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0日 星期日

政三B崔永力

標題:公司法修正草案出委 6爭議未決

出處:20180517 04:10 工商時報 陳鷖人/台北報導

內文:《公司法》醞釀修法至今已近兩年,草案終於在昨(16)日出委員會,然而,包括法人董事、實質受益人申報、大同條款、公司秘書、董事文件查閱權、委託書表決權等6大爭議條文仍無共識,待朝野協商。經濟部表示,盼6月能完成修法,以利通過年底反洗錢評鑑。

昨經委會因外界俗稱的「SOGO條款」引爆論戰,經濟部擅自將但書條款增訂至委員提案版本,引發朝野立委同聲不滿,整日討論都聚焦在此程序瑕疵,審查進度緩慢。
最終,召委高志鵬建議《公司法》草案包裹送出委員會,待朝野協商解決爭議,又引發時代力量、及國民黨部分委員反對,後經過表決,以41同意草案出委送朝野協商。換言之,關鍵爭議條文結果,待日後朝野協商後揭曉。
經濟部常務次長王美花表示,《公司法》修法牽涉層面廣,涉及各種利益團體,因此格外受到矚目,經濟部也認為每個條文都要審慎處理,現在重要條文也越來越聚焦,後續再看如何溝通。
由於《公司法》修法已進入關鍵階段,7大工商團體昨日大動作刊登6大聲明,盼經濟部勿刪除法人董事、實質受益人有變動再申報、勿刪除委託書表決權,過半股東召開股東臨時會(俗稱大同條款)增列配套、取消公司秘書,以及刪除董事文件查閱權等。
王美花指出,現階段並未規劃刪除法人董事,法人董事已是長久存在的制度,刪修要有完整的配套、凝聚社會共識後再討論。
至於本次修法重中之重,是希望配合年底反洗錢評鑑進行實質受益人揭露。立委、學者擔憂台灣實質受益人揭露標準與國際不符,評鑑恐遭降等,影響企業資金匯出;企業界則認為遵循成本過高、不利企業經營,最終經濟部提出折衷版。
王美花表示,政院版本仍認為要定期申報,但會拿掉「實質受益人」這個名詞,直接名列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需要申報。
(工商時報)

相關條文:
憲法第 62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憲法第 63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