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許家豪
班級:政三A
學號:04114159
【標題】罷昌案未過 安定力量:民主進化時刻
【時間】2017-12-16 19:42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1695/2879057
【內文】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今天投票,同意票未過門檻,罷免案未過。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說,這是民主進化時刻,今後不僅能選舉立委來監督政府,也能用罷免監督一意孤行的立委。
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12選舉區)黃國昌罷免案,今天投票完畢後開票,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晚上宣布,開票結果同意票為4萬8693票,未過6萬3888票門檻,罷免案並未通過。
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秘書長游信義晚間在安定力量總部前召開記者會,對支持者表達感謝與抱歉,並呼喊口號:「公民覺醒,永不放棄」。
孫繼正表示,罷昌案投票沒有通過門檻,他代表安定力量向所有支持這次罷免、投下神聖一票的朋友說聲抱歉,他們的努力不夠,沒辦法帶領大家把支持罷免的「多數力量」化成勝利的選票。
他說,一個立法委員只要不願與選民誠懇的溝通就會被罷免,這是「罷昌」行動帶給所有立委的提醒和警惕,單單傳遞這個警告,這次的「罷昌」行動就已經成功了。
游信義表示,去年選罷法修訂過程中,黃國昌堅持只要簡單多數決就應該要罷免立委成功,今天新民意已產生,同意罷免遠超過不同意罷免。他問黃國昌,「你不被人民信任,你已不適任擔任民意代表,請教您要負起何種政治責任?」
孫繼正指出,從今以後,不僅能選舉立委來監督政府,也能用罷免行動來監督一意孤行的立委,他深深地以新北市第12選區(七星區)的選民為榮,展現高度的民主素養。他相信台灣的公民已經開始覺醒,未來監督民意代表的浪潮,將會持繼不斷。
他說,一次罷昌行動的失敗,不是台灣民主的失敗,而是人民覺醒的陣痛,安定力量會繼續努力,永不放棄。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129 條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第 133 條
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
【心得】
近期,黃國昌罷免一案在電視新聞上鬧得沸沸揚揚,之所以被罷免的原因為主要兩個,一是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另一則是選民認為他花太多時間在立法院,未能在其選區問民服務,最讓我覺得訝異的是長時間待在立法院也能是一個罷免的理由,我以為立法委員本來就是該在立法院工作,安定力量這幾個月以來為了罷免黃國昌,動員許多資源,而在投票日當天,雖然最後罷免案未通過門檻,不過從此次罷免過程以及票數來看,著實對台灣的民意代表起了個警惕,支持罷免黃國昌的贊成票相較於反對票整整多了三萬票,雖然罷免未通過即意味著接下來的任期內不得再提起罷免,但這勢必也讓黃國昌於剩餘的任期步步為營,我個人認為他是一位問政用心負責的立委,同時也支持他的觀點,但也對於此次安定力量所提的罷免案,使得許多選區選民站出來為自己的利益投票感到佩服,這次的罷免案投票確實地展現了主權在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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