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6
標題:肯亞總統大選民眾街頭示威 警方武力鎮壓已釀33死
出處:https://tw.news.yahoo.com/%E8%82%AF%E4%BA%9E%E7%B8%BD%E7%B5%B1%E5%A4%A7%E9%81%B8%E6%B0%91%E7%9C%BE%E8%A1%97%E9%A0%AD%E7%A4%BA%E5%A8%81-%E8%AD%A6%E6%96%B9%E6%AD%A6%E5%8A%9B%E9%8E%AE%E5%A3%93%E5%B7%B2%E9%87%8033%E6%AD%BB-074624057.html
時間:2017年10月18日 下午 03:46
內容:
肯亞總統大選引爆的民眾抗爭至今仍未化解,迄今警方的鎮壓行動已導致33人不幸喪生,甚至有一名18歲的青年16日只是外出買冰淇淋,就不幸被警方槍擊身亡。
肯亞民眾莫瑞斯表示,「警察過來,看到他在買冰淇淋,然後就把他的東西四處亂丟一地,並把他殺害。」除了這名無辜的青年外,還有2名示威者上13日也遭到警方槍殺身亡。
這示威抗爭起因源於8月份肯亞總統大選,現任總統甘耶達(Uhuru Kenyatta)擊敗反對派候選人歐丁嘉(Raila Odinga)順利連任。但隨即被歐丁嘉指控選舉舞弊,他表示,本應掃描回傳至選舉委員會(IEBC)系統,並在網路公開閱覽的計票表格,竟因「系統故障」遲遲未回傳,僅有計票「結果」以簡訊方式回傳,近五百萬張選票下落不明。歐丁嘉及「國家超級聯盟」嘲諷,情況有如「在百慕達三角消失的船隻」。不僅如此,IEBC隨後提交最高法院的表格,更被發現3分之1缺少浮水印或序號等安全標誌,疑似選票 造假。而肯亞首都奈洛比的基貝拉難民營、反對派票倉基蘇木等各地支持歐丁嘉的民眾,也在選後即走上街頭示威,造成至少28 名民眾在警方鎮壓下喪命。
在民眾抗爭及反對派提出相關證據後,法院宣判選舉結果無效,訂於本月26日重新投票。但反對派候選人奧蒂嘉(Raila Odinga)認為應先進行選舉制度的改革,否則重選一次結果依舊不會改變,不過法院堅持照原訂時間投票,引發支持反對陣營群眾的不滿,再度紛紛走上街頭抗議,警方也依舊採取武力鎮壓,迄今這場大選已造成33人不幸喪生。(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對應中華民國憲法:第14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17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想法:我認為肯亞身為一個民主的共和國,應該保障選舉的公平性、尊重人民的集會自由,並且不該隨意用公權力侵害人民的權利,甚至剝奪人民的生命。
我看到這次事件,覺得台灣民主能和平轉移政權實屬不易,我們應當好好珍惜,碰到事情時應該好好運用我們的權利。此次的事件凸顯肯亞民主的不成熟,我覺得也跟非洲的歷史有關連。因他們曾被殖民,也遺留下很多問題,除了國界劃分是由歐洲國家決定,也有許多強人政權與反叛軍留到現今,所以他們現今的民主並不是真正的民主。今由這次的報導,在加上過往的知識,我覺得這不只是非洲國家單一案例,有很多國家的領導人應該都沒有遵從憲法保障人民的選舉以及被選舉權,用做票的方式使自己的政權延續下去。雖有合法性,但無正當性。
而這次最嚴重的是直接派警察鎮壓,他們不是用柔性勸導,也不是用非致命性武器,竟然直接只人民的生命遭受威脅,我想這是所有民主國家都不允許的。放眼世界和觀看自己所在之地台灣,其實有很多人的人權遭到忽視以及沒被保障,而他們也不知道要如何使自己獲得保障。雖然看似有民主之實,但是我們仍須更加努力保障彼此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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