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8日 星期六

政一B陳佳揚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3
姓名:陳佳揚
【標題】

彰縣府重罰12億天價 台化不服將提訴願

【時間】
2017年11月18日 下午3:25
【出處】
https://tw.news.yahoo.com/彰縣府重罰12億天價-台化不服將提訴願-072519192.html
【內容】
台化彰化廠燃煤鍋爐持續停工,但彰化縣政府10月初調查發現,M22號鍋爐,從2008年開始,燃燒品質不符標準的生煤,長期污染空氣品質,將追討12億的不當得利,台化在這個月(11月)16日,真的收到彰化縣府開出的這張天價罰單,當然無法接受,將提起訴願,聲請停止執行。
去年(2016年)10月,5千名台化員工,為了爭工作權,集結彰化縣府前陳抗,如今台化停工已經超過1年,彰化縣政府再出招,指控台化彰化燃煤廠,沒有實現當初環評承諾,還開出12億的天價罰單。

這份數據,是環保署提供有關台化M22號鍋爐的使用紀錄,彰化縣政府發現,M22鍋爐從2008年1月~2016年9月停爐前這8年,竟然都使用品質較差的生煤發電,污染環境,依照每度最低電價1.92元計算,台化至少收入97億元,以17%的平均利潤換算,再扣除營業稅,認定台化不當得利,就有12.44億元,必須全數追繳,罰單已經寄到台化手中。

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台化生煤的使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的部分,事實上是非常的明確,台化使用比較劣質的煤炭,是不應該被允許的。」

聲音來源:台化彰化廠經理曾文廣(2017.10.02):「以前都說符合(標準),現在又說不符合,我認為縣府本身要負最大的查證責任。」

早在今年(2017年)10月,台化就得知即將面臨開罰命運,11月16日在收到處份書後,台化強調不能接受,並痛批彰化縣政府,開罰無理,決定提起訴願跟行政救濟反制,彰化縣府槓台化,先是連續34次,退回申請展延設備操作許可證,這次甚至祭出環保史上最高的12億罰金!(民視新聞李文華彰化報導)
【憲法條文】
第十六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心得】
看完新聞我覺得其實無論如何汙染環境就是不對,台化為了追求低成本,而使用未符合規定的較劣質生煤發電,這本就很不妥,不僅使環境產生污染,破壞空氣品質,還有可能因此長期影響當地居民的身體健康,我想這些都不是12億能夠解決的事情。我想現今台灣一定不只台化一家公司違反環評規定,只是尚未被揭發,但若每個廠商都只為自己的私利,而選擇無視那些自私所帶來的副作用,我想這個社會會變得很可怕吧,而政府機關也得確實做好把關,才不會使這些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傳出,畢竟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家鄉,變成一個自己都不認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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