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0日 星期日

政一B 李家荃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6
【姓名】李家荃
【標題】敬鵬大火化學釀災 內政部承諾補足人力
【來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93837 公視新聞網
【內文】
        桃園敬鵬工廠大火,奪走6位消防人員生命,也燒出化學工廠管理漏洞、警消人力、裝備不足種種問題,內政部強調,目前消防員1千多人的缺額,將在108年補齊,之後5年內也將再增3千名人力。

敬鵬工廠大火,桃園市政府調查指出,死傷慘重主要是因為現場災害無法掌握,對工廠內部結構及工廠化學品的資訊,沒有即時充分掌握。內政部也強調,消防員的救災專業無庸置疑,但針對化學災害了解有限。

民進黨立委吳焜裕質詢,「滅火當然沒有問題,但是處理化學災害的火災,專業能力夠嗎?」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回應,「絕大多數的消防人員不是學化學的,那專家通常都是工廠裡面(的人)。」

警消人力長年不足,每每在有弟兄不幸殉職時,就會引發討論,內政部指出,消防人員目前預算缺額1191人,預計這一兩年內,能夠補齊,108年起5年內,要再增加3000名人力。

內政部次長邱昌嶽表示,「今年我們大概有862人可以進來,明年大概有800人,這個缺口應該馬上就補足了。」

天災意外陳抗不斷,警消人員超勤加班,現在規定每人每月最高可加班100小時,加班費最高17000元,中央僅能補助12000元,其餘由地方政府支付,也是問題,消防人員希望能籌組工會,來爭取權益。

消防退休人員協會祕書長許永發表示,「基層同仁他們覺得這樣子,比照勞基法的工會的運作模式,第三者可以來做監督。因為這些警消的單位,階級制度比較濃厚,他們的意見比較難往上來報告。」

不過在公務員不得籌組工會的法令尚未放寬之前,協會希望能由各消防隊大隊長共同籌組一個平台,為基層消防弟兄發聲。
【相關憲法條文】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18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心得】
        在這次的敬鵬大火中,燒出了不少議題,除了移工不良的居住環境,更凸顯了我國對於警消人員不良之待遇。
台灣有許多的外籍勞工都居住在工廠附設簡陋的「宿舍」,若不是這場大火,民眾怎麼會知道這些外籍勞工都住在這些存放高危險化學原料、器材的廠房附近。這難道不是罔顧生命權嗎?這應該是個必須被深究、解決的問題,我們的政府不斷的打著新南向的口號,但卻是如此的對待外勞,豈不自打嘴巴?另外,在消防員的部分,我們不能每次都等到消防員在火場中喪生才開始檢討,最後卻又不了了之,政府應該對消防員之權益作通盤的檢討,重新審視消防法規,當消防員缺乏救災資訊和水源部署時,有權拒絕進入火場,以及消防設備的更新、指揮配置的規劃等,降低這些救火英雄在火場救人時面對的風險,不讓他們枉死在火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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