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賴清德重申非核家園不跳票 台北信義區跳電打臉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601/1365530
王志弘 台南報導
日期:2018.06.01
內文:台北信義區今天下午傳出二度跳電,影響近三千戶。行政院長賴清德當時正巧出席全國最大「漁電共生」養殖場的啟用儀式,宣示再生能源未來將完全取代核能發電,重申「2025年非核家園不會跳票!」,另表示跳電對民心有重大影響,若有疏失需要負責,不排除進行懲處,將視情況而定。
繼昨天苗栗大跳電,影響七萬戶用電,台北信義區因台電饋線跳脫,下午2時30分起分別停電4分鐘和2分鐘。當媒體提問「能否保證夏天用電無缺?」賴清德回說,會全力以赴!期望台電持續改進,避免饋線跳電、電纜管線破掉等造成電力供應出問題的情況。台南學甲「全國最大漁電共生室內養殖場」今天啟用,面積2.3公頃,水池以循環水及高密度養殖白蝦,屋頂採半透光太陽能板,預估年發電量至少367萬度,水產、發電等總產值可達5千萬元。賴清德今天下午約2時15分受邀出席,期許漁電共生模式普及推廣,共創農業、綠能雙贏。賴致詞表示,目前發電配比為八成來自火力發電,核電約占占12到15%,餘為風力、水力、綠能等再生能源。未來期望能將再生能源發電提高到20%,取代核電,火力發電占比不變,但會將天然氣發電提升至50%,燃煤發電降到30%。「非核家園不會跳票,核一核二核三將依法如期除役」。
憲法相關條文:
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
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
該決議或辭職。
三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
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核能發電不外乎為國家重要建設與民生問題,像是核四封存的議題在當時就引發了立法院和行政院之間的憲法權力疑義問題,我認為非核家園固然是世界趨勢,但也要考慮目前臺灣的用電問題,若行政未考慮現況,例如綠電現今還未能提供像核能那麼多的電量,恐怕是會讓臺灣陷入很大的民生問題,也應召開多次的公聽會讓人民理解此政策的利與弊,才是讓社會不會充滿懷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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