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1日 星期日

政一B 林毅

姓名 : 林毅
班級 : 政一B
學號 06114225

【標題】近3年最髒境外空污來襲 元旦午後減緩
【新聞來源】2017/12/31 13:15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1日電

【內文】
境外空污來襲,環保署估計,今晚西半部PM2.5的小時濃度至少達7080微克,明天(107年元旦)中午才會減緩,這波可能是近3年受中國大陸影響最嚴重的空污。
今天是跨年夜,不少民眾準備外出跨年或迎接元旦曙光,境外空污卻來攪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監測及資訊處處長張順欽表示,這波髒空氣是從華北、河北往南傳經過上海來到台灣,尤其西半部首當其衝、影響相對大。
今天上午上海當地PM2.5超過150微克(每立方公尺),環保署預計要到明天中午對台灣的影響才會減緩。
張順欽表示,今天早上7時富貴角測站已經受到境外空污影響,PM2.5濃度從18微克上升到130微克,是富貴角測站設站以來測得的最高數值,台北市以南的地區也將陸續受到影響。
張順欽告訴中央社記者,不論是濃度還是影響時間,最近23年來的境外空污都沒有這波嚴重,境外空污陸陸續續抵達,以目前的「氣勢」看來,可能是近3年受中國大陸影響最嚴重的一次。
許多民眾準備參加跨年活動,環保署指出,晚間PM2.5小時濃度最少會達7080微克,依據過去幾年經驗,煙火對空氣品質影響大,最高濃度可能到達1000微克,雖然是瞬間值,但可能會與境外空污有污染堆疊情形,提醒民眾外出看煙火,一定要做好自我防護措施。
由於此波空污規模大、估計有18縣市受影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今天早上8時開設第二級防制指揮中心緊急應變,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以上境外空污影響狀況。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空氣汙染防制法
1
為防制空氣污染,維護國民健康、生活環境,以提高生活品質,特制定本
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7
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應依前條規定訂定公告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並
應每二年檢討修正改善,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備之。
20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
前項排放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依特定業別、設施、污染物項目或區域會
商有關機關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因特殊需要,擬訂個別較
嚴之排放標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核定之。
22
公私場所具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固定污染源者,應於規定期限內
完成設置自動監測設施,連續監測其操作或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並向主
管機關申請認可;其經指定公告應連線者,其監測設施應於規定期限內完
成與主管機關連線。
前項以外之污染源,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指定公告其應自行或委託檢
驗測定機構實施定期檢驗測定。
前二項監測或檢驗測定結果,應作成紀錄,並依規定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
;監測或檢驗測定結果之紀錄、申報、保存、連線作業規範、完成設置或
連線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45
各種污染源之改善,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之。
80
空氣污染物受害人,得向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申請鑑定其受害原因;中央
或地方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查明原因後,命排放空氣污染物者立即改
善,受害人並得請求適當賠償。

【心得】
儘管今晚的霾害是來自中國大陸但今年已傳出好幾起由中南部工廠所導致的嚴重霾害許多人時常會抱怨台灣的空汙來自對岸,然而真正的罪魁禍首卻來自中南部的重工業大廠在我們無法管理好自身時,我們有甚麼資格與能力去批評、控管對岸的空氣汙染呢
在眾多汙染源中霾害是極具威脅性的然而弔詭之處是國人都非常害怕空氣汙染卻極少有任何一家媒體(甚至身邊的親朋好友)長期追蹤台灣的空氣品質與關注爆發霾害的潛在地點,只有當事情發生,國人抱怨連連,媒體與社會輿論才開始大肆抨擊,政府才立即出面處理而到事後,眾人連同廣大媒體又如同失憶,將焦點轉移至其他議題上,政府亦沒有持續處理,整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直到下一起嚴重霾害發生,同樣的結果就如此不斷循環

就是因為現在國人的健忘心態與政府缺乏改革的意志嚴重的空汙事件才會層出不窮我們必須思考為何我們都是在事後才批評而非事前預防批評的對象為何是政府而非始作俑者的各重工業大廠為何事後大家就表現出事不關己的模樣而非如長期標榜的「人人有責」為何事後沒有任何一家工廠願意出面負責,而政府也無法抓出導致霾害的廠商一大堆的問題都缺乏大眾思考,假若真有少數人關心,那我想他們所發揮的影響力與實質作為也很有限吧!而最終空氣污染的問題也只會愈來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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