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4日 星期日

政一B 陳紫渝

姓名:陳紫渝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7


【標題】不再逃逸? 移民署呼籲應稱「失聯移工」

【時間】2017.09.19   16:16 發布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9-19/98196


【內文】
移工在台灣處境困難,尤其是因故離開雇主的東南亞移工,時常得背負「逃逸/非法外勞」的標籤化形容詞,上個月31日越南移工阮國非遭警開槍致死案陷入羅生門。四方論壇今(19)天舉行直播開台記者會,邀集台灣首位新移民立委林麗蟬、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移民署長楊家駿等人出席,先以東南亞各國語言向線上朋友問好,會中楊家駿呼籲社會以友善的「失聯移工」形容東南亞朋友,未來移民署內部也會加強人權與平權教育。
林麗蟬表示,移工進入台灣工作將近20年,人數共計高達65萬人,新住民也有50萬人,由於語言常是最快融入社會的方式,因此她積極在國小推廣角落書櫃、推動醫療通譯,要讓台灣只有一個族群「We Are One」,沒有分先來後到,期盼透過直播平台,讓大家成為一家人。
陳學聖表示,期許移民署未來能做到「移工看到移民署不必害怕」,大家應該理解為何移工為何要逃跑,努力讓來台的移工來勿被當成工具人,而是能展現其文化及特色,希望大家也能對移工的印象改觀,不要說第一眼就認為移工是「逃逸/非法外勞」。
楊家駿受訪指出,對於因故而離開雇主的移工,社會常用「取締/抓」「逃逸/非法外勞」形容,他呼籲應以友善的「失聯移工」來形容,失聯移工通常是因非法仲介、雇主的引誘邀約而失聯,移民署未來會協助移工返回工作領域,且不會以「抓外勞」為職志,而是會加強查緝非法仲介及雇主。
楊家駿接著說,移民署希望移工在台受雇期間不受性或勞力剝削,若要合法返鄉也都能平安回家,對於越南阮國非遭警擊斃案,他強調警察並不會因碰到移工就採取過當的執法行為,而人權與平權觀念是重要文明指標,移民署未來會加強教育專勤隊這部分。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 7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憲法第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 24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心得評論】
              關於東南亞移工一直是臺灣社會所討論的議題,從稱呼方面的微小改變到營造友善族群的社會,這些變化不難看出移工在臺的各方面權益是逐漸受到保障的,而近日越南移工遭警槍擊的事件卻提醒著臺灣對於保障移工此方面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改善移工在臺的處境,我認為最簡單就是從自身做起,身為桃園人,火車站時常成為移工們的聚會地點,先不論影響環境整潔與擁擠吵雜的現象,,平時以付出勞力為多的移工在假日與朋友聚會,如果我們能以包容不同風俗民情以及將心比心的角度來看待此現象,其實就如同我們釋放課業與工作壓力的行為相同。

               擴大至根本來談,失聯移工的形成則要歸咎於不肖的非法仲介與雇主,在語言不通以及渴望改善生活的條件下,許多移工被抽取高額的仲介費和不合理的工作要求,在臺灣的生活處境反而比家鄉的條件還糟因而選擇逃跑成為過街老鼠。為何移工不選擇求助於移民署?許多移工來臺前對於如何保障自我權益是一無所知的,我認為移民署可以加強來臺移工的語言能力以及提供合法的就業管道與求助資訊,加上查緝非法仲介與雇主,以確保移工的人權也受到法律的保護,使臺灣成為一個全方位的族群大熔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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