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 星期一

德文三 呂學楷

班級: 德文三
姓名: 呂學楷
學號: 04123054

【標題】向脫北士兵開槍 聯合國軍:北韓兩次違反停戰協定
【時間】2017-11-22 15:06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61180

【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聯合國軍於本週二表示,日前北韓軍射擊跨越南北韓非軍事區,向南韓逃跑的脫北士兵,兩次違反了「南北韓停戰協定」。
據外電報導,聯合國軍於本週二(21)指出,北韓軍射擊向南韓逃跑的脫北士兵,兩次違反了「南北韓停戰協定」。從聯合國軍司令部公佈的脫北士兵逃亡錄影片段,可見脫北士兵開車穿越了南北韓陸地邊界上的軍事分界線。影片隨後顯示,脫北士兵下車往南方繼續奔逃後,北韓軍人持續開槍射擊該脫北士兵。
該名脫北士兵則成功逃至南韓,現正於醫院接受治療。在治療期間,該士兵身上被發現除了槍傷,也在腸道內發現多條寄生蟲,顯示北韓軍人遭受的嚴重衛生問題。聯合國軍認為,北韓軍人朝軍事分界線方向開槍,以及在脫北軍人橫越軍事分界線時再度開槍,兩次違反了「南北韓停戰協定」。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0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155 條 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南北韓停戰協定」
《朝鮮停戰協定》的主要內容包含:
1.確立一條軍事分界線,雙方各後退兩公里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衝。
2.敵對雙方的武裝部隊在停戰協定簽定的12小時內停止敵對行為,72小時內撤出非軍事區。
3.停戰協定生效後的60日內,各方將其收容的戰俘分批遣返,或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處理。
【心得】
不管是從這次或者是前幾次北韓士兵或人民脫北投誠事件來看,都可以看的出來當人民在一個理應為他們著想的國家待不下去的時候,都會轉而求助或逃往其他國家尋求庇護。借鏡中華民國憲法,北韓並沒有像中華民國憲法的脈絡中實現國家應維護人民基本權利的體現。從脫北者身上除了槍傷之外,腸道也發現數條寄生蟲來看,他的日常生活肯定不是我們這種生活在一般民主國家的人民能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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