的保護,不過大多數人還是為了名譽,選擇了隱忍。
而性騷擾的事件,輕微觸碰到別人身體或開情色笑話,常常侵犯到他人也使自己受到侵犯,但不論是被害還是加害者通常都不以為意,認為只是枝末小節,無需在意,使加害者變本加厲,在自己不舒服的情況下,嚴重的事件應當行使自身權利,輕微的也有必要告知對方。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見,才能維護自身權利。
除了個人運用自身權利的想法從消極轉為積極 ,整個社會的態度也需要改變,從宋代以降宋明理學強調貞操,有許多人把貞操看的比性命更為重要,雖如今已改善許多,但不乏父母要求子女保持緘默以維護名譽,或遇到消極處理,例如中山女中事件,甚至有人譴責被害人,說不懂的保護自己,雖然有改善但我們仍有空間給予被害人更多的安心感與支持。
本案不論真相為何,但都告訴我們就算是輕微的觸碰,只要令自己不舒服,覺得權益受到侵害,都應當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力,使自己的權益受到保障,也讓有犯錯的人繩之以法,接受應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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