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6
【姓名】李家荃
【標題】遏止假新聞 邱志偉提案修法最重可拘3日
【內文】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今天表示,假新聞猖獗,他已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假新聞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今天表示,假新聞猖獗,他已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假新聞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有鑒於假新聞、假消息猖獗,邱志偉、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等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條文,新增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或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邱志偉表示,近來藉網路便利性,未經查證就散播或傳送假新聞、假消息日益猖獗,常讓網友們無所適從,也實質影響公共秩序、社會安寧。
他說,為明確且有效規範、處罰這類假新聞、假消息的謠言散播者,避免繼續影響公共秩序、社會安寧,他提案修法,以杜絕假新聞、假消息肆虐。(編輯:李明宗)1070609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62 條
第 62 條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
使立法權。
第 63 條
第 63 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
我認為台灣的假新聞亂象是必須面對的一個重大問題,但是在手段上必須精準的拿捏,畢竟管制假新聞跟箝制言論自由僅是一線之隔。但在提案中對於假新聞並沒有明確的定義,且光何為假新聞?誰有資格界定何者為假新聞?這會不會使得行政機關的裁量權過大進而壓迫到言論自由,這都是必須被討論的問題。言論自由是該被捍衛的價值,我們不能走回過去言論審查的老路。或許我們可以建立檢舉矯正的制度、澄清真相的平台,像是近期行政院建立的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可以當作另一個打擊假新聞的手段。
【心得】
我認為台灣的假新聞亂象是必須面對的一個重大問題,但是在手段上必須精準的拿捏,畢竟管制假新聞跟箝制言論自由僅是一線之隔。但在提案中對於假新聞並沒有明確的定義,且光何為假新聞?誰有資格界定何者為假新聞?這會不會使得行政機關的裁量權過大進而壓迫到言論自由,這都是必須被討論的問題。言論自由是該被捍衛的價值,我們不能走回過去言論審查的老路。或許我們可以建立檢舉矯正的制度、澄清真相的平台,像是近期行政院建立的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可以當作另一個打擊假新聞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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