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1日 星期六

政一B 陳芊蓉

姓名:陳芊蓉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0

【標題】我生命中最糟糕的採訪:她懷裡的嬰兒被扔進火中
【出處】https://cn.nytimes.com/asia-pacific/20171020/my-interview-with-a-rohingya-refugee-what-do-you-say-to-a-woman-whose-baby-was-thrown-into-a-fire/zh-hant/
【時間】106年10月20日

【內文】
當我走出難民營時,手機響了。我說「你好」的時候,妻子可能從我的聲音裡聽出了異樣。
「出什麼事了?」她問。

「我剛剛做完生命中最糟糕的採訪,」我說。

我正站在緬甸和孟加拉邊界附近,在緬甸政府進行大屠殺之後,有50萬羅辛亞人逃到了那裡,他們也許是這個星球上最不受待見的種族之一。我剛剛跟一個名叫拉朱馬(Rajuma)的年輕女子告別,然後看著她的紅色面紗和瘦弱身軀消失在人群中;她的經歷,是我聽過的最可怕的事情之一。

我曾報導過蘇丹的種族滅絕事件,以及伊拉克被炸死的兒童。我被派去報導過地震、颶風、內戰、國際戰爭、叛亂和饑荒之地。作為駐外記者,這就是我們的工作,衝到世界上最嚴重的災難發生地。在這20年的時間裡,我已經成了絕望這個題材的專家。

但是拉朱馬的故事讓我震動。

她告訴我(她說的一切都和其他幾十個證人的敘述相吻合),緬甸政府軍在8月沖入她的村莊,燒毀了每一座房子。他們將男人和婦女分開,馬上處決了男人,然後強姦婦女。

但是在強姦她之前,士兵從她懷裡搶走了她的男嬰,將他扔進了火中,拉朱馬說道。寶寶哭喊著要她,就這樣被活活燒死。

在一個小屋裡,我和她還有一名翻譯蹲坐著在小小的塑料凳上。當拉朱馬開始抽泣時,我皺起眉頭,對自己感到很生氣。

「為什麼我要讓她遭這種罪?有人想讀這麼慘的東西嗎?我甚至沒法下筆去寫。」

我覺得我正在趨向麻木的反面。我報導的每一場悲劇,聽過的每件慘事,都把我們創造的或者與生俱來的,安全地將我們與苦難世界隔開的絕緣層蹭掉一點點。做過多年這樣的工作之後,我的絕緣層所剩無多了。現在每一次出任務,我都很緊張焦慮。

即使在見到拉朱馬之前,我都快忍受不了了。我在難民營的第一天,看到羅辛亞男人被驅趕著排隊,等候領取一包葡萄糖餅乾的時候仍試圖保持尊嚴,令我的眼睛一酸。

我很震驚,但很快就了解到,數十年來,羅辛亞人一直就是移動的標靶。就像納粹德國時期的猶太人那樣被當作替罪羊,像盧安達種族滅絕中的圖西族人一樣被稱為蟲子,他們是佛教國度中的穆斯林,政府不把他們當人看,把他們當成隨便欺負的獵物。

所以我開始思考:如果我們不報導,事情會變得更糟了。那將是更大的不公正,是在人道上對羅辛亞人的進一步侮辱。這就像是告訴拉朱馬,對於她所遭受的苦難,這個世界管不著。
要結束這次採訪非常困難。當我們告辭時,我應該說什麼?在我們的文化中,我們可能會說她應該去「找什麼人看看」,但這裡沒有心理治療師,我知道她要回到一個竹桿撐起的塑料篷裡,無事可做,只有回想我之前讓她講述的那些時刻。

我想把錢包裡的所有錢都給她。或擁抱她。或給某個人臉上一拳。這是做記者最痛苦的地方:無能為力。不僅是對擺在你面前的駭人慘劇無能為力,而且大部分時候你只應該做這麼多。我們是記錄者、見證者,不是救援人員。當然,如果拉朱馬在我面前血流不止,需要我的幫助,我會毫不猶豫地幫忙。但情況不是這樣的,她的孩子死了,她精神上的創傷會永遠都在。

我站起身,怯怯地握著她的手,說著唯一感覺近似合適的話:「Ami dukkhito。」

在我學會的少量孟加拉語中,這一句是我用的最多的。我對數十名失去了一切的羅辛亞人說過這句話。

有時候,能說的只有這一句。
Ami dukkhito。
它的意思是,我很難過。

【相關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第5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
第1條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 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
第2條 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與自由, 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 並且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 無論該領土是獨立、托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於其他任何主權受限的情況下。
第3條 人人有權享受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第5條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 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
第7條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 不受任何歧視。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 以免受違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視行為以及煽動這種歧視行為之害。

【心得評論】
在緬甸有這樣的一群人,一個民族,不受當地政府承認,所以連緬甸公民都稱不上,連生存在他們面前都是微小的,人權更不被提及。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在被問及羅辛亞族是否為緬甸人時,也以"我不知道"作結。
在回應這一切的時候,她說"不知道為什麼那些人要逃""沒有軍事行動"。
那五十萬人的逃亡,又是什麼?在和平獎在緬甸面前,似乎沒有他們容身的位置,難民營成了他們唯一的家,他們被冠上恐怖份子的稱號,孟加拉要他們回到不承認他們的緬甸,緬甸拒絕保護這樣的民族,他們成了這世界上名副其實的無國籍者。

但似乎沒有人願意去改變這樣的事實,抑或只有無能為力的悲傷憤怒。
不只緬甸當局,全世界都應該保護這樣的民族,生為羅辛亞人沒有錯,生為人更應該有權利活下來,更理所當然擁有尊嚴,我們都一樣,在這樣的事情上,沒有民族的差異,我們都只是該擁有人權的人,期望全球去正視那樣的問題,期望緬甸政府停止這樣的種族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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