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4日 星期日

政三B 郭維軒

班級:政三B
學號:04114232
姓名:郭維軒


標題:屏東春日祖先的保留地 權利還予後代 
出處:今日新聞 2017年09月21日 6:18
作者:陳彥廷

內文:
落實轉型正義!屏東縣春日鄉日前抽籤「漏報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當時共158人中籤,正式發放回復權利書,也象徵土地在近百年後終於物歸原主,81歲的石鍾碧枝拿著權利書和鄉長柯志強合照,開心的說「終於拿回祖先耕作的土地」。
春日久雅住段有158筆、約160公頃的原住民保留地,不少居民先人曾在其上耕作,但日治時期遭強徵,後移由林務局管理,族人卻始終不能運用,不過受原民「還我土地運動」,經行政院核定為漏報增劃編原民保留地,日前鄉公所辦理公告說明會、受理申請及公開抽籤,昨正式授證權利回復。
80萬公頃在立院花了15年」立法委員高金素梅致詞指出,原住民的土地不分黨派也不分藍綠,但原住民保留地尚有百萬公頃屬私有地,現在先從公有地開始,未來將推動轉型正義條例內的要有「原住民法專章」,讓屬於原住民族的土地還給後人。
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出身春日鄉,他則推崇總統蔡英文甫上任就向原住民道歉,一肩擔起400餘年的重擔,其中回復權利就是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

相關條文:
1.憲法第5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2.原住民保留地辦法第 41條:原住民使用之原住民保留地及其所有之地上改良物,因政府興辦公共設施 ,限制其使用或採伐林木,致其權益受損時,應予補償。

心得:
讓原住民取得部分土地自治權,不僅僅是社會正義價值的追求,也是土地資源管理效益的追求,沒有人比原住民更了解他們世世代代所居住的家鄉,也沒有人比他們更珍惜那裡的一草一木,原住民自治的推動,不是只是原住民所要關注的問題,就像其他的弱勢團體一樣,是社會大眾都必須關注的議題。現行法規迄今還存在著許多問題,許多原住民應享有的權力尚未被現行法規所保障,這些少數權利的受損都是該被社會大眾所重視的。也是台灣往民主現代國家邁進所須解決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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