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 星期一

政一B 邱榆婷


姓名:邱榆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5

【標題】
美中貿易戰開打?川普「301條款」制裁命令的背後意涵

【時間和出處】
l   2018/04/12

【內文】 (文:顏慧欣)
美國總統川普在322日簽署對中國採行「301條款」的制裁命令,預計對至少500億美元的中國進口商品課徵稅率25%以上的關稅,產品範圍包含航太、資通訊與機械類及其他與「中國製造2025」密切有關的高科技產品。

301課徵高關稅產業:直搗「中國製造2025」發展重點
川普這項引發全球動盪的命令,是基於美國貿易代表總署(USTR)的調查報告,認定中國有強制移轉技術、壓低授權金、透過私人企業獲取人工智慧(AI)、通訊、航太等先進技術以及網路剽竊行為。這些行為,已構成美國《貿易法》301條款中,他國對美國有違法(違反世貿組織WTO或自由貿易協定FTA規則)、或有不公平不合理措施損害美商利益的情形,因而建議總統採取單方制裁或接受對方和解的各種方式,來消除這些問題。

美國宣布301制裁命令後,中國外交部與商務部措辭強硬回應,隨即在隔日公布預計對美共128項產品,包括新鮮水果、花旗參、鋼管、豬肉等課以1525%的關稅,估計為30億美元。美、中雙方把關稅大炮都擺上前線,全球因而擔憂貿易戰即將開打。

美、中分別是我國前2大貿易夥伴,特別是「美國下單、台灣接單、中國生產」的三角經貿結構,更是許多產業的常態。未來若上游與下游開戰,對夾在中間的台灣可能帶來的衝擊,將會特別顯著。

但中國的回應也有軟的一面;總理李克強先在320日承諾中國將進一步擴大開放,除降低進口商品稅率,特別是將不再允許強制轉讓技術。又於川普簽署命令後,26日再度強調將努力避免與美展開貿易戰,重申對美國企業開放市場的承諾,事後更傳出中國承諾將擴大購買來自美國的半導體。簡單來說,中國對美國一連串針對性措施,雖然並未舉白旗投降,但也看出其並無意升高美中貿易戰的層次,對台灣來說自然是樂見的好事。

目前301命令的課稅清單尚未公布,未來還有30天的公眾評論期,實施時間也還有一定緩衝。另外,美國針對強制移轉技術行為也已向WTO提出告訴,按程序將須先進行諮商。總之,未來一至兩個月將是美中雙邊談判過招的高峰期,可能隨時會有新發展與轉折。

眼見智財戰已無法迴避:李克強避免開戰,承諾擴大開放
然而美中對抗的長期風險恐須加以正視。這次301條款制裁命令已經是川普執政一年多來,第三次出手攻擊中國產業政策的發展方向。在201710月美國已經公布一份措辭強烈文件,在WTO主張中國仍是「非市場經濟」;隨後今年1月美國貿易代表總署對國會提報《中國履行世貿組織承諾情況年度報告》中,又明確表示中國無意遵守WTO規則,美國當初支持中國加入WTO是錯誤決定。

由此可知川普政府一貫的立場是中國無意成為市場經濟、無意擴大開放市場,且一直遊走於國際經貿規則的灰色空間;更重要的是,中國因此而逐漸壯大,威脅美國的領導地位。

不過即使美國開戰,能否贏得實質勝利也受到質疑。除了中國的反擊籌碼日漸增加外,美國也有重點模糊的問題。例如目前台面上關稅措施,至多能消除貿易逆差,尚未對症下藥處理「中國製造2025」政策下,中國不當獲取美國科技技術的問題。美國智庫建議,要求中國同意削減對產業國產化的過度補貼、取消中外企業合資與技術移轉要求、放寬重點服務業(如醫療、教育、金融、物流等)外資股比限制、及強化網路侵權與竊取營業祕密的執法等,才應是貿易戰的主軸。

最後,美國要求盟友加入一起圍堵中國聯盟的立場愈來愈明朗,例如要求台灣降低使用中國鋼材、協調德法聯手出擊。美國也有學者主張應要求各國強化對中資的審查、對中國不公平貿易行為進行調查等。對台灣產業與經濟發展而言,美中都不宜得罪,未來勢將面對更多須步步為營的難題。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l   35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l   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l   38條: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l   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外交。
  國防與國防軍事。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司法制度。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中央財政與國稅。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國營經濟事業。
  幣制及國家銀行。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心得評論】
  去年開始,美國對於國際貿易政策動作頻頻,從防衛危害國家製造業的201條款,到與國安措施相關的232條款,再到如今仍未有定論的301制裁,懲罰性關稅節節攀升,擴及的項目也越來越多,不難看出美國欲改善貿易嚴重逆差的決心;身為美國最大進口國的中國,自然影響甚鉅,祭出了應對的增加課稅項目,並隨著美國每每更新的清單變動。而在中美兩方僵持不下的現今,臺灣同樣小心翼翼地靜觀其變。臺灣在全球產業鏈中一直保持著相當高的參與率,以先前已正式實行、主要制裁鋼鋁製品的232條款來說,臺灣並非名列豁免名單之中,且美國是臺灣鋼鐵業的第一大出口國、鋁製品也位排第六,實有不小衝擊。若再加上之後正式實行的301制裁與中方的相對措施,有學者甚至預估產出減額將達GDP1.8%之多,由此,我認為先前中央提出的四項措施,包括增加「MIT產品」中的生產比重、增加內需投資、以科技發展與智財權為重及多元佈局等,的確為適切的應對措施,只待未來情勢更加清晰時,能夠有更詳盡且周密的政策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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