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日 星期一

政一B 杜孟瑀

政一B 杜孟瑀
【標題】陪審團協會遞陳情書 唯獨藍委缺席

時間:2018.05.05 | 17:25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5-05/123326

【內文】

針對人民參與審判的司法改革新制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去年並未做出結論,司法院長許宗力前天召集民間團體溝通,但雙方以大吵收場。陪審團協會今(5)天號召群眾從自由廣場出發,行經立法院時,遞陳情書給立委,期盼立委能予以支持。不過,由於國民黨未現身,遊行民眾高喊「國民黨,在哪裡?」

去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曾針對人民參與審判應採參審制或陪審制激辯,表決後以7比7平手,未作成結論。當時陪審團協會就把陪審團制度的改革草案,委請綠委蔡易餘提出來,目前已付委。但司法院日前積極推動類似參審的「國民法官」制度,今年4月13日推出草案,至今等待立院一讀。

陪審團協會下午召集支持陪審團制度的民眾,從自由廣場開始遊行,步行到立法院,並把陳情書遞交給立委,但只有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民進黨立委陳曼麗現身收下陳情書,讓民眾不禁揶揄「國民黨,在哪裡?」、「好像至今還學不會做在野黨」。

律師鄭文龍訴求最起碼應讓參審制與陪審制一併示範三年,讓民眾可以感受到底哪個制度適合台灣,而不是讓司法院一意孤行,偏執地決斷採取國民法官制度,否則將讓三個法官控制六個參審員,完全無法改善貪汙、政治打手、恐龍法官爭議。

黃國昌指出,時代力量在前年選舉時,就宣示推動陪審團制度,而黨團在上個會期也正式提出「刑事陪審法」,希望能盡速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當司法改革牛步化的時候,期待蔡英文總統別忘記前年就職演說中,獲得最大掌聲的就是承諾要司法改革。

陳怡潔表示,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態度明確,就是支持陪審團制度,唯有如此,才能讓恐龍法官走入歷史,降低與人民脫節的判決結果,而推動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就是陪審制,希望蔡政府的司法改革勿淪為口號。

陳曼麗說,台灣社會對法官缺乏信賴,未來若能推動陪審團制,法院上可加入民間觀點,法官並非只關在象牙塔內做最終判決,她個人支持陪審團制度,會再努力與黨團溝通。隨後,鄭文龍帶領民眾呼喊「柯總召,要支持陪審團!」

對於國民黨未現身收取陳情書,本報記者多次嘗試致電給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彥秀,但並未接通。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7 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第 80 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
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
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
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
、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
,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
、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
憲。
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心得】

我國近年來由司法院主導推動的是「觀審制」,其主要是讓人民參與法官的評議會議,但如果是想法與法官不同,可以提出要求法官解釋,而法官如果不採用人民的見解,則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這主要是以法官的判斷為主,人民的判斷為輔。而現在司改會希望能引進「陪審團制度」,由於陪審團的成員大多會來自不同領域及背景,一般認為陪審團制度可以讓法官的判決引入不同方面的觀點,可以彌補職業法官缺乏社會經驗、不知民間疾苦的問題,以避免產生恐龍法官的狀況,能使判決不會跟人民的認知產生太大的落差。另一方面也被認為,可以避免職業法官受政治力或上級影響的問題,或是出現收受賄絡的情況。但是臺灣到底適不適合直接引進強度最高的陪審制度,我認為仍有待思考。因為如果要實施陪審制,必定會提高訴訟方面的費用,而且陪審員必須得放下工作,還會被要求在判決之前不可以和外界聯絡、必須集中住宿等有著這些缺點存在。因此我認為,我國的司法制度確實必須要改,但未來該如何改,該如何重新獲得人民的信任,仍需要廣泛地討論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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