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5日 星期日

政一B 陳采淇

姓名:陳采淇
班別:政一B
學號:06114237

【標題】22歲黑人爸爸在自家後院遭警射殺 網友轟:他只是要回家!
出處:http://m.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372668
時間:2018/3/21

【內容】
美國加州又發生警方誤殺黑人事件!沙加緬度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可疑男子躲在後院,警方抵達後見到1名黑人男子手中握有疑似槍枝的東西,就朝他連開4槍,直到對方倒地5分鐘後才試圖挽救男子生命,卻已回天乏術。經證實,男子克拉克手中握的只是手機,而且是要進入自家住宅,竟遭警方擅闖後院誤殺。
綜合外電報導,沙加緬度警察局表示,警方在18日晚間接獲報案電話,聲稱有1名男子打破轎車車窗,躲在後院。警方到了現場後,出動直升機搜查,發現1名可疑男子正用工具打破屋子窗戶,於是通報地面員警。
當時警方要求男子停止動作、雙手舉高,就看見他拿著一個「不明物體」,朝著警方走去。警方為了自保,朝他連續開了幾槍,直到男子倒地,警方才上前將他上手銬,過了5分鐘後才試圖挽救男子的生命。最後證實,這名可疑男子是屋主克拉克,手中握的是手機,令人遺憾的是,克拉克那時早已中彈身亡。
克拉克今年22歲,育有2名年幼的孩子,分別為1歲和3歲。克拉克的哥哥指出,克拉克竟在自家後院遇難,他們家前門門鈴壞了,必須從後門進出,加上家中祖父母都坐輪椅,不良於行,所以常常要自行撬開後窗,利用按鈕開啟後院車庫大門。
克拉克的祖母表示,當時她只聽到「碰!碰!碰!碰!」4聲槍響,接著就是有人倒地,完全沒聽到警方提出警告或任何通知。警方射死克拉克後,先是找他的祖父出去談,完全沒告知克拉克祖母任何消息,讓內心不安的祖母拉開了窗簾,她回憶道:「只看見我孫子的屍體。我瞬間崩潰大叫!」
因為這起誤殺事件,沙加緬度警察局引發大批網友公憤,不斷在臉書、推特轉貼相關文章抗議,並且Tag「#stephonclark」,留言批評「你能想像嗎?你只是在院子裏面講電話,結果就被擅自闖入你家的警察射殺了」、「為甚麼5分鐘後才救他?」、「如果他今天是個白人,你們敢槍殺他嗎?」、「你們擁有了這麼多榮譽勳章,卻沒有增加自己的道德心」。

【相關法條】
憲法
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設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
美國的歧視問題雖然已經很久了,可是一直都沒有解決問題的辦法。我覺得歸咎於一些主要的原因,一來是弱勢的群體發聲的方法不夠有影響力,也不夠願意站出來;二來全國各種族的人民總只在事件發生後才有感悟,但一陣子過後又會回歸平時漠不關心的狀態。雖然歐巴馬總統的當選為美國開啟了一個新的里程碑,但實質上的文化歧視卻沒有改變,且合理懷疑因為川普的上任使得種族仇恨和對立越來越明顯。而這個事件也可以帶回台灣自身本土的問題,台灣對於國際移工的歧視也導致了很多問題,只是台灣警察的執法在於傷害事件者發生的較少,但時常得知是移工的相關案件就容易相入為主的想法,舉例來說像之前的阮國非的案件,明明只是逃工,但卻在被發現時被開了許多槍,並聚焦在他是逃工的身分,不過我們可以重新思考一件事,對於一個逃工需要開到那麼多槍致死嗎?還是警察也認為其空手也有威脅性?為甚麼一個東南亞來的人和一個西方來的人我們的態度會有所差別?當然提出這些問題我們便要思考如何有效或是在最短的時間改變這些想法,無論是透過教育或是多元文化活動的參與等等都是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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