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4日 星期日

社二B 潘建丞 (補3/19)

標題:大林蒲遷村ING 在地居民籲5年內完成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624/1379101/

日期:2018.06.19

內文:
大林蒲遷村進入籌備階段,之前雖有近9成在地居民在普查時贊成有條件遷村,但因遷村詳細計畫還未定案,高雄好過日協會、台灣熱吵民主協會這兩天在當地舉辦願景工作坊,邀請在地居民坐下來針對遷村相關議題進行深入討論、凝聚共識,針對安置補償機制、社福醫療、公開透明及文化等面向提出可實行方向,後續將與政府展開政策對話,希望政府不要漠視當地心聲。

這場大鼻願景工作坊,主辦單位透過公開徵選在地大林蒲沿海6里居民參與,經年齡、職業、產權與性別等條件分類抽籤,選出共17人參與兩天的密集討論與激烈爭辯、對話,凝聚出初步共識,在遷村計畫方面希望一年內定案、三至五年完成,要排除幽靈人口、中央主責地方執行,要有學校、公園、醫院等供各設施,遷村條件要共同制定、增加商業設施。

遷村計畫還希望定期召開說明會與說明遷村進度,並要成立監督委員會,成員要包括居民代表、專業及產業界人士;此外並希望在社福醫療方面,能增加居民健檢、打造便利就醫的交通及增加長照中心等。

高雄好過日協會理事長陳信諭表示,先前普查僅是透過問卷了解概況,公聽會也僅是短暫3分鐘發言,形式與內容都不是在地居民所期待,但工作坊能讓居民把遷村可能面臨到的問題做深入討論與對話,是由下而上主動關心的居民來討論形成共識,而非以往公部門由上而下的形式參與、被動開會。

對兩天工作坊過程,他坦言「現場張力頗大」,不同背景居民經過兩天激辯與對話,更深入了解遷村議題涉及問題後,原本抱著「看好戲」居民,竟也轉而熱衷理性討論,逐漸形成共識。陳信諭認為居民討論出對家鄉的共識與願景,在各面向都提出實行方案,後續將與政府相關業務單位進行政策對話,訴求政府不要漠視當地心聲。

兩天工作坊原有邀請高市府相關單位參與,但都未見派員到場,讓主辦單位感到遺憾,認為市府應主動積極到場溝通,弭平遷村資訊落差。對此,市府回應表示,工作坊為民間單位主辦的內部討論,議程亦未安排政府說明或參與討論,事實上在當地設有遷村辦公室,相關作為先前也都公開透明說明,會持續聽取各方意見,在兼顧各方最大利益下讓遷村順利推動。


憲法相關條文:
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心得
社會公共利益問題以及避免緊急危難的政策在近幾年已成為臺灣人民高度關注的議題,像是從台北市的都市更新、台南市南鐵東移和這次的大林蒲遷村,都是政府在權衡避免緊急危難與公共利益和補償之前的政策規劃。而要如何做到兩全其美,則是現代政府應該最要緊著手之處,像是之前苗栗大埔案,即是因為政府蠻橫的施政作為導致遲來社會公義也換不回一條最寶貴的人民的性命。社會公益與安全實屬重要,但如何讓人民受到合理的補償或回應,我想才是憲法蘊含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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