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0日 星期日

政一B胡雅淳

班級:政一B
姓名:胡雅淳
學號:06114202
【標題】女波麗士出巡!印度「性侵之都」警察局組機車巡邏隊 清一色女警打擊性犯罪
【時間】2017/12/10
【出處】http://www.storm.mg/article/362418
【內文】
印度大城德里(Delhi)性侵案頻傳,2012年甚至發生了女學生被輪姦、毆打致死,駭人聽聞的「巴士輪姦案」。當地警方為了遏制性侵事件發生,將於12月成立一支清一色由女警所組成的機車巡邏隊伍,誓言掃除當地性犯罪,並希望能藉此讓更多印度女性願意挺身而出,提告性侵罪犯。德里是繼西部拉賈斯坦邦(Rajasthan)之後,印度第二個成立女警巡邏隊的城邦。
這支名為「拉芙達」(Raftaar,意為「速度」)的女警巡邏隊由600名受訓女警組成,將從12月開始巡邏任務,她們會兩兩成隊,隨身配戴槍枝、隨身攝錄影機(Body cameras)、胡椒噴霧器及電擊槍,在城裡的偏僻小巷弄及人潮擁擠的鬧區巡邏。
「性侵之都」性犯罪猖獗  女警巡邏隊成打擊犯罪新希望
根據警方統計,2016年德里發生了超過2150宗性侵案件,與2012年相比高出了67%。湯森路透基金會(Thomson Reuters Foundation10月份的一項民意調查也顯示,德里與巴西的聖保羅(São Paulo)一樣,被認為是世界上女性性暴力最嚴重的城市,德里也因此被冠上了「性侵之都」的惡名。
2012年,德里公車輪姦案發生後,引爆了民眾憤怒,許多人走上街頭要求政府正視女性性暴力以及性別不平等的問題。印度女性在舉報此性犯罪時,仍經常受到男警員的騷擾或欺凌,讓她們不敢再發聲。因此,「拉芙達」的成立除了是為了遏止犯罪,也希望印度女性能夠勇敢舉報性騷擾事件,共創讓女性安心的社會環境。
員警人力不足 巷弄狹窄陰暗成犯罪熱點
德里警隊的人力嚴重不足,要應對這座擁有約2600萬人口的大城實在是不堪負荷。以員警數量及犯罪率來看,即便市民勇於報案,警方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也無法妥善處理。此外,德里有許多狹窄的巷弄,有些地方長年陰暗,陽光都照不進去,而通過這些小巷的行人免不了有身體上的接觸,使罪犯更容易非禮或性騷擾女性。有鑑於此,德里高等法院命令該地警方制定一項針對性犯罪的應對策略。德里警方代表專員將於1211日,提出完整的因應計劃。
德里警方首席發言人帕塔克(Dependra Pathak)說,「機車巡邏隊能夠駛入狹窄的巷弄,並配有GPS導航,相比巡邏車能給予更快速的反應」,若女性在狹窄的巷弄求助,巡邏車並無法駛入如此狹小的空間,反觀機車更具有機動性,能夠穿越狹小車道及壅擠的大馬路,「巡邏隊配有高科技設備,將提高警員在街頭的能見度,讓女性更為安心」。他也表示, 巡邏隊的巡邏範圍會以女大學生較多的地區為主。
女警巡邏有助於降低犯罪率? 印度人權組織批評:是治標不治本
不過成立女警巡邏隊的構想,並非所有人都買單。印度人權組織「力量之旅」的(Shakti Vahini)主席康德(Ravi Kant)批評,德里警方的措施無法根治犯罪,「犯罪率上升的原因是警方執法不力。警方鬆散的辦案態度讓罪犯知道他們可以輕鬆脫罪,因為在法庭上幾乎沒有人被定罪」。他認為,印度需要的是完整規劃的打擊犯罪行動計畫,而非這類治標不治本的措施。
印度警隊一向以男性為主,女性只占約7%,男女比例有著嚴重的差距。被性侵的女性受害者往往因為自身羞恥感和擔心遭受報復,而不敢到警局報案,導致罪犯逍遙法外。此外,許多男警會以外表判斷受害者、對受害者進行言語嘲笑和諷刺、詢問一些令受害者難堪的問題,有些惡劣的男警甚至會認為受害者是咎由自取,對受害者造成二度傷害。印度政府自2015年開始規定,首都和聯邦政府直轄區的警局必須保留33%的名額給女性警員,除了希望能夠提升女權和性別意識之外,也有助於於改善警員形象,但此舉也使女警夜間執勤的安全受到關注。
【憲法條文】
5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8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評論】
  即便生活在現代社會中,不只印度還有不少國家對女性權利的維護有相當大的不足,沒有性別平等及尊重的觀念。在打壓女性權利的國家中,女性的地位低落,對男人來說他們就是物品和奴隸,犯錯的時候也很少有國家法律真的規範並保護他們,動用私刑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常常造成人性悲劇。印度組成女警機車巡邏隊的用意固然是良好的,可是仍然難以解決頻傳的性侵案件。我認為就警察制度和司法體系進行改革是相對務實的做法。然而印度警察大多為男性,因此常常發生吃案的現象,規範一定比例的女警名額是個重要的規範。另外,改善種性制度男尊女卑的現象可能也有助於降低這種社會歪風。



政一B 李威廷

政一B 李威廷

姓名:李威廷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3

標題:

蔡總統談轉型正義:被簡化為改名很可惜時間:2017年12月10日 下午8:03

出處:

https://tw.news.yahoo.com/蔡總統談轉型正義-被簡化為改名很可惜-051857624.html



內文:
今天(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總統蔡英文出席紀念活動,她表示促轉條例通過,讓台灣的轉型正義的法治基礎越來越完備。對於有些人把轉型正義簡化成對於道路、學校改名的疑慮,蔡總統說這是很可惜的事,她也強調,會用最嚴謹的態度來真相調查,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因為對立絕對不會帶來和解。
本來要參加兩場人權日紀念活動,總統蔡英文臨時有事,取消第一場民主人權獎頒獎,第二場也晚到將近半小時。在頒發感謝狀給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家屬時,總統神情專注,搭著受難者家屬的肩膀,勉勵對方。
感謝受難者家屬為台灣民主堅忍,總統也頒發名譽回覆證書,給戒嚴時期被判涉嫌叛亂的農民郭朝的家屬,同時感謝當年包括前駐日代表許世楷、人權學者艾琳達等海外救援人士。總統說,促轉條例上週三讀,讓台灣轉型正義法制基礎越來越完備。
外界聚焦學校道路改名,蔡總統表示「把那一段我們共同走過的苦痛,直接簡化為改名,實在是一個很可惜的事情,我們在處理真相調查的時候,會用最嚴謹的態度來處理。」她也強調,會用最嚴謹的態度來真相調查,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因為對立絕對不會帶來和解。
總統高喊轉型正義會帶來和解,但台下卻有學者舉出「誰是加害者?盡速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海報,無聲抗議。學者主張追究當時國民黨政府政治迫害者的責任,勿枉勿縱。促轉條例終於三讀通過,但要怎麼落實轉型正義,台灣社會仍有雜音存在。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二十三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
今天是世界人權日,轉型正義成了重要議題之一,我覺得轉型正義絕不能只是徒有形式,而沒有實質作為,只是改名的話,完全沒有任何實質意義。還記得前陣子才去景美人權園區參訪,許多人的人權曾經是被如此的踐踏,現在,當然要給他們一個公道,要用最嚴謹的方式,還給他們一個真相,不然政府轉型正義說了這麼久了,到底完成了沒,不要只會說,要有實質作為。

政一B 黃子維

政一B 黃子維
姓名:黃子維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9
【標題】呼籲轉型正義 蔡英文:一起面對過去 走向未來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210001563-260407
【時間】20171210 13:12
【相關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  
【內文】
總統蔡英文今(10)出席「2017世界人權日」紀念活動時表示,希望轉型正義能夠變成社會集體的運動,讓台灣人民一起面對過去,走向共同的未來。她也呼籲國人勇敢地往前走,從錯誤中學習,鞏固民主和人權的防線,確保同樣的歷史不再上演。

蔡英文今天抵達活動會場時,先聆賞政治受難者胡鑫麟之子胡乃元老師的小提琴演奏與政治受難者前輩暨家屬合唱團等歌曲演唱,並頒發捐贈文物感謝狀予郭振純、黃秋爽兩位政治受難者,以及「回復名譽證書」予郭朝先生,由其家屬代表接受。

她在致詞時表示,「我們等了這一天已經等很久了」。上個禮拜,《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在這個台灣民主走向新階段的時候,她要代表台灣人民向這些救援人士,致上最深的敬意和感謝,「今天台灣能有這樣成熟的民主,各位功不可沒,台灣的民主永遠會記得當年各位的付出」。

蔡英文指出,世界上已經有一些從威權時期走向民主的國家,有了屬於他們的轉型正義。台灣即將加入他們。我們的責任是讓台灣的民主繼續深化下去。她也要告訴8位貴賓,特別是幾位遠道而來的外國貴賓,「台灣人會繼續守護自己的民主,台灣值得大家當年這樣冒著危險投入救援工作。」

蔡英文逐一介紹8位當年曾對台灣人民伸出援手的海內外人士,包括前駐日大使許世楷、創辦臺灣公報的韋傑理和夫人陳美津、美麗島事件發生試圖把消息帶出台灣,結果在機場被逮捕羈押的日人渡田正弘、研究台灣的社會學家艾琳達等人。

蔡表示,10年前的今天,景美人權文化園區開幕,那是打造「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第一步,那個時候在台北賓館也有一場像今天一樣的聚會。10年之後,民進黨重新執政,完成了《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的立法,「人博館」即將正式成立。再加上《促轉條例》的通過,轉型正義的法制基礎越來越完備,「現在,我們的國家和社會來到了一個全新的起點」。

她說,今天再一次把大家找回來,除了紀念和感謝,更是要邀請大家一起來參與下一階段的轉型正義工作,一起把台灣的民主翻到新的一頁。

對於促轉條例完成立法後,有些人立刻表達對於道路、學校改名的疑慮,總統認為,從其他國家轉型正義的經驗中可以發現,轉型正義所涉及的,是整個國家和社會的過去,所以把那一段我們共同走過的苦痛,直接簡化為改名,實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蔡英文表示,真正的轉型正義,是一項促進和解的嚴肅工程。真相調查、司法平反、社會溝通,這些都是轉型正義應該要做的事情。未來的促轉會會繼續清理政治檔案,並結合民間口述歷史的成果,啟動威權時代的真相調查工作。

她強調,轉型正義是為了和解。正是因為如此,在處理真相調查時,會用最嚴謹的態度來處理。轉型正義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如此做法,絕對不會帶來和解。所以由衷期許未來即將成立的促轉會要做到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創造一個和解的社會氛圍與對話空間。

蔡英文說,轉型正義的重要元素是真相、責任、道歉、擁抱、和解,她由衷盼望以後的促轉會要多為台灣人民創造出這樣子的和解場景。沒有和解的氛圍,就不會有轉型正義,而威權遺緒只能用民主的方法來處理。這兩點才是對於轉型正義該有的認知。

蔡英文強調「屬於臺灣的對話就要開始」,她要請在場的前輩們多跟年輕人分享你們的故事,談論你們年輕時候的抱負,讓轉型正義變成社會集體的運動,「讓台灣人民一起面對過去,走向共同的未來」。

蔡呼籲國人勇敢地往前走。她說,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將會從錯誤中學習,鞏固民主和人權的防線,確保同樣的歷史不再上演。「各位前輩,我們不會忘記你們所受的苦。各位苦難的過去,已經成為台灣民主最寶貴的資產。」
心得評論:

轉型正義是民主國家對過去獨裁政府實施的違法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法、賠償等面向。通過此條例之後,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的象徵之物,都有可能被移除,遭到最多討論的去蔣化,以及中正紀念堂存廢之議題,我認為應依循民主程序,秉持理性、參與及多元的價值,以公開溝通,凝聚共識的方式來妥適處理,最重要的是應記取歷史教訓,切勿重蹈覆轍。

政一B 桂學彥

班級: 政一B
學號: 06114234
姓名: 桂學彥

標題: 法操》受刑人不是國家的奴隸!–釋字755、756號解釋
出處: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273754
時間: 2017/12/05

內文:
受刑人應該也要有向法院提起救濟的權利!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釋字第755號解釋說了什麼吧!
在釋字第755號解釋中,邱和順等4位申請人都遇到了同樣的問題:看守所不許他們針對監獄處分或其他管理措施向法院提出救濟!按照監獄行刑法第6條第1項本文規定,監獄受刑人如果對監獄內的處分不服,可以經由典獄長向監督機關申訴。同時,同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1項第7規定:監督機關對於申訴案件具有最終決定權。兩者交互利用下,造成受刑人若對監獄內處分不服時僅能向監督機關申訴,而不能在不服申訴結果時向法院提出救濟。
針對這樣的問題,大法官們認為:人民於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遭受侵害時,有請求法院救濟之權利,在憲法第16已經明文規定。雖然監獄本身是具有教化目的的機關,所為之「必要的」管理措施司法應該要予以尊重。然而,如果監獄處分已經超過了達成行刑目的的程度時,就應該要給予受刑人相對應的救濟管道。本次涉及的兩個條文,並未考量超過行刑目的的處分、管理措施的情形,一律予以禁止,已逾越了憲法第23條之必要的程度,違背憲法第16條訴訟權的保障。因此,宣告2條文應於2年內進行修正。
受刑人也應該要有秘密通訊自由及表現自由
說完755,現在換來說說756號解釋吧!這號解釋中,申請人分別針對監獄行刑法第66施行細則第82、及81條第3等條文是否違憲申請解釋。
簡單地說,大法官在這號解釋中認為,監獄為了維護紀律之必要,以法律規定限制受刑人部分自由的作法,並沒有違背憲法第12保障秘密通訊自由的意旨。但是,在本案所涉及的三個條文,三者均有未考量是否屬於維護監獄紀律所必要的部分,而一律加以限制、拆閱受刑人信件、及對其投稿進行審核,已經超出必要的手段,侵害了監獄受刑人憲法上所保障的秘密通訊自由及表現自由。除施行細則第81條第3項之「題意正確及無礙監獄信譽」部分立即失效外,其餘違憲部分皆於2年後失其效力。
受刑人不是國家的奴隸!
黃昭元大法官於756號解釋的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的最後一段說到:「受刑人不是國家的奴隸,也不因犯罪在監拘禁,而當然成為次等公民。如果說有權利,必有救濟。那麼有控制,也必有抗拒。有網路長城,就有翻牆的人民連習大大都有VPN。有鐵窗的言論管制,就有想破窗而出的玫瑰花。如果將現行法對於受刑人言論的控制模式抽象化,大概就是幾個集權國家透過網路監控人民言論的模式翻版:全面檢查、全面閱讀、全面刪除,哦,Error 404。法院對於如此徹底的全面監控模式,應保持必要的警戒。」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6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心得:
不管是誰都應該要保障他的基本人權,受刑人也一樣,監獄之最基本的理念應為教化受刑人而非懲處受刑人,而監獄雖然為了要維持其紀律而不得不去規範通訊等方面,但也要遵循比例原則之概念,檢視其手段是否合乎必要性,太超過則有故意侵犯受刑人人權之疑慮,有很多受刑人會犯罪是被迫於環境或背景,並不表示他們的本性就是不好的,受刑人並不是國家的奴隸,所以國家不應該他們因為犯罪入了監獄而禁止其基本人權。

政一B 黃敏雯

姓名黃敏雯
班級政一B學號: 06114248
[標題副總統:讓台灣成為亞洲最具指標人權國家
[出處]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2100097-1.aspx
                    2017/12/10 14:40

[
內文]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0日電)副總統陳建仁今天出席「2017世界人權日」感恩餐會,他說,政府將繼續努力完成追求落實百分之百人權的目標,持續為轉型正義而奮鬥,讓台灣成為亞洲最具指標的人權國家。

陳副總統今天前往台北賓館出席由文化部舉辦的「2017世界人權日」感恩餐會。

陳副總統致詞指出,台灣經歷40年的白色恐怖時期,眾多受難者前輩一件又一件血淚交織的過往故事,讓人感傷不已;同時,也有一群無私的海外救援人士,當年以堅持捍衛人權至上的勇氣,跨越國籍種族的藩籬,冒著生命的危險,以實際行動,協助、援救台灣的政治受難者,終於使台灣社會爭取到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與人權。今天要特別向這群勇於挑戰獨裁、打破威權的人權工作者致敬。

副總統說,牧師高俊明曾向他提起當年因協助施明德而入獄,當時天主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表達深切的關懷並派人探視,台灣的民主可謂是血淚交織而成。副總統表示,若沒有他們的努力,台灣的自由、民主、人權會遠不如現在。

陳副總統提及,台灣要邁向百分之百的人權之路,仍有一段漫漫長路要走,近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他說,為了落實人權,政府將繼續全力以赴,推動轉型正義與民主改革,不達目的、絕不中止。特別是對於歷史真相的釐清、國家暴力體制的反省,以及政治檔案的公開,因為攸關創造人民彼此互信的溝通,進而達到完全和解的可能,他特別期待台灣能夠藉由推動轉型正義這樣的過程,讓台灣未來可以成為亞洲最具指標的人權國家。

陳副總統說,台灣沒有停下腳步喘息的空間與時間,政府將繼續努力完成追求落實百分之百人權的目標,持續為轉型正義而奮鬥,才不辜負所有長輩的期望。1061210


[相關憲法條文]
5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

第1條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第3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第12條  任何個人之私生活、家庭、住所或通訊不容無理侵犯,其榮譽及信用亦不容侵害。人人為防止此種侵犯或侵害有權受法律保護

[心得評論]
近年轉型正義的風潮盛行,坦然過去歷史,積極改善現階段不適用的法規以及理念角度的更新,自多年前有志分子不斷為人權議題奔走,直至今日我們的社會已經進步很多,雖然未臻完美,但仍是前景樂觀期待。過去經歷威權統治的社會,逐漸開朗,但就如同文內提到,台灣要邁向百分之百的人權之路,仍有一段漫漫長路要走,關於如何落實的確不是喊口號而已,而是需要有組織的整體規劃。前陣子到景美人權園區參訪以及參加一場講座,其中活動主持者更是提到政治檔案公開這件事,若將焦點聚焦白色恐怖時期,我認為資料檔案是重要關鍵指標,攸關是否能穩健的將事發始末抽絲剝繭以釐清真相,雖然至今儼然是歷史,且不可抹滅,但我們仍希望能盡可能還原真相,以作為現代人們,甚至之後社會的前車之鑑。即便目標是筆直且明確的,但要在短期之中不會立竿見影,其過程需要大家一起的自主成長才能更效率達成,而最貼近生活中的即為平等權的部分,社會中本有優越者,但我們不能遺忘那些默默掙扎的一群人,高喊齊頭式平等的方向前進,卻不如實質平等的正義。倘若我們要學著找到一個能夠支持的方向,得先學會傾聽理解,對人權理論以及社會樣貌足以了解之時,才能更貼近寫實所需,而非空談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