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6日 星期日

政一B 郭安柔

姓名:郭安柔
系級:政ㄧB
學號:06114221
出處:http://m.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5060062.aspx
標題:中國干預國際企業營運 外交部籲各國拒無理要求
日期:2018/05/06 12:34

內文:
白宮重批中國施壓美國航空公司改變台灣相關稱謂,外交部對美方公開聲明表達感謝,也呼籲國際社會正視中國干預各國企業營運的蠻橫做法與不良意圖,抗拒中方無理要求。
白宮在美東時間5日重批,中國要求美國航空公司不得將台灣標註為國家,是「歐威爾式胡言亂語」,美國「強烈反對」中國強迫美國企業使用特定政治語言,呼籲中國停止威脅美國航空業。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告訴中央社記者,針對中國企圖壓迫美國等外籍航空公司須以特定政治意涵文字指稱台灣,白宮以發布公開聲明的方式表達強烈反對立場,外交部表達誠摯感謝之意。
李憲章說,外交部再次呼籲國際社會正視中國干預各國企業營運的蠻橫做法與不良意圖,「並發揮道德勇氣抗拒中方無理要求」。
他同時表示,「台灣外交處境日趨艱困,來自北京當局的打壓也從未停歇」,台灣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將持續致力維護區域及台海和平穩定,並聯合其他理念相近國家共同捍衛民主自由制度,爭取台灣更寬廣的國際生存空間。
對於中國要求其他航空公司不得將台灣標註為國家,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James Moriarty)3日在史丹佛大學演講時也表示,這是幼稚行為,也是霸凌做法。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07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  國營經濟事業。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第 137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第 141 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評論:
針對中國此次對美國的航空公司施壓,要求其不得將台灣、香港及澳門列為國家ㄧ事,可說是不足為奇了。中國對台灣的打壓早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不論在外交、經濟層面,我國都深受中國的施壓。近年來更有多國與我國斷交,隨著邦交國的不斷流失,我國也更該好好思考「金援外交」真的可行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我國不斷地對資源相對不足的小國施予金援,靠著金錢維持與其的邦交關係。然而,隨著中國的崛起與其經濟實力的增強,多國無不紛紛向其靠攏,中國也積極採取金援措施,不斷挖走我國邦交國。故我國也應開始思考不再執泥於金援外交,而是應當把這筆龐大的支出,用於國內的建設,補足國內建設以及制度上的不完善,好好增強台灣自身實力。如此一來才可達到真正提升台灣在國際上之地位,而不是一再的使自身處於外交不平等的狀況,挹注的心力不斷地被無視,僅將台視為利用對象.國與國之間的相互利用為常態,然而只有將自身的實力充沛好,才有實力與他國進行平等互惠的外交.我想,台灣現今最應該前進的就應是此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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