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陳佳揚
學號:06114233
【標題】
張花冠提告性騷擾 陳明文不願多談
【出處】
https://tw.news.yahoo.com/%E8%A2%AB%E9%99%B3%E6%98%8E%E6%96%87%E6%91%9F%E8%82%A9%E4%B8%8D%E8%88%92%E6%9C%8D-%E5%BC%B5%E8%8A%B1%E5%86%A0%E6%8F%90%E5%91%8A%E6%80%A7%E9%A8%B7%E6%93%BE-032114896.html
【時間】
2017年9月20日 上午11:21
【內文】
嘉義縣長張花冠日前被立委陳明文以右手摟肩、拉近說話,感到非常不舒服;她今天以女性縣民身分報案,提出性騷擾告訴,認為這是一個非常不好現象。陳明文今天被媒體問到此事時不願多談,只以「謝謝」回應。
張花冠今天前往嘉義縣警察局報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13日參加民雄大士爺文化祭會場,也前往參加的陳明文以右手摟肩、拉近講話,因力道大,非常不舒服,想推也推不掉,且告訴他不要怎麼做,沿路還一直不放手,相當不受尊重。
張花冠指出,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女性身體受到這樣的騷擾,這是非常不好現象;台灣女性總統在治國,今天站出來提告,就是要告訴婦女朋友,碰到這種事情,其實很簡單,就近到附近派出所報案,保護權益。
張花冠說,今天是以中華民國嘉義縣民身分報案,希望警局秉公處理;社會上對性騷擾的加害人都比較放寬,這就是對男性霸權主義的姑息,這是不對的觀念。
媒體詢問是否接受陳明文夫人廖素惠的道歉?她說,社會常有先生犯錯、妻子出面道歉的事情,這是更壞社會教育。
媒體詢問陳明文是否有打電話表達歉意?或是中央黨部有關心?張花冠指出,與陳明文很久已經沒有講話了,更何況是打電話,也沒有接到中央的電話。
張花冠表示,民進黨的價值,在於保護婦女的權利,以及注重司法公正,就看後續如何進行,也會詢問相關女性專家學者的意見,保護自身權益。
陳明文今天下午出席民主進步黨中常會前被媒體堵到,媒體詢問他對此事的看法,陳明文不願回應,表示他只回應選舉對策委員會的事情。
陳明文談了30秒選對會的事情後,媒體繼續追問他對張花冠提告的回應,並詢問他有沒有覺得委屈?陳明文雙手合十連說兩次「謝謝」後,倒退三步後離去。
張花冠今天也出席民進黨中常會,不過張花冠晚到,並沒有和陳明文打到照面。
【相關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心得】
我覺得看完這則新聞之後,身為女性的我,其實頗有感觸。因為其實女性從古代開始,就被教育要對男性三從四德,總是逆來順受,受到別人的侵犯或是做出對自己有肢體碰觸的行為感到不舒服時,卻也不敢發聲。以前多數時候女性會因害怕而不敢站出來,但隨著時代進步還有女性意識的抬頭,讓我們更勇於發表自己的意見,不再只是像過往一樣默默忍受心中的不愉快。這則新聞同樣也讓我反思,在未來若遇到相同情況時,我敢不敢站出來替自己表達自己的立場,和糾正對方的行為。
現今社會更重視女性的權利,因此新增修了法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依據這個法條讓女性擁有了發聲的管道,能尋求幫助,不再畏畏縮縮隱瞞實情,助長男性繼續做出對女性性騷擾的行為,也讓現代社會中的女性更重視自己自身權益,同時讓男性更懂得尊重女性的感受,讓兩性真正達到實質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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