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政三B
學號:04114232
姓名:郭維軒
標題:黃國昌驚險過關 恐影響時力新北布局
作者:侯姿瑩
報導內文:
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雖未通過,但朝野立委認為,時力未來在新北市地方選舉可能會更謹慎提名,而時力關注的議題可能要更貼近民生。
新北市選委會指出,黃國昌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25萬5551人,投票人數為7萬924人,投票率為27.75%,有效票7萬441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4萬8693票,不同意罷免票數2萬1748票,無效票為483票,同意票數未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罷免案未通過。
來自新北市選區的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張宏陸晚間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投票結果反映了黃國昌可能要更「接地氣」,傾聽基層聲音。關注新的議題是好事,但身為民意代表也有服務選民、協助解決問題的任務。
另一方面,時代力量過去在年輕族群與社群媒體上都展現優勢,卻未反映在這次罷免投票上,外界認為這是時力很大的警訊。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為洲表示,時代力量過去在網路上面有許多支持者,但這些支持者可能缺乏行動力,所以沒有出來投票。這顯示,網路世界跟現實世界是有落差的,關注的議題也不一樣。
林為洲說,黃國昌很認真、專業,但時代力量大多關注的是高度政治性且有關意識形態的議題,黃國昌未來可能要更多關心民生議題。
至於時代力量在未來新北市選戰的布局,張宏陸說,兩黨在新北市議員選舉已「完全沒有合作的空間」。民進黨在新北每個選區都有提名人選,不可能跟時代力量合作。
林為洲也認為,受到罷免案的打擊,黃國昌不會再談參選新北市長。市議員的部分,他認為時代力量會謹慎提名,也會跟民進黨協商。
相關條文:
1.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2.憲法第129條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
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3.憲法第133條: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
心得:
這一次的罷免案是台灣在施行民主政治上,一個值得公民們進一步思考「我們要的是什麼樣的代議政治」的時間點。
其實這次的罷免案也給予我們一個機會,好好地思考自代議制度成為各國政治運作的主要模式以來,就一直在學界討論、但也尚未出現百分之百定論的議題——代議政治中的民意代表,到底該如何「代表」人民呢?
我認同黃國昌立委認為立委每天該花時間的地方就是在立法院,就是得在委員會裡監督不合理的施政、揭發貪官汙吏的觀點。但在行事風格上是否有作秀傾向方面的問題,我認為跟其他沒有實質作為的立委相比較來說,其實也就只是個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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