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蘇柏宇
學號:06114250
標題:天安門29年 美國務卿:六四之魂尚未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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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江今葉華盛頓3日專電)在六四天安門29週年之際,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聲明,引述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話指出,「六四之魂尚未安息」。
聲明指出,正值1989年6月4日天安門廣場與周邊地區和平示威遊行29週年,國際仍記得無辜生命的慘痛損失。蓬佩奧(Mike Pompeo)也引述劉曉波缺席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典禮的講話表示,「六四之魂尚未安息」。
蓬佩奧也表示,美國和國際社會共同敦促中國政府,全面公開六四事件中遭到殺害、拘留或失蹤的人員紀錄,釋放為了紀念天安門事件遭到監禁的人,並結束對示威參與者和家屬的持續騷擾。
他說,美國認為保障人權是所有國家的基本責任,敦促中國政府尊重所有公民的普遍權利與基本自由。
相關法條: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139 條 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
心得評論
今天是6月4日,相信全國對於歷史上的今天都有十分深刻的印象,即是發生在中國鄧小平任內群眾聚集在天安門抗議政府,訴求開放人民之言論自由與其他基本自由等,卻遭政府於夜半以軍隊大規模鎮壓、屠殺的六四天安門事件,紛紛遭國際嚴重撻伐。
至今,中國的各項自由仍未開放,甚至有走向規定更加嚴格、管制更加嚴密的趨勢。從中國原先限制國內人民禁用Facebook等社群軟體,再到近年來開始實施網路言論發表的實名制,使得每人的言論發表都會留下個人資料與紀錄,甚至遭政府即時監控,只要散步任何危害中共政權的言論,即會遭警察逮捕。
由此看到,中國自許自己是個開放、民主的強國,但事實並非如此,以自由之家的國家自由度評比調查而言,完全無法稱作一民主之共和國。而29年全所發生的六四天安門事件,可見在中國普遍經濟水準提高後,人民開始追求更有水準的自尊與生活,開始注重自己的相關權利與權力,而我認為中共政權可嚴防六四事件與以來的相關政爭,但仍無法抵擋人民想要躋奔基本權力的實現,我相信若中國不解決此事,相信仍有相關的社運持續發生,且越演越烈,甚至更加深兩個中國統一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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