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筱珺
班級:社三B
學號:04115242
標題: 軍人年改 朝向有利現役人員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161135
出處:自由時報 政治新聞2017-12-18
內文:
〔記者曾韋禎、彭琬馨、王冠仁/台北報導〕軍人退撫新制草案已滿一個月的公告期,行政院近來密集與立法院民進黨團溝通,盼草案送進立法院後能獲支持。據了解,草案方向已定,將兼顧國軍的人力需求,而非單純的年金改革;不過反年改團體八百壯士仍在昨舉辦遊行,抗議軍人年改方案。
反年改團體再度上街頭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透露,未來送進立法院的草案將有三大方向,首先會考量國安需求、軍人全天候待命且服役年限一到就強制退伍等特性,樓地板可望提高;其次是新制有利於現役人員,確能穩定軍心;大部分的已退者,特別是早年退伍者,退休俸幾乎是一毛都砍不到。他呼籲在街頭的長輩們能走回談判桌,好好與政府對話。
國防部十一月中公告的軍人年改草案,不同於公、教、政務人員的「繳多、延退、領少」,軍人朝向有利現役人員的「繳多、延退、領多」。「俸率」將重新計算,服役滿二十年者享五十%,中將以下每年增二.五%,上限為四十年一○○%;上將則年增二%,但沒上限。國家將為此每年撥補一百億元,為期十年。
但因原草案月退樓地板仍維持與公教一致的三萬二一六○元,且未事前向民進黨立委告知,反由媒體搶先披露,引發部分綠委的不滿。行政院因此在草案拍板前,密集與執政黨團溝通,並獲高度共識。
據了解,相較於現職人員服役滿二十年的「俸率」僅四十%、「年增率」二%,新制顯然更有保障,國防部表明希望能儘快完成修法之態度,以利人力招募。
與會立委透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立委著重於年金改革的精神,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立委則認為軍人年改必須兼顧國安與軍人的特殊性,不能只著眼於公平或財務面考量,雙方看法明顯有差距。
總統府年改會副召集人林萬億前天表示,軍人年改新訂的月退樓地板將高於三萬五千元。據了解,目前平均月領逾十九萬元的退役上將,若依國防部公告的草案試算,改革後仍可月領逾十六萬元,未來或許再稍往下調整。
反對年金改革抗議團體八百壯士昨天再度走上街頭,抗議群眾在博愛特區內遊行、演講來表達訴求,包括國民黨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前台北縣長周錫瑋、前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等人都到場致意。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54 條 勞資雙方應本協調合作原則,發展生產事業。勞資糾紛之調解與仲裁,以法律定之。
第 155 條 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5條(除役年齡)
軍官、士官除役年齡如左:
一、下士、中士、上士五十歲。
二、士官長五十八歲。
三、尉官五十歲。
四、校官五十八歲。
五、少將六十歲。
六、中將六十五歲。
七、上將七十歲。
一級上將除役年齡,不受前項第七款之限制。
第四章 退伍除役及給與
軍官、士官退伍除役時之給與如左:
一、服現役三年以上未滿二十年者,按服現役年資,給與退伍金。
二、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按前款規定,給與退伍金。
三、在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傷、殘,經檢定不堪服役,合於行政院所定就養標準者,按月給與贍養金終身,或依志願,按前二款規定,給與退伍金或退休俸。
一、服現役三年以上未滿二十年者,按服現役年資,給與退伍金。
二、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按前款規定,給與退伍金。
三、在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傷、殘,經檢定不堪服役,合於行政院所定就養標準者,按月給與贍養金終身,或依志願,按前二款規定,給與退伍金或退休俸。
心得:
個草案的發起是因為我國過去把軍公教人員退休撫卹一起思考,使得軍人職業的特殊性被忽略。在此次年金改革當中,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第 6 次會議,在聽取國防部軍人退撫制度報告後,為因應軍人服役特性,做成軍人退撫制度單獨設計的共識決議,並在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中確認。現在修改的新制只要是服役滿20年者就享有50%的俸祿,比以往多10%但我認為還是必須去思考這樣修改得周全性,因為有些軍官在營中不一定有許多貢獻,但事實上軍人確實比其他行政人員或是教師更加的耗費勞力甚至必須賣命,而國庫所擁有的財產也應依照財務狀況適時的檢視這樣的俸祿提高是否會讓人民們繳的稅更沒有花在實際有利國家的地方,只是一直在養公務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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