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五四運動99年,台大的「新五四」現場
【時間】2018年5月4日19:43
【出處】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80504-photo-ntu-students-protest/
【內文】
今天是五四運動99週年,台灣教育部日前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遴選結果,部分台大師生今天發起「新五四運動」,不少學生、校友、社會人士湧入椰林大道,前總統馬英九也到場聲援大學自主行動。挺管、反管勢力也在此交鋒。
台灣教育部日前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引發各界譁然。五四運動99週年之際,部分台大師生今天發起「新五四運動」,不少台大學生、教職員、校友、社會人士湧入椰林大道,前總統馬英九也到場聲援大學自主行動。
椰林大道旁,用以紀念已故校長傅斯年的台大校鐘「傅鐘」被掛上大大的「還我校長」布條與無數黃絲帶,現場集結不同背景的群眾,有人自費發放印有「挺管用的」、「管爺」字樣的潮T,亦有人發起反管中閔行動。挺管、反管勢力在台大傅鐘下發生對峙,引發推擠叫囂,衝突升高,場面一度緊張。傍晚至夜間的活動則順利進行;傅鐘敲響21聲後,台大學生朗讀陳情書,遊行到台大大門口,舉行燭光晚會。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2月上任,卻遭質疑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赴中國大陸兼課等爭議,教育部4月27日晚間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
對此,管中閔28日在個人臉書上發文回應,批評教育部的作為「外慚清議,內疚神明」,並且矢言「我們必將贏回大學自治」。管中閔的義務律師團則形容教育部「踐踏大學自治」,並聲明:「讀聖賢書,所學何事?!吾等身為管中閔先生之義務律師團,面對此等毫無公義之橫逆,必將本諸所學,為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奮戰到底!」
【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條文 第14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條文 第158條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中華民國憲法條文 第162條
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心得評論】
5月4號的「新五四運動」時,因為在現場發起黃絲帶活動的蕭智鈞同學剛好是我認識的一個中文系同學,所以有去當一把免費勞工。
他們在傅鐘周圍綁上黃絲帶,要表達的是「還我校長,拒絕教育部不當干預大學自主」,但不歡迎有任何有政治色彩的標語出現,批評那些以藍綠來區分你我的職業學生「是垃圾」。現場學生演講的有點分岐,不少主題跟自治精神其實完全搭不上邊,但他們從兩點開始一直講到接近五點,前後大概有二十幾個學生,人多時長,還要待在台上給大家盯,偶而詞窮跑題也很OK啦!
下午的時候人還滿多的,傅鐘行政大樓那邊站到人都看不見路,但也只有曇花一現,大概四五點之後學生就不見了。晚上晚會大部分出席的都是校友以上或中老年紀的校外人士,沒看到太多跟我同年齡的學生,除了他們自己的工作人員。我自己也揪到同學就溜去吃飯了(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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