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9日 星期一

政一B 蔡佩璇

大事記
政一B 06114230 蔡佩璇
標題:公布退款流程!花蓮8億善款惹議 傅崐萁喊概括承受

時間:2018年03月19日 19:12出處: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19/1133482.htm
內文:
206地震重創花蓮,為幫助災民重建家園,各地民眾慷慨解囊,善款達20億元,但卻傳出其中8億用於補助業者,引發爭議,讓網友怒喊退款。對此,花蓮縣長傅崐萁及「花蓮震災善款監督與管理委員會」召集人張善政19日特別召開記者會,對於退款要求縣府予以尊重,花蓮縣府「概括承受」,而粉絲專頁「張善政之友」稍早也公布退款流程,盼能停止謾罵。

花蓮上月因強震造成4處建築物傾倒,更有多人傷亡,民眾善款紛紛湧入,目前復原工作持續進行,但20億的捐款中,卻有8億用在產業紓困,掀起批評聲浪,「486先生」陳延昶及「館長」陳之漢也因認為捐款是要用在民眾身上,而不是要給業者補助,要求退款。

面對不滿,傅崐萁於記者會上說明,民眾對於捐款有疑問當然可以退回,但花蓮是參考國內與國際間重大災情相關標準,包括台南震災、高雄氣爆當時政府一個月皆補助相關產業10到20萬不等的金額,花蓮縣只有補助產業1%的利息,相當於每年20萬,而觀光業及石材業也是受災,所以才會提案有8億產業損失紓困。

傅崐萁表示,若捐款者有指定善款指定用途,不想用在產業上,或是要求退款,縣府予以尊重,若是產業受損補助不夠,會先向中央爭取,若還不足只能全數由花蓮縣府「概括承受」、「自行承擔」。
有關退款方法,臉書粉絲專頁「張善政之友」也公布流程,民眾可以撥打花蓮賑災聯合服務中心專線,洽詢專人,或提供原來捐款資料及相關退款資料至花蓮縣長民意信箱。

心得:台灣身處在地震板塊上,經常有大小的地震再發生,花蓮這次真的是搖得大家膽戰心驚,天災的發生在憲法中是有受到保障的,憲法明文規定可受到國家的補償,屬於中華民國人民的基本權利。而對於天災所獲的來自人民捐贈的善款,多用來幫助重建家園及企業,但此次20億花8億用來扶助企業,遭到各界人民要求退款,我也認為善款應用在人民身上,而非將款項用來補助業者,縣長也聲明如果不滿的可依規定退回善款,我支持江少部分運用在企業身上,因為人民的經濟也來自於企業的成長及供應民生所需,所以人民跟企業是相互依賴的關係。而縣長依據憲法規定有權實施縣自治,支配該縣的經費運用及決定各項決策,以維持地方上的自治。

相關憲法條文:
第二節 縣
第121條:縣執行縣自治。
第四節 社會安全
第155條: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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