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2012/3088878
日期:2018.04.16
內文: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左)、政務次長蔡清華(右)請辭。圖/本報資料照
繼教育部長潘文忠辭職後,今天傳出政務次長蔡清華及掌管高教事務的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也請辭,但是否獲准仍待證實,立委張廖萬堅表示,2位政次都是部長任命的政務官,但應是形式上的與部長同進退,兩位政次也可能會待新部長上任後留任。
立法委員張廖萬堅透露,與教育部聯繋時獲知2位次長皆請辭待命,制度上兩位政次一併提出辭呈,但他認為,教育部兼負很大的責任,目前2位皆是請辭待命,無論是部長或次長的人事案應儘速公布,以處理後續的事項,教文會委員引起震撼,盼人事盡快公布、安定人心。
張廖萬堅也轉述姚立德說法,僅僅是依據制度提出辭呈,而是否要對台大校長一事負責「沒有評論」。
憲法相關條文: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
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
該決議或辭職。
三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心得:台大校長遴選案已爭執許久,其不外乎是管中閔的學術爭議和政治介入大學自治所產生的衝突,我認為除了管中閔和台大校方應出來解釋自己受質疑的爭議部分,例如學術論文抄襲和至中國兼職授課,此外我國的行政院教育部也應該出來解釋行政單位對於目前台大校長的處理定位為何,是否有逾越大學自治的情況,我認為立法院也能透過立委提案質詢來讓此衝突能儘快得到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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