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 星期一

社二B 潘建丞

標題:政府單位非典人力不減反增 人事總處:考慮立專法管理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326/1322268
蘋果新聞網 余祥 台北報導

日期:2018.03.26

內文:行政院進行組織改造後中央機關員額總數約精簡6%,但非典人力不減反增。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施能傑今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表示,政府單位希望除考試進用的人力外,還是可以保留彈性因應變化的業務需求,未來考慮以專法方式,統一管理、規範非考試進用的人力,如約聘雇人員,不是為了省退休金,而是以契約方式,也許可以高薪聘請到高階的技術人員,讓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因應更多元的人力組合。
      
      藍委林為洲質詢時詢問,政府單位有各種短期任用的約用人員,人事總處是否有預留空間未來可能會以專法規範?施能傑表示,的確內部有在討論,現在政府單位除公務員外,還有非常多類型的人,這些人的勞動條件設定不同,若以管理制度看,有一套規範是針對國家考試進用的公務員,另一套就是因應業務變化所需的彈性,整合成統一的管理制度這樣比較好。
林為洲說,其實不一定考試進來的才是好的公務員,民間機構就是用契約招募員工,經過嚴格的訓練,一樣可以因應公司的需求,政府單位跟民間一樣使用契約型的進用方法,也許也可以提昇公務員的競爭力,讓政府的服務更好。施能傑指出,考試進來的公務員當然也很優秀,但政府會希望除考試人力外,要保留彈性因應變化的業務,用契約的方式,有些甚至可以以高薪聘請高階技術人員,彈性會比較大。

憲法相關條文: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憲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左列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
一  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

心得:過往我們都認為公部門的工作只能透過國家考試來從事,但隨著時代進步,許多專業技術已經是國家考試沒有包含的,因此政府此舉也能讓人理解是配合社會進步的變遷而實行的,但是依照公共行政和依法行政等等原則,還是得儘快制定出一個適合的專法才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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