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蔡孟軒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7
〔標題〕中共19大前夕 人權團體發聲反迫害
〔出處〕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2032
時間: 2017年 10 月 17日
〔內文〕
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十九大),明天(10/18)將於北京舉行,將向世界宣告下一個5年的中共領導權力核心。今(17)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教授協會及李明哲救援大隊…等17個NGO聯合召開記者會,響應由西藏國際網絡發起的「Xi Fails Tibet」全球行動日,聲討中共近5年來對圖博的迫害。除了響應該國際行動,17個人權NGO也聲明,對於近年中國不斷向外輸出「反普世價值」及「恐怖治理」,絕不買單。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指出,在中共統治下,對西藏圖博、新疆、香港以及中國維權人士打壓,侵犯人權案例不斷發生,在習近平掌權5年間,西藏人權問題不進反退。另外,包括藏人在內的許多異議者,也在中國的壓迫之下遭到監禁、虐待,甚至關押致死。除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外,西藏的宗教領袖丹增德勒仁波切,也因為莫須有的罪名,在十多年的監禁之後,於2015年逝世於獄中。
札西慈仁列舉目前西藏面臨的幾項問題,對西藏人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藏傳佛教的傳承,但中共不但強拆色達五明佛學院、強制讓中共黨幹部進駐佛學院之外,也限制藏人舉行傳統佛教節日慶典;在教育文化方面,西藏語文不被重視,學校及政府都強調漢語教育、限制藏語學習,其中藏文倡議者札西文色僅僅只是倡導藏文教育就被指控犯有煽動分裂國家罪,至今現況及下落不明。
札西慈仁進一步表示,西藏傳統和生態及環境共存的生活型態,正被快速的破壞中。西藏有600萬人口,其中牧民佔200萬人以上,但中共以穩定發展為名,強制進行改變牧民的生活型態,今年九月更進一步的禁止東北牧民在傳統的牧場放牧,若不服從,則會遭到監禁。中共真正的動機並不是為了恢復環境,而是為了天然資源的開採,用「發展」來包裝對西藏文化傳統及環境的迫害。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中國今年施行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境外NGO管理法)》及《網路安全法》,對於中國境內的維權人士,甚至外國人的網路監控及打壓越趨嚴重,「網路安全法」要求所謂「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必須將中國人民的資訊存放於中國境內,有助於中國政府索取資料及監看資料,並用這些網路言論,將人入罪。翻牆工具的VPN,如今也遭嚴格管控,甚至已成犯罪行為。中國政府利用「晶片身分證」、「實名制」,更全面地監控人民生活的各層面。
邱伊翎表示,李明哲是第一個因在台網路言論被中國入罪的台灣人,但過去已有很多人,因在WeChat上與國外友人交流「達賴喇嘛」的照片或自焚藏人的訊息,便遭入罪。李明哲事件使整個台灣社會,甚至政府也引發一股自我言論審查的寒蟬效應,認為要跟中國交流,就必須自我檢視不受中國政府歡迎的言論。這將嚴重危害台灣解除戒嚴之後,人民所享有的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林秀幸認為,中國式的「恐怖輸出」不是意外事件式的攻擊,而是滴水穿石般的滲透到民主成熟國家或是體質脆弱的國家。中國對台灣的民主干擾,幾乎已經是公開使用暴力。支持某些團體在社運或公共場合對表達不合他們意見的人施以暴力攻擊和騷擾。這些行為看似零星,但是無形之中讓人心生厭煩,久而久之,公民大眾就會規避公開表達,讓台灣的民主生活受挫。
針對中國「恐怖輸出」事件,林秀幸舉例,曾聲援被判刑的雙學三子、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被拒入境香港。他坦言為香港感到悲哀,希望世界各國能醒覺,「一國兩制」岌岌可危。劍橋大學出版社應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將中國境內的劍橋大學出版社網站抽走逾300篇「中國季刊」的文章及書評,大部分與天安門、文革、西藏、新疆、香港及台灣等有關。該社主編表示,遵守廣電總局的要求,以免出版社的整個網站遭封鎖;這部分是對他國的學術自由,以及香港的《基本法》的傷害。
緬甸的羅興亞難民危機,中國站在人權的反面聲援緬甸政府,並伸手進去影響緬甸內政,也和中國在緬甸的巨大投資有關。換言之,中國不僅在其周邊的自治區,也透過投資對洲邊以及「一帶一路」路徑上的國家進行內政干涉。把一帶一路沿途的國家收做她的禁區,在其中當個宗主國。不僅緬甸,柬埔寨也已經變成中國的喉舌機關。而這樣不斷地向週邊擴張的動力是中國之所以存在的理由:這個國家不在乎自己人民的幸福,而用擴張勢力範圍來滿足人民的大國幻覺。
人權團體並呼籲民眾一起參加國際西藏網絡發起的打卡行動,在十九大期間,用臉書在北京人民大會堂(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打卡,讓習近平及十九大的代表們知道全世界的心聲。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8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憲法第10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憲法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12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憲法第13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憲法第14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第120條:西藏自治制度,應予以保障。
學及生活智能。
憲法第168條:國家對於邊疆地區各民族之地位,應予以合法之保障,並於其地方自治事
業,特別予以扶植。
憲法第169條 : 國家對於邊疆地區各民族之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及其他經濟、
社會事業,應積極舉辦,並扶助其發展,對於土地使用,應依其氣候、土壤性質,及人民生活習慣之所宜,予以保障及發展。
心得評論:
大多數的時候,人們把人權掛在嘴上,其實往往都只是在捍衛自己,或者與自己利益、意識形態相近的人的權利,然而真正相信並實踐「我反對你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的人少之又少。 人權是西方意識形態下,國家統治正當性的來源,也像是拔河,在群眾和政權之間不斷拉扯。不管什麼時候,「外敵」的存在,總是讓政權收回人權的最佳時刻。在台灣,中國的統戰威脅,也可能成為收回各種人權的藉口,全球進入多極衝突、民族主義高張的時代,各種「以敵人為名」的壓迫,將越來越頻繁。
中國目前的政治狀況在國內外都十分引人矚目,最高層經常自相矛盾的表述和捉摸不定的權力鬥爭引起人們的興趣。世界各國更無法忽視中國這樣一個經濟和政治大國的存在,因此對中國的現狀和走向十分感興趣,因為這直接關係到對華政策的制定。
我們都知道中國名義上是多黨政治,但實際上握有實權的只有中國共產黨,人民群眾參政議政的權力其實也是名存實亡,中國的以黨治國,讓許多官職都只是橡皮圖章,人民的自由被限制住,司法獨立、軍隊國家化這些先進的政治經驗一直被視為反動思想。無數的上訪人員寄希望於更高一級的權力糾正下級機關的胡作非為,但希望總是化為失望 ,法律規定在權力面前變得毫無尊嚴,法治建設止步不前,好像根本沒有真正的公平正義。十九大的結果也將會影響你我的未來。
補充:新華社一篇英文評論〈開明的中國民主讓西方黯然失色〉,引發話題。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2017-10/17/c_1366855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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