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一B 林敬芳
姓名:林敬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2
【標題】黨職併公職溢領 銓敘部:8/10前要還
【出處】自由時報 2018-05-17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28283
【內文】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去年五月十二日公布施行,規定一年內追討「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銓敘部昨公布,退休人員「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總計約兩億一九三二萬元,須於八月十日前返還,若未在期限內返還,將移請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總計逾2億退休金
銓敘部須在上述條例施行後一年內,完成清查「黨職併公職」的人員、重新核計退離給與、清查溢領金額及追繳事宜。
銓敘部指出,總計經扣除已採計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者,計兩百七十一人(含公務人員兩百五十人及政務人員廿一人);退休金重新計算受影響者,計兩百一十九人(含公務人員兩百零二人及政務人員十七人),依處理條例規定,自今年五月十二日起,依重新核計後的結果減少支領退休金。預估政府每月約可減發一百一十九萬元 ,每年約可減發一千四百廿八萬元。
至於溢領金額部分,清查總計溢領金額約兩億一九三二萬元(含公務人員部分溢領金額約一億八三八七萬元;政務人員部分溢領金額約三五四五萬元)。
銓敘部指出,已於五月十一日以書面處分,令領受人或各相關社團,於八月十日以前返還溢領金額;如未在期限內返還,將移請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憲法條文】
第 83 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第 86 條:左列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
一 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
【銓敘部組織法】
第1條:銓敘部掌理全國公務員之銓敘及各機關人事機構之管理事項。
第 3條:法規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人事政策、人事制度及人事法規之綜合規劃研究及審議事項。
二、關於人事制度資料之蒐集、編譯、研究事項。 三、關於各機關組織法規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各職稱分列不同官等員額比例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各機關職務之歸系列等及其標準之審議事項。
五、關於人事機構設置及變更審核事項。
六、關於公務員服務、差假事項。
七、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事項。
八、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
【心得】
黨職併公職其實要從當時黨國體制說起,當時在國民黨政府孫科擔任考試院院長時,就開啟了所謂黨職併公職的大門,因此黨職併公職也就成了當時國民黨貫徹黨意的工具。這些黨職併公職所溢領的錢來源為何?當然是從當時政府所支出。像是前一陣子有許多國民黨大老被查出溢領的金額都是幾百萬起跳,這是讓人無法想像的金額,而銓敘部也依據「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要向這些人追討溢領的金額,但是到目前為止卻未追回半毛錢,一直處於被動角色,無法達到真正的效力,我認爲這不只是政府應該要主動有所作為外,也是對人民、社會公平正義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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