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黃奕喆班級:政1B
學號:06114217
時間: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2300006-1.aspx
【標題】蘇嘉全:本會期通過91案 大家努力成果【內文】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說,新國會經過2年的歷練與成長,不僅通過多項重大立法,行政革新工作也步步到位,用努力回應人民的期待;本會期共通過91件議案,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
29日是第9屆立法院第4會期的最後一天,蘇嘉全在主持完院會後,透過臉書(facebook)表示,從9月開議迄今,共通過91件議案,包括:法律案69案,預、決算案9案,行使同意權案1案,以及其他議案2案,這都是全體委員及工作人員共同努力的成果。
蘇嘉全表示,本會期所通過的重大法案包含修正產業創新條例,有益投資環境改善;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促進電競職業運動產業發展;制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對外國專業人才的簽證、居留、租稅、退休等待遇,創造友善環境攬才;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解決偏鄉師資及城鄉差距等問題。
蘇嘉全說,還包括制定政黨法,規範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落實政黨公平競爭;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讓「國會頻道」法制化;制定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發揮人權檔案典藏、研究與教育功能;制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還原歷史真相,深化民主人權價值;修正公民投票法,降低投票年齡及通過門檻,打開鳥籠讓民主自由翱翔。通過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鼓勵金融科技創新。
蘇嘉全表示,新國會經過2年的歷練與成長,不僅通過多項重大立法,國會的行政革新工作也步步到位,用努力回應人民的期待。2018年即將到來,祝福大家新年快樂。
【相關憲法條文】
第 62 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第 63 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第 68 條: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本會期所通過的諸多法案,皆為有利各式各樣人們利益的法案,著實落實了多元發展的目標,本人甚感欣喜!也希望在之後的會期中,立法院不要再陷於無謂的政治鬥爭中,導致拖慢了民主政治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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