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6日 星期日

政一B 邱榆婷


姓名:邱榆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5

【標題】
多明尼加與陸建交 謝謝台灣多年來合作

【時間和出處】
l   2018/05/01 11:31

【內文】 (中央社聖多明哥30日綜合外電報導)
多明尼加共和國政府今晚宣布與中國建交,與台灣斷交,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多明尼加官員表示,他們謝謝台灣「多年來共享的合作」。

美聯社報導,多明尼加這項決定,是台灣在加勒比海和拉丁美洲遭遇的最新挫折。巴拿馬去年也與台灣斷交,與中國建交。

多明尼加總統府法律顧問艾斯皮納(Flavio Dario Espinal)在記者會中表示,外交政策更弦易轍是基於國家的「需求、潛力和未來前景」。

他說:「歷史和社經現實現迫使我們更改路線。」

艾斯皮納表示,即便與中國沒有正式外交關係,兩國貿易「一年一年成長,現階段中國是我國第2大進口來源國」。

根據多明尼加政府,與中國的雙邊貿易一年達20億美元,讓多明尼加成為中國在加勒比海和中美洲國家第2大夥伴。

艾斯皮納表示,多明尼加今天稍早通知台灣這項決定,並謝謝台灣「多年來共享的合作」。他說,與台灣多年來的合作讓多明尼加「發展出多項十分重要的計畫」。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l   35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l   38條: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l   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外交。
  國防與國防軍事。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司法制度。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中央財政與國稅。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國營經濟事業。
  幣制及國家銀行。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l   141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評論】
  儘管從2016年起多明尼加即被列為邦交不穩的國家,但與之斷交仍然一定程度的打擊了我國的外交,同時,這三年內連續與三邦交國斷交也實為一大警訊。每每斷交的新聞報導,第一時間總是傳遞了我國對其提供了多少援助、中國又給予了多少誘惑等相關訊息,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同樣的事,這樣的訊息真有帶來警惕效用嗎?或者,只是掀起人民對政府外交政策的不滿聲浪?
固然,邦交國之間必有自己的合作關係與方式,金援物質等也被視為外交的必要手段,但若兩國的關係僅僅依賴在給予和接收支援的定位上,當有第三個國家提出更好的條件時,又怎能不破壞這個平衡假象?畢竟國家之間「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而根據憲法之意旨,邦交國自也應「平等互惠」,若其中一方比另一方更「需要」這段關係,難免有遭利用之可能。邦交國數量這些年來持續下降,越來越多國家選擇與我國斷交、與中國建交,就算與我國是為友邦,部分國家與我國之間的關係僅是「可以拿到鉅款、物質或者特定支援」的需索者與被需索者的關係,這樣的邦交國關係多少有些失真,數字再好看也沒有實質意義,只是陷入迷思的自我安慰而已。
誠如前所述,邦交國之間的關係僅仰賴在形式上也就形同虛幻,倒不如增加彼此的貿易、文化交流以鞏固並落實彼此的邦交關係,或者終止被勒索的定位,將不必要的外輸金錢改花用在其他面向上,以增強自己國家的實力。除了威脅利誘的可能之外,許多國家與中國建交,不外乎看好其經濟實力,尤以中南美洲來說,近期與美國的經濟交流不如以往,反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其不容小覷的實力自成為極大誘惑。自然,中國的作法與打壓的確造成了我國在國際地位上的困境,但比起一味的譴責,要得到國際間的認可或許更應該努力加強內部的實力,才能真正在不斷變遷的國際關係中存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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