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 星期一

政一B 林虹汝(補4/16)


政一林虹汝
姓名:林虹汝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8
時間 4/15

【標題】不只用氯氣 美官員:敍用沙林毒氣殺平民
【出處】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0415/1334713/
【內文】
美、英、法聯軍周六(14日)凌晨4時,向敍利亞發動空襲,報復阿塞德(Bashar al-Assad)在本月7日,向反抗軍掌控的多馬鎮(Douma)動用化武,奪走的70條平民性命。美國高級官員周六更指,美國政府相信,敘利亞政府除使用氯氣,還動用沙林(sarin)神經毒劑。

不願具名的美國高級官員表示,美國分析過照片及目擊者詞後,認為除氯氣外,有足夠的資料顯示.敘利亞政府軍使用沙林。「我們從媒體報導、非政治組織(NGO)及其他來源見到,受害者確實出現瞳孔縮小、痙攣和中樞神經系統受到干擾的徵狀。這些徵狀不是來自氯氣,而是來自神經毒劑。這些徵狀,加上報導提到這波化武造成數百人死傷,顯示為沙林。」

由於敘利亞政府及俄羅斯反對,在多瑪鎮遇襲後,國際監察組織「禁止化學武器組織」(Organis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Chemical WeaponsOPCW)的專家,仍未能前往現地,調查化武造成的後果。

阿塞德政權曾多次被控,使用沙林毒氣殘殺平民;美、英、法三國指,敍國政府軍去年也曾使用化武,但使用沙林毒氣的情況,越來越頻繁。

【相關憲法條文】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137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心得】
人民的生命不該因為政治的鬥爭而不被犧牲,更不能因為任何目的而被剝奪。因此阿賽德政權的作法不但違法,甚至可以說是十分的狠毒。而現在指出阿賽德政權越來越憑繁的使用毒氣,我認為國際連聯盟應該採取行動去阻止更多的悲劇發生。

政一B林虹汝(補4/9)


班級:政一B
姓名:林虹汝
學號06114228
時間:4/7

【標題】鄭南榕自焚29周年 中市官員民代靜思1分鐘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407/1330053/
【內文】

47日是一年一度「言論自由日」、也是《自由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自焚29周年。台中市政府在台灣文學館舉辦追思活動,副市長張光瑤、導演李惠仁、立委何欣純、市議員邱素貞、何敏誠等人都到場,以靜思1分鐘的方式,一同緬懷靜鄭南榕。客家歌手黃瑋傑還獻唱歌曲,紀念為台灣民主自由犧牲寶貴生命的鄭南榕,也提醒民眾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

張光瑤表示,鄭南榕一生追求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正是民主最重要的基礎,因此市長林佳龍就任後,市府就公布《台中市政府言論自由日紀念活動實施要點》,今年已連續舉辦第4次的紀念活動。市府藉由這個活動希望提醒大家,雖然台灣擁有如空氣般稀鬆平常的言論自由,但這些自由是許多人付出生命所換取的。

紀念活動還邀請前後3次因為政治事件、出版黨外雜誌「潮流」、拍攝參與美麗島事件而遭逮捕入獄民主先進陳博文,表揚他將自己奉獻給台灣民主改革運動。此外,也邀請到李惠仁帶來他的紀錄片「并:控制」,該片以香港及台灣為拍攝主軸,記錄言論自由及人權受到的控制與傷害,呼籲大家反思民主意識。

【相關憲法條文】
11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
現在我們所享受的言論自由都是許多前人辛辛苦苦所爭取而來的權力。然而如今的社會卻把言論自由看作是一種自由放任的言論工具而不斷地拿著言論自由的口號做出許多危害社會的行為,這樣的言論自由早已偏離當初所爭取的意義。只希望像這樣追思會的活動能讓人們好好思考言論自由真正所代表的意義。


社二B 潘建丞(補4/30)

標題:評卡管案 柯P:管若重選又選上 政府更難看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429/1343708/

日期:2018.04.29

內文:
教育部前天開記者會駁回台大校長管中閔遴選案,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被問及此事,直言這是哪個白癡做的決定,柯今早受訪時持續被追問管案後續,媒體問柯現在包括台大、清大等學校前校長都相繼表態挺管,柯表示這案子拖太久,一開始速戰速決還可以解決,現在拖這麼久,而且大學自主在台灣變成新的政治文化與傳統,一下子要用行政去干預,反彈一定很大。

媒體問柯,會不會有新一波的社運,柯表示不曉得,這就是每天政治上的為難,政治上常是兩害相權取其輕,至於是否去聲援管,柯表示不會去,他只是覺得怪怪的。

藍營基層拱管中閔出來選台北市長,柯表示自己沒辦法控制外面的因素,就每天做好自己的事就好。

至於管中閔是否有機會再次參加遴選,柯直言如果再次參加遴選,然後再選上去,政府更難看,所以很多事是一旦做了,怎麼做都不對。

外界認為管中閔有話直說,和柯文哲很像,柯對此表示,自己跟管見過兩次,管本來個性就很直接。至於是否喜歡管,柯表示至少沒有不喜歡,但兩人沒有深交。

管案會不會引發另一場學運,柯表示應該不至於會有大規模學運。他直言管案要嘛就速戰速決,不然就找個理由下台階,現在這樣就很難收拾。外傳民進黨政府拔管中閔是為了替禮讓柯文哲選市長來鋪路,柯表示這就是陰謀論。

管案拖到現在是否持續引發效應,柯表示這就像棒球比賽的季後賽,一場一場累積,有時政府無法每件事都做對,但要避免累積錯誤,現在該怎麼處理,再給管參加遴選,如果再上,不就很難看,現在怎麼弄看不懂。

 憲法相關條文: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大學法第一條: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 。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大學法第三條: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心得:管中閔校長遴選案爭議至今,我認為無疑是教育部職權認定與台大校方對於大學法之堅守所造成的衝突。首先,管中閔是由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所選出,其遴選委員皆由合法的途徑選出,但管中閔未主動說明自身為台哥大獨董,造成後來教育部認為違反利益迴避,自身又兼任為大學主管機關,應有權作出管中閔當選無效之行政處分。首先,我認為管中閔的確有適任上的疑義,但教育部應該給予台大遴選委員會內部的法規來解決,而非火速做出行政處分,此舉的確恐讓大學自治的精神破壞。而台大校方也應該在得知管中閔適任疑義後,就應該做出體制內的解決機制,而非讓雙方形成口水戰,而讓台大校長最終只能透過行政訴訟來做出最終裁決,這中間的行政延宕恐不是台大師生承受而已,而是全臺灣都看在眼中。


政一B 鍾念葳 (補5/28)

姓名:鍾念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7

[標題]破除二元性別!荷蘭公民可登記為「性別未定」
[時間] 2018-05-28

[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荷蘭法院28日裁定,不認為自己屬於男性和女性的成年人,可以獲得新的出生證明,確定他們「性別未定」的個人身分。這是荷蘭首度准許公民將性別登記為「未定」,提供了男性和女性之外的更多性別選項。
據《荷蘭新聞》報導,位於魯爾蒙德市(Roermond)的林堡家事法庭(The Limburg family court)28日做出裁決,將發給一位荷蘭公民新的出生證明,且上方的性別欄可登記為「性別未定」(no determined sex)。
這名提出請求的原告出生於1961年,他出生時被父母登記為男性。後來這名原告不認同自己的男性身分,他在2001年將自己的性別更改為女性。但之後他又前往法院,要求撤銷他的女性身分,並以「性別未定」取代,他的請求在28日通過了。
2007年,有人提出了類似的申請,希望能獲得「性別中立」的出生證明,但是當時被荷蘭最高法院駁回。林堡家事法庭認為,「社會和法律的發展已經為『第三性』(third gender)的登記做足了準備。」像是荷蘭鐵路公司已開始將旅客稱為「乘客」,而非帶有性別色彩的「女士們和先生們」。此外,也增加了更多的性別中性廁所。
林堡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如果個人不認為自己是男性或女性,又不能重新登記為「性別未定」,那就和個人的私生活權利和自主權相互衝突。這份判決也為之後「第三性」的正式修法鋪了路。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
    ,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
      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
(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
      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五、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
    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
    者。
六、性別認同: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心得]

用性別未定來取代一個人的性別,我覺得這是荷蘭在第三性的方面的一大邁進,對於一個人的性別是男是女我覺得我們都不能去干涉,只有自己才會瞭解,也有可能你覺得自己是男生長大後發現其實你自己是女生,所以用性別未定去取代一個人的性別,對他們而言也是種尊重,我們不能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他們,憲法第七條也說無論什麼條件都是人人平等的,沒有什麼不同,在臺灣面對這種想法,還是有很大的一段路要走,還有很多舊有的觀念需要去除,才能讓那些人真正的享有和看待一般人一樣的眼光,這也是我們所要邁進的。

政一B 杜孟瑀 (補6/11)

【標題】傅達仁如願執行完成安樂死 享壽85歲

時間:2018.06.07 | 22:42
出處: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6-07/127133

【內文】

前體育主播傅達仁罹患胰臟癌,台北時間今(7)日下午在家人陪伴下,於瑞士安樂死機構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享壽85歲。他的妻子鄭貽於台灣時間晚上7時37分出面證實,傅達仁18時58分已沒有呼吸心跳離世。

育有一子一女的傅達仁,對生命相當豁達,去年確診胰臟癌末期,面對生命最後里程,決定尋求安樂死,也希望安樂死在台灣合法化,並表明願意當台灣合法安樂死的首例。

傅達仁去年底前往瑞士,經過幾道嚴格關卡認證後,成為安樂死機構「尊嚴」會員,獲得在瑞士安樂死的門票,但因兒子結婚等因素,兩度暫緩。直到5月底,傅達仁自認心願已了,帶著家人再度前往瑞士。期間有不少好友前往探望,並力勸傅達仁回心轉意,但他心意已決。

傅達仁每天在臉書發文陳述理念,並錄下了長達124秒的獨白影片,他強調,選擇客死異鄉,到瑞士蘇黎世安息,就是為了喚醒台灣的公平、法治人權,在合乎情理法的地方結束生命,替台灣同胞做示範。他也表示,有全家陪著我,無限的溫暖,最後時刻,是這麼美麗的一天。

傅達仁在台北時間今天下午4時貼出訊息,他的乾兒子、歌手李恕權及時趕到瑞士陪伴。照片中兩人相擁,令人動容,網友也紛紛留言,表達不捨。

傅達仁今天在家人陪伴下,執行安樂死,享壽85歲,結束精彩的一生。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

       安樂死是具爭議性的議題,在台灣並不合法,而許多國家也都尚未能全面合法化,而是透過設立不同的法令,某程度上允許安樂死的行為。例如在美國大多數的州皆屬違法,目前僅有6個州在有限程度上合法,奧勒岡州1994年經過公民投票通過了《尊嚴死亡法》,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合法的醫生協助自殺法案。《尊嚴死亡法》的宗旨是給予末期病患選擇的權利,當病人不想成為家庭的負擔,或是無力在支付昂貴的醫藥費用時,申請醫生協助自殺便成為他們的「唯一選擇」。
  我支持安樂死。我認為人應該可以擁有決定自己生命去留的權利,尤其是在久病不好時。雖然在傳統華人世界思想,這個想法尚未普及,仍受到許多爭議,但透過傅先生的故事,已經讓眾人開始比以前更正視這個問題了。我也了解安樂死會產生製造藥物的人心理壓力,就如同實施死刑的法務人員一樣,這個部分的爭議仍是有待討論的。但在個人決定生命去留的權利部分,我希望台灣也能讓人們有這個選擇,就算目前只能廣泛討論也好。

社二B 潘建丞(補4/9)

標題:還沒收到WHA邀請函 外交部:請友邦提案力挺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407/1329815/

日期:2018.04.07

內文: 
世界衛生大會(WHA)下月21日至26日在日內瓦舉行,外交部今天表示,我國至今仍未接獲邀請函,外交部已正式洽請友邦向世界衛生組織(WHO)提案,友邦已陸續致函WHO幹事長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並要求將「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Inviting Taiwan to participate in the WHA as an observer)的提案,列入今年WHA議程。

外交部指出,我政府為維護國人健康權益及全人類健康福祉,決定透過友邦提案,目的是要WHO及其所有會員國正視台灣對全球衛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外交部感謝友邦大力協助以及國際社會各界給予台灣的支持,並籲請WHO守護醫衛專業,不應只為個別國家的政治目的服務,而應及早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今年WHA,讓台灣可以與WHO會員國共同合作,致力達成譚德塞推動「普世健康覆蓋」(Universal Health Coverage)目標。(陳培煌/台北報導)


憲法相關條文:
憲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外交關係一直是兩岸分治以來臺灣所面臨的難題,尤其是在面對中國處處打壓,面對在國際外交上,只能有一個中國,所以也常常受制於對岸對我國邦交國或國際事務上的施壓,我認為在外交上,的確是該極其地參加國際事務活動,才能讓臺灣不被國際社會邊緣化。同時,也的確該本著憲法當中的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但這些都是得建立在獨立且自主、平等且互惠的原則下,才不會致使我國矮化,在往後的外交路上更是艱辛。


政一B 杜孟瑀 (補6/04)

【標題】學生抗議濫漲學雜費 世新發聲明這樣說

時間: 2018.05.31 | 21:04
出處: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5-31/126352

【內文】

世新大學5月底向教育部申請107學年度開始調漲2.5%學雜費,學生不滿大學4年教育生活支出將超過100萬元,今(31)日發起「世新大學開學店 學生窮到吃泡麵」活動抗議,痛批校方研議過程與財務不透明,學生的意見被排除在決策之外。對此,世新大學發出嚴正聲明,強調遵循「資訊公開」及「研議公開」原則,討論過程中均有學生及各學院教師代表參與,諸多指控與事實不符。

107學年度大專院校調漲學雜費申請今天截止,教育部共收到16校擬調整學雜費申請,包括公立大學1校、私立大學5校、公立技專2校及私立技專8校,調漲幅度約在2.5%到3.75%之間。是否核准申請案,教育部將在6月底前公告審議結果。

針對調整學雜費引發學生抗爭,世新大學今晚發表聲明表示,近年來,教育部基於大學自主與課責精神,逐步減少私立學校獎補助經費,卻又要求各私立大學配合政策,比照公立大學調整教職員薪資,校方向來財務結構健全,但在高教環境日益艱難、辦學成本逐年提高的情況下,未來要創新校務發展、維持優質教學與學習環境,勢將面臨資源逐漸不足。

世新指出,依教育部107年4月3日來函及「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評估校務發展需求及近年財務收支狀況,並審視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後,遵循「資訊公開」及「研議公開」原則,依教育部規定完成校內學雜費調整程序;包括兩次審議小組會議、學生公開說明會及決策會議。最終決議,申請調整107學年度學雜費,並以收費基準調整基本幅度上限2.5%,提報教育部審議。

世新強調,研議過程均有學生及各學院教師代表參與,共同審視支用計畫之適切性,決定學雜費調整幅度,另以學生意見陳述管道、公開說明會與學生誠懇溝通,說明調整之必要性,並對反應事項做適當回應。所有程序及相關資料均於「學雜費調整資訊公告專區」完整透明開放查詢,包括學雜費使用情況、調整理由、計算方法、支用計畫、研議過程之會議紀錄等。

世新表示,面對高教資源日益緊縮,未來仍將積極推動開源節流政策,並爭取政府與企業資源之挹注,但為維持優良教學及學習品質、改善教職員工待遇及強化助學措施,打造財務健全之卓越大學,實有調整學雜費之必要。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162 條: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心得】

        根據教育部表示,調漲學費應該要符合「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等規定。另外,校方是否有經校內資訊公開、審議公開等程序討論研議學校學雜費調整也是重點。我認為學校必須在財務資訊公開的專區或網站公布學雜費調整之具體規劃情形及校內審議會議的程序說明,以保障學生的權益。而且過程應該要真的有足夠的學生代表參與,並且須向全體學生公開說明,也要另外設立表達意見之管道。
  我們都了解高等教育不是義務教育,是得由政府、學校及受教者共同負擔教育成本的,因此不可能長期不調整學雜費。但前提應該是要有公開的資訊及溝通管道,並且在助學計畫的部分,應該也要符合規定,以確保弱勢學生的權益,如此才能讓學校正常營運,也不影響學生受教品質。

2018年6月24日 星期日

政一B 杜孟瑀(補5/14)

【標題】談軍人年改 蔡英文:感謝為國奉獻犧牲

時間: 2018.05.08 | 22:25
出處: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5-08/123686

【內文】

針對軍人年金改革政策,總統蔡英文今(8)日表示,年金改革確實讓很多退休的人年金被削減,對於這些人為國家奉獻跟犧牲,她都非常的感謝,並強調現在在軍隊裡服役,並不是像以前那樣數饅頭,而是在保家衛國的同時培養第二專長,將來退役領年金、生活無虞,展開第二段生涯,是很好的人生規劃。

蔡英文晚間接受台視新聞台專訪時表示,這兩年她花了很多時間在國防事務,對國防戰力、服役的年輕人進行培育跟養成。

蔡英文分享執政兩年來的感動時刻,她說,年金改革確實讓很多退休的人年金被削減,對於這些人為國家奉獻跟犧牲,她都非常的感謝。但讓她印象最深的是,曾經去看一位立委的親戚,是小學退休老師。這位老師說年金被砍了很多,當時她一直道歉,但這位老師說不用抱歉,覺得這是應該為國家做的事,當下她非常非常的感激。

蔡英文也提到,還有現在服役的軍人,因為年改紛擾,外面有些人講的話刺激性比較高,造成軍人心裡有委屈。有一次她到軍隊去視察,她就跟軍人說「各位委屈了」,當下看到這些人眼泛淚光,並表示他們確實想為國家奉獻,但是也需要人家去瞭解他們軍人的心情。

蔡英文指出,今天年輕人確實有這種觀念,在軍隊服役,並不是像以前那樣數饅頭過日子,保家衛國之外,其實也在訓練自己的專長。因為現在的國防是全民國防,跟台灣的社會完全接軌,在軍隊所養成的專長,其實是將來第二生涯的開始。

她表示,若在軍隊裡待了20年,等40歲出頭的時候離開,有一筆退役的年金,能夠生活無虞,開始第二段生涯,這是很好的人生計畫。

蔡英文認為,現在的國防和軍人跟以前不一樣,國防高度科技化,需要有科技或不同領域的專長,這些將來到社會都是有用的人。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83 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
、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第 142 條: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
民生之均足。


【心得】

年金改革確實是一個國家的大難題,我認為雖然取消優惠利率,是基於重大的公益目的,但同時仍必須要有「合理的補救措施」來幫助這些信賴政府行為的人。我支持年金改革,認為其是必須的,但前提是要考量如果大幅度改革對不同的職位、種類的軍公教人員的影響,進而我們應該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讓他們不受到重大的損害,亦或者考慮分階段實施改革計畫,讓遭受到不利益的軍公教人員有時間可以做出相應的處理措施。如此,我們才可以兼顧維持「公益目的」也盡可能的保護了軍公教人員的「信賴利益」。

社二B 潘建丞 (補3/26)

標題:國安局主秘陳進廣空降 內定接任軍情局長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624/1378907/

日期:2018.06.24

內文:
軍情局局長劉德良中將即將在6月30屆齡退役,據國安人士透露,目前內定由國安局主任祕書陳進廣接任,成為軍情局長首次由國安局「空降」,因此被許多情治人員譏是軍情局已成為「國安會軍情局」,而不是國防部軍情局,這也使國防部軍情局確定成為「多頭馬車」領導,甚至有人預言,軍情局的情報蒐集將有重大改變,由國防部所需的軍事情報改為廣泛性質的國安情報。國防部則說,相關報導為臆測。

但國安人士強調,陳進廣中將長期專注於兩岸情報分析,而且在國安局曾擔任「安全作業中心」主任一職,在安全作業中心任內,均能掌握對岸的情勢發展,此外,由於陳進廣中將的學、經歷完整,層峰才會決定由陳進廣接任劉德良,並將在7月1日前辦理交接。

情報系統人士指出,國防部軍情局的設置,是針對國防部在中共的軍事情報的蒐集,提供國防部未來用兵及建軍備戰的方向,但未來軍情局如果只是由國安局或是國安會高層所掌控,軍情局是否還能保有現在的情蒐成績,該位人士說「相信一定會有所改變。」該位人士進一步指出,如果國安會指派國安局的中將接任軍情局局長,勢必會讓軍情局成為國安會或是國安局的軍情局,而不是國防部的軍情局。

而在領導體系上,軍情局的情蒐方向已不是國防部主導,而是由國安局、國安會等單位直接下令,甚至可能會重演阿扁時代軍情局局長直接將「絕密」情報向總統報告,而跳過國防部。該位人士預測說,未來軍情局的情蒐指導勢必成為「多頭馬車」,如此反而會破壞軍情局一貫的軍事專業情搜。

此外,在解放軍機、艦繞台頻繁之際,國軍駐守最前線的金門、馬祖、澎湖三地的防衛指揮部指揮官都同時更換。包括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指揮官郝以知中將調任陸軍司令部副司令一職。而金防部指揮官一職則由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姜振中中將接任。另外,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指揮官楊海明中將調任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一職。而馬祖防衛指揮部指揮官一職則由陸軍第六軍團副指揮官羅德民接任。而澎湖防衛指揮部指揮官黃金財則接任陸軍六軍團副指揮官一職。而湖防衛指揮部指揮官一職則由情報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章元勳少將接任。此外,陸軍司令部參謀長白捷隆中將退伍,並轉任文職的資源司司長。

國防部表示,國軍各項人事調整均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暨其施行細則」及「國軍重要軍職候選調任作業規定」,綜合考量職務任期,任務等因素,秉持公平、公正原則,依程序召開人評會,由委員共同評議後薦報。籲外界勿逕行臆測,影響外界視聽。(王烱華/台北報導)

憲法相關條文:
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第二十八條:
軍官、士官晉任權責,規定如下
一、將官由國防部呈報總統核定,再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任之。
二、校官及尉官由各司令部及中央單位陳報國防部審定,再由國防部報請
    行政院轉呈總統任之。
三、士官由主官編階為少將以上之機關(構)、部隊、學校之指揮官審定
    ,再依隸屬系統陳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任之。
前二條及前項所稱中央單位,指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局、
國防部(不含各司令部及其所屬單位、部隊及學校)、教育部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心得:
在政府的眾多機關當中,有許多性質看似相同,但所屬的主管機關不同,著名的例子像是考試院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兩者皆是執掌人事管理的機構,只是所執掌的層級性不同。而國安局與軍情局這次的事件,我認為剛好是我國可以好好來審視政府管理的方法,像上述所提的考試院與行政院人事行政,所引發的爭議即為我國許多政黨提出廢除考試院的提案,其原因就在於性質重疊以至於浪費國家的資源,這個無疑是政府職權的劃分精確性與疑義性的問題,其所更可能產生行政延宕甚至是本位主義的衝突。

社二B 潘建丞 (補3/19)

標題:大林蒲遷村ING 在地居民籲5年內完成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624/1379101/

日期:2018.06.19

內文:
大林蒲遷村進入籌備階段,之前雖有近9成在地居民在普查時贊成有條件遷村,但因遷村詳細計畫還未定案,高雄好過日協會、台灣熱吵民主協會這兩天在當地舉辦願景工作坊,邀請在地居民坐下來針對遷村相關議題進行深入討論、凝聚共識,針對安置補償機制、社福醫療、公開透明及文化等面向提出可實行方向,後續將與政府展開政策對話,希望政府不要漠視當地心聲。

這場大鼻願景工作坊,主辦單位透過公開徵選在地大林蒲沿海6里居民參與,經年齡、職業、產權與性別等條件分類抽籤,選出共17人參與兩天的密集討論與激烈爭辯、對話,凝聚出初步共識,在遷村計畫方面希望一年內定案、三至五年完成,要排除幽靈人口、中央主責地方執行,要有學校、公園、醫院等供各設施,遷村條件要共同制定、增加商業設施。

遷村計畫還希望定期召開說明會與說明遷村進度,並要成立監督委員會,成員要包括居民代表、專業及產業界人士;此外並希望在社福醫療方面,能增加居民健檢、打造便利就醫的交通及增加長照中心等。

高雄好過日協會理事長陳信諭表示,先前普查僅是透過問卷了解概況,公聽會也僅是短暫3分鐘發言,形式與內容都不是在地居民所期待,但工作坊能讓居民把遷村可能面臨到的問題做深入討論與對話,是由下而上主動關心的居民來討論形成共識,而非以往公部門由上而下的形式參與、被動開會。

對兩天工作坊過程,他坦言「現場張力頗大」,不同背景居民經過兩天激辯與對話,更深入了解遷村議題涉及問題後,原本抱著「看好戲」居民,竟也轉而熱衷理性討論,逐漸形成共識。陳信諭認為居民討論出對家鄉的共識與願景,在各面向都提出實行方案,後續將與政府相關業務單位進行政策對話,訴求政府不要漠視當地心聲。

兩天工作坊原有邀請高市府相關單位參與,但都未見派員到場,讓主辦單位感到遺憾,認為市府應主動積極到場溝通,弭平遷村資訊落差。對此,市府回應表示,工作坊為民間單位主辦的內部討論,議程亦未安排政府說明或參與討論,事實上在當地設有遷村辦公室,相關作為先前也都公開透明說明,會持續聽取各方意見,在兼顧各方最大利益下讓遷村順利推動。


憲法相關條文:
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心得
社會公共利益問題以及避免緊急危難的政策在近幾年已成為臺灣人民高度關注的議題,像是從台北市的都市更新、台南市南鐵東移和這次的大林蒲遷村,都是政府在權衡避免緊急危難與公共利益和補償之前的政策規劃。而要如何做到兩全其美,則是現代政府應該最要緊著手之處,像是之前苗栗大埔案,即是因為政府蠻橫的施政作為導致遲來社會公義也換不回一條最寶貴的人民的性命。社會公益與安全實屬重要,但如何讓人民受到合理的補償或回應,我想才是憲法蘊含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