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林虹汝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8
【標題】保障勞工權益 學者籲速訂職災保險法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8
【標題】保障勞工權益 學者籲速訂職災保險法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326/279980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內文】
中國政府嚴格加強網路控管,只要批評政府或共產黨的留言都會遭到刪除,留言者甚至可能受罰。不過,數量急遽上升的檢舉案件也將成為麻煩的問題,據中國互聯網舉報中心的數據表示,9月份接獲有關批評中共政權、違法集會、賭博或色情相關的檢舉已經達到415萬件,與去年同月相比成長了60%。
據《產經新聞》報導,中國網路用戶數量十分可觀,光是用手機來上網的用戶就高達7億,加上政府大力控管言論鼓勵舉報違法情事,甚至有企業招募審查人員來進行檢舉,光是在9月份,中國互聯網舉報中心就接獲了415萬件檢舉,平均一天就有14萬件,這些被檢舉的案件大部分會被刪文,部分會受到法律懲處。
而中國政府在6月施行《網路安全法》,10月份《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也跟著上路,這兩條法律施行後採取連坐制度,若有人使用微信時在群組內發布違法訊息,官方接獲檢舉後可能會一併處罰群組管理者,例如降低信用等級、暫停管理權限、取消創立群組的資格,並保存有關紀錄向主管機關報告。
報導指出,在1966年開始「文化大革命」中,人民批鬥自己的親友擁有「反革命的思想或行為」,並私下向共產黨舉報,讓這些人在公眾面前受到集體批鬥,甚至被施加暴行,這在文革的十多年中都是家常便飯。而這樣互相監視的「抓耙子社會」將再度到來,而在人民心中埋下恐懼以強化獨裁的為政者,就在這個國家的某處。
【相關憲法條文】
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12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
第十二條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 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第十九條 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 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心得:人民的言論只要是不會妨礙社會安寧的,都該受到保障。世界人權宣言已有條文保障人民得言論權,但很顯然中國大陸並沒有這樣的觀念,或者說是完全不當一回事。中國政府甚至還立法鼓勵人民互相侵犯彼此的權利,這種荒妙的行為就像文化大革命時,政府鼓吹人民批鬥有反革命思想的人,不論他是誰。這樣的事情導致人民生活在獨裁的壓力之下,或許有些人民並無察覺,但知道自己的權利被打壓的人民又能如何的反抗呢?沒有真正的公民投票,無法上街抗議。假如我們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中,我們該如何替自己爭取權利?這個問題我認為我們都該好好思考一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