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7日 星期日

政一B莊易霖

姓名:莊易霖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5

【標題】

不滿新聞自由被禁 環時總編槓官方:給批評留空間好嗎?

【出處 】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303528

【日期】
2018.01.05

【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環球時報為眾所皆知的中國官媒,但現在竟傳出總編輯與官方鬧不合的消息,環時總編輯胡錫進今(5)日公開在中國社群平台,批評官方蠶食鯨吞中國媒體的「公信力」,並寫道「給正常的批評留一些空間,好嗎?」。
胡錫進今天下午1點37分在微博貼文中指出,有位中國公部門長官致電關心先前環球時報所收到的一則報導禁令,並表示環時的報導有礙於該政府部門的行政工作,但胡錫進立刻向該名官員指正「做這個報導的必要性」,也初步獲得該名官員的理解。
胡錫進批評,當今有許多地方政府或公部門,為了貪圖自己在行政上的方便,處處打壓媒體的新聞自由,「他們方便了自己工作的一時一事,但一點點挖了媒體公信力的牆角」,胡質疑,「如果媒體弱,國家能強起來嗎?媒體這也不說,那也低調,能強嗎?」
胡錫進更寫道,中國現代化建設最大的挑戰,就是建立「強大的媒體和輿論能力」,但想達到這點,就要克服各地方政府與公部門對媒體的施壓,胡在文章末段還寫道「請不要刪這個帖子,給正常的批評留一些空間,好嗎?」。
中國官方本月3日與4日在北京召開會議,針對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做出重大決策,該會議決議未來該領域必須以領導人習近平的政治思想為重,並控管其發展方向與共產黨立場相符,中宣部副部長聶辰席強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必須要與共產黨方向一致。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二十三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世界人權宣言】
第三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第十九條: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

【心得評論】
中國對於新聞資訊的管控嚴格,是眾所皆知,舉世聞名的。這一篇新聞能讓我們以兩個面向去探討,其一:中國是否在新聞自由的方面有所進展了,新聞是否不再為政府角力給完全控制了,從這一篇新聞,我們可以得知,中國或許在資訊的限制方面不在那樣的嚴苛,說一就一,毫無退讓之餘地,新聞業者能有更多自己的空間,寫更多自己的觀點。但其二:中國政府與新聞業者是否只是在逢場作戲?單純的產出這一篇報導,讓我們以為中國有在做資訊開放的訊號所在,然而事實卻不是如此,這點我們是不能從而得知的。
相對於我們台灣,我們所接收到的新聞訊息,不用去懷疑新聞的可性度,當然現在的假新聞充刺著社會,但這並不是我們在這所要去探討的,我們台灣的新聞自由方面,有受於憲法對於人自由權的保障,實至難人可貴,我們也該好好的珍惜,並不是濫用此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