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張維淩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6
【標題】賴揆拍板都更修法 遇釘子戶可強制聽證
【出處 日期】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77154。2017.11.18
【內文】為加速老舊房屋都更,內政部公布都更修正草案,針對"釘子戶"的部份,未來都更案只要出現不同意戶,將強制舉行聽證程序,釐清是否索價過高、或是惡意圈地,加速都更作業。
台北市永春社區都更案延宕16年,忠孝東路正義國宅都更案,拖延更久,延宕20年!為了加速都更,16號行政院長賴清德,與民進黨立委進行便當會,拍板"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預計下週四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跟都市計畫連接來建立第一道預防惡意圈地的問題。」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這次都更條例全面翻修,是立法以來最大修正,草案將針對都更不同意戶,設立四道預防爭議處理程序,包括未來都市更新計畫,都要經過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避免惡意圈地,並強化都更審議委員會功能,不光只是獎勵容積多寡,也具備審議都更爭議,另外最重要的是,降低潛在釘子戶比例,未來只要出現不同意戶,將強制辦理聽證程序等。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我們要讓惡意者的行為能夠被防堵,有善意者的期待能夠被維護。」
房地產專家徐佳馨:「即將成案的一些個案來說的話,它是有一個獎勵的作用。但是如果說對於它離都更完成還有一段路的一些個案來說的話,幫助會相對比較有限。」
房產專家認為,目前新條例仍有不足,並沒有針對釘子戶祭出任何罰則,嚇阻力不大,"釘子戶"還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一樣能拖延都更進度。而內政部則強調,還有一道機制,一旦出現都更爭議,地方政府將架構60天協商平台,協調拆除日期、安置計畫等,加強地方政府代拆正當性,避免都更進度延宕。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 10 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憲法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評論】
都更不僅可邁向現代化都市及改善人民的生活品質,更是將那些老舊設備、容易引起或延燒火災的房子汰換掉,防範於未然最有效的辦法,但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完全不適用,不僅造成都更窒礙難行且爭議頻繁,影響的是全民福祉,日前行政院針對都更進行修法,修法最主要面向是處理不同意戶的問題,針對有爭議的都更案件,地方政府必須強制辦理聽證程序,不同意戶可走行政救濟。台灣已發生過許多起強遷釘子戶的案例,多為政府與居民談判失敗,卻沒有尋找其他方法,直接拆遷。之前看過一項美國處理釘子戶的例子,開發商無法讓老奶奶搬遷,於是修改設計圖將商業大樓凹進一塊,讓老奶奶的房子矗留原地,配上照片會覺得很溫暖。希望這次修法可以找到對於人民與政府是兩全其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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