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陳昱嘉
班級:政二A
學號:05114183
【標題】獨家》罷昌連署跨二階門檻 12月中旬進行投票
【時間】2017-10-20
【出處】新頭殼newtalk
【內文】
「安定力量聯盟」發動罷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本月6日補送第二階段連署書2233份,經新北市選委會查對,今(20)日上午公布連同先前送件資料,共計2萬6745份為有效連署,正式跨越門檻。新北市委選會將送交中選會,由中選委宣告罷免案成立後,即開始規劃投票作業,預計12月16或23日進行投票。
這是去年底選罷法修正,降低罷免門檻後,第一件罷免投票案。
安定力量聯盟發動罷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第二階段連署書包括8月21日遞交2萬9714份、10月6日補送2233份,共計3萬1947份,經新北市選委會查對,有效連署書分別為2萬4827份、1918份,共2萬6745份,跨越第二階段門檻2萬5120份。
新北市選委會說,將把查對結果呈報中選會,由中選委召開委員會討論後宣告成案,之後由市選委會將在20至60天內辦理投票,且在投票前要辦理一場「罷免案電視說明會」,由提案人、被罷免人雙方公開說明。若投票通過,將在3個月內辦理立委補選;若投票未通過,在本屆任內不得再對同一人提罷免案。
安定力量聯盟秘書長游信義說,這次罷昌行動,是選罷法修正後首次展現公民意志,證明民代當選後,若為所欲為、作秀亂搞,公民仍可透過罷免手段來監督,意義非凡。很高興公告審核後的連署書達第二階段門檻,而且超標,感謝參與連署、信任安定力量的民眾、投入的志工及選委會嚴謹查核,這是公民力量真實展現的一大步,也是台灣民主憲政的里程碑。
對於外傳安定力量將轉而投入政治,明年要「插旗雙北參選議員」,游信義說,他們歡迎認同安盟的個人、組織和政黨一起合作,但罷昌得以成功,在於動機單純,任何人都不代表安盟。黃國昌不知悔改,透過友人在臉書唱雙簧,誤導罷昌是因爆料財團免稅規定,又透過平面媒體,誤導罷昌是有選舉的政治企圖,這些都是試圖模糊罷免動機,想影響罷免結果。
他強調,發動罷昌的動機很單純,只因為黃國昌在同婚及毒品除罪化等諸多議案違背民意,在核食等議題操弄民粹又言行不一,而且態度傲慢,為搏版面,問政屢屢作秀,是不適格的民代。如今黃面臨罷免,促圖誤導或模糊罷免動機,種種手法只會令人民更加厭惡、罪加一等。
游信義說,面對接下來的投票,仍持續一步一腳印連署、一票一票爭取,除以文宣更清楚說明罷昌理由,也將強化社群直播,用「安定力量,全民開講」,直接和鄉親互動溝通,宣傳「一手牽一手,罷昌一起走!一人拉5票,全家來投票!」希望號召至少10萬公民出來投下罷免票,用真實的民意請不聽民意的政客下台,完成這場公民自覺的榮耀之戰。
【相關憲法條文】
第133條 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81條 罷免案之連署人,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連署人,其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
前項罷免案連署人人數,其計算數值尾數如為小數者,該小數即以整數一
計算。
同一罷免案之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提議人及連署人之人數應分別計算。
第90條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
者,均為否決。
【心得評論】
看到這樣的事件,心情是複雜的。
一方面,出現像這樣一群人民集結,彼此號召罷免心中不認同的民意代表,這對我們民主的發展來說是正面的,象徵民主更加健全。
但另一方面,黃國昌到底做了什麼?他到底是為何這麼惹人怨,到了人民要罷免他的地步呢?從我接收到的資訊來看,黃國昌在履行立法委員的職責上,質詢前背景資料準備充足,追究事情原委時不因人情或其他因素而退縮,他目前為止的所作所為,我怎麼看都是一個盡責的立法委員。至於在如同婚或毒品除罪化這些議題中,黃與一部份人民也許採了不同的立場,但講白了,這兩個議題在事實上和價值上都沒什麼好取捨的,會發生歧異完全是歸因於一些人不願意或沒有能力吸收資訊罷了。
罷免案通過也好,不通過也罷,這個制度至少確保了最真實的民意能夠被反映在結果上,這是好事情。
至於這種民意代表被捲入罷免風波,是不是一件好事情,我想就留給各人自己進行價值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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